[延续合同]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服务(1年)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NSCG202400005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09:52: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预算金额253万元
中标单位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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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合同】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服务(1年)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续签合同】南山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NSCG2024000050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服务(1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401室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南山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1标1栋C座3003、3004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甲方在建项目独立开展、全过程、全系统、全覆盖巡查和检查活动。 主要标的数量:684 主要标的单价:4200 合同金额:253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04月25日至2026年04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5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南山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合同(1).pdf 南山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合同(1).pdf 合同编号:南山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合同委托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受托单位: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党组会议纪要(深南建工纪〔2025〕3号),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南山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甲方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就甲方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巡查评估意义甲方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巡查,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引入乙方作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巡查评估机构,代表甲方对2025年在建项目(含代建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巡查评估。旨在发现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方面的问题,对重大安全问题实施评估、分级、监控、预警,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促进各项目参建单位切实履行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对发生的安全问题,安全事件及安全事故等调查处理,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提升甲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二、服务范围本合同巡查评估范围包括甲方2025年所有在建工程(包括代建项目和因实施计划调整增加的建设项目)以及所有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乙方对上述项目和参建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巡查评估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三、服务内容3.1乙方对服务范围内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全过程的实体和行为进行专业巡查,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1.1第一类:安全管理行为(内业资料)(1)对代建单位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要人员是否按合同约定配置及其履职情况、组织参与安全检查情况、监督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是否提供地下管线勘察资料、是否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计划、拨付记录和监管使用情况、是否参与对重大危险源和危大工程的管控、专项方案的审查情况等。(2)对监理单位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要人员是否按合同约定配置及其履职情况、安全监理制度、监理机构的设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专项方案的审查情况、检查验收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控、召开安全例会及组织安全检查情况、旁站监理记录、安全隐患台账、监理施工日志、监理安全日志等。(3)对施工单位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要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文件、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项目主要人员安全管理证书、特种操作人员证书、特种设备检定证书及进场报审、危大工程管理(包括方案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闭合、应急预案及演练)、班前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台账、项目三级教育台账、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台账、12个月服务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台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台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危险源辨识台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安全生产措施费台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火制度等。3.1.2第二类:现场安全状态现场检查包括但不限于:(1)危大工程(不含基坑工程):①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a.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b.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c.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②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a.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b.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c.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③脚手架工程a.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b.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c.悬挑式脚手架工程。d.高处作业吊篮。e.异型脚手架工程。④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⑤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⑥基坑工程(2)其他现场检查:施工用电、内外脚手架、模板工程、桩基础工程、工地消防安全(包含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高处作业、安全通道及作业防护棚、施工机具、各类卸料平台和操作平台、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建筑起重机械、特殊作业(吊篮)、有限空间作业、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管理,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等普遍性项目,此类项目施工周期长,检查组须根据各工地情况制定专项检查计划,从行为和实体两方面对各项目的关键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并对这些具有共性的安全隐患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专业整改意见和措施,从根源上减少和避免再次发生。3.1.3第三类: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地门口、围挡、扬尘污染(七个100%)、物料堆放、裸土覆盖等。3.1.4第四类:项目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3.1.5第五类:上级文件和交办的各项检查。四、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4.1对甲方在建项目独立开展、全过程、全系统、全覆盖巡查和检查活动。4.2对在建项目进行常态化安全文明巡查和评价,进行安全文明专项检查,对工程的安全生产、人员履责、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等情况独立开展全过程巡视和检查活动。4.3对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含生态文明)进行周期性巡查评估(每日、月度、季度等巡查)等服务。每月编写安全文明专项巡查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每季度编写安全文明巡查评价汇总报告、服务期届满后编写安全文明巡查评价总结报告;部分项目需编写巡查日报的则按甲方要求进行。4.4根据巡查情况完善甲方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及相关文件等),协助甲方开展安全文明管理相关工作等。4.5巡查方案要求:乙方的巡查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及甲方要求制定,报甲方审批后实施。如甲方新制定或修订安全文明施工巡查管理制度,乙方应按照甲方新制定或修订安全文明施工巡查管理制度相应调整巡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实施。4.6巡查频次要求:暂以每月安全文明施工巡查57个在建项目估算,每个项目每月常规巡查1次,即服务期内(12个月)每个项目常规巡查12次;但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安全风险等级、项目实际情况、天气情况、重大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调整增加部分项目的巡查频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具体则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百校焕新每所学校、老旧小区、社康改造项目等小型改造类项目暂定为每个项目在服务期内(12个月)巡查2次;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加巡查频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具体则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7乙方负责指导督促对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问题整改复查工作,做到巡查所发现安全问题100%整改闭合。复查工作费用甲方不给予计费,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4.8巡查时间原则上按照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一天巡查3个,2000-50000万元一天巡查2个,50000万元以上一天巡查1个项目,具体巡查时间安排由乙方每月报巡查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批后实施。4.9甲方要求乙方在周末和节假日值班时,乙方应安排巡查人员待命,以备检查以及完成甲方的其他交办事项。五、服务时间本合同乙方服务时间为12个月: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六、合同组成文件1.本服务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甲方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招标文件及补遗;5.双方有关评估服务任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也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如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无特别理由,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评估的普适性管理规定可作为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7.1合同价款定价原则(1)本合同巡查服务收费按照单价乘以巡查次数(暂定)进行计算;巡查服务收费单价(单位为元/次)基准价由甲方确定(见下表),乙方在投标时根据甲方公布的单价基准价进行综合折扣报价,乙方中标综合折扣为0.92,中标单价(中标单价以基准价为基数下浮8%)具体见下表:序号在建项目施工合同价(亿元)甲方确定的巡查服务收费单价基准价(元/次)乙方中标单价(元/次)暂定在建项目57个常规巡查次数(每个项目暂按服务期内12次)1X≤0.21500138088*12=9620.2300027601414*12=16831400036802525*12=300455000460033*12=365X>107500690077*12=84备注:①安全文明巡查从工程实质性开工开始评估,以总承包施工合同价(总承包单位未进场的,以专业工程施工合同价)为基础计算每次巡查费用。如甲方根据需要,增加对甲方发包的专业单位的单独评估,费用不增加,已包含在安全文明巡查收费单价中。②作为计价基础的合同价大型设备采购费用超出合同价50%的,计价基础应扣除大型设备采购费。(2)百校焕新每所学校、老旧小区、社康改造项目等小型改造类项目参照在建项目施工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中标单价费用进行计算,巡查次数以合同约定的暂定为每个项目在服务期内(12个月)巡查2次。7.2合同价款根据区财政部门对本合同约定服务期内批复的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资金,甲方确定本次服务期内第三方巡查评估费用的上限价为: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元整(小写:¥2,530,000.00元)。即本合同价款暂定为253万元,该价格为甲方在本次第三方巡查服务期内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的上限价;乙方最终获得的服务费用按上述定价原则、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的且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巡查次数进行支付和结算。安全文明施工巡查费用是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巡查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会福利、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设备仪器费、交通费、现场费用、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内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7.3支付方式(1)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由乙方提出的项目预付款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上述暂定合同价款(253万元)的30%,即75.9万元。(2)每三个月巡查完并且提交巡查报告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通过后,甲方根据每三个月的实际巡查评估次数计算实际费用后进行支付。(3)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12个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上限价为253万元,超出部分在本服务期内则不予支付,由乙方自行承担。(4)付款前,乙方需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相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至甲方后,甲方才办理付款审批手续,但甲方不承担因财政拨付导致迟延付款的任何违约责任。八、乙方人员要求8.1乙方人员组织架构8.1.1人员配置要求:巡查项目组设项目负责人1人;下设2个巡查工作组(房建工程组和市政工程组)进行日常巡查,巡查人员不得少于4人;另外派驻工程师1人。第三方巡查项目组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岗位职称人数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应具备工程建设类以下任一执业资格即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相关工作经验,学历不低于本科毕业。巡查人员工程师及以上≥4巡查人员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且学历不低于本科毕业。派驻工程师/1参照巡查人员要求设置。合计/≥6/8.1.2乙方人员配置表项目的巡查人员必须按下表列明的巡查人员安排,乙方应保证人员稳定性,不得另行安排其他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格的巡查人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更换通知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新人员简历,新人员资历情况不得低于原人员。序号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及学历证书情况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徐卫东博士研究生安全工程安全系统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392370****总统筹和协调负责人2.总统筹和协调负责人谢责亲本科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1509152****组长3.组长董焕展本科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889199****房建工程检查组4.房建工程组巡查人员李赫本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1393657****5.房建工程组巡查人员崔文彩硕士研究生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系统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866530****6.房建工程组巡查人员李主阳本科土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1591454****7.房建工程组巡查人员陈业忠本科工程管理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1877771****8.房建工程组巡查人员王伟宏本科机械电子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1392626****市政工程检查组9.市政工程组巡查人员倪勇本科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1391609****10.市政工程组巡查人员杨沩本科土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1855177****11.市政工程组巡查人员侯东旭本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注册安全工程师1339540****12.市政工程组巡查人员秦方本科工商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1592126****13.市政工程组巡查人员蓝志鹏本科土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中级工程师1369973****8.1.3乙方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巡查计划,巡查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和兼任其他单位巡查业务。巡查人员原则上必须从所报人员中安排,所报人员不足时可增加,如需更换或增加人员,应提前3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或增加。更换或增加后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8.2服务团队的实名制管理要求乙方及乙方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按照甲方实名制管理等相关要求,真实提供相应资料和信息,确保巡查过程无冒名顶替等情况,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敬业并接受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应对乙方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服务团队成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包括安全问题)或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按合同要求持续稳定的为甲方提供服务。九、投入设施要求9.1乙方应投入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技术服务范围内巡查所需设备仪器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9.2巡查交通工具要求:乙方需自行配备交通工具,解决巡查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交通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十、乙方成果要求10.1乙方应编制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10.2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月为周期,编制合理每月巡查计划和细化每周具体巡查行程,报甲方审批同意后实施。10.3每个项目,巡查发现问题,形成《安全巡查隐患检查报告》,包含问题描述、问题隐患的分类及分级、出具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闭合时间,并将整改任务分配至相关责任方。当天将各方签字确认的检查单和《安全巡查隐患检查报告》电子文件提交甲方,每月各项目全部检查完后,乙方再集中提交上述盖章版纸质报告和月度总结报告至甲方留存。巡查成果应按项目形成巡查工作日志,以文字、图像、录像相结合的形式,记录施工现场安全重要或特殊情况;巡查整改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须明确安全隐患具体部位、内容及整改时限。10.4每月对巡查项目进行排名评比,编写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月度总结报告,包括排名情况、主要问题统计分析、近期安全监管重点、合理化建议等,并在次月7日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10.5每季度编写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报告及安全隐患的分析汇总报告、进度巡查分析汇总报告,包括排名情况、存在问题统计分析、整改方案、意见建议等,并在下一季度首月7日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10.6服务期届满后编写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总结报告,全面细致地对整个服务期内工作内容统计分析,并在服务期届满后7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10.7在每月、每季度项目巡查评估完成后3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被评项目的安全巡查评估电子版报告,7个日历天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评估报告。10.8负责定期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建议,并根据巡查情况完成甲方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建设。十一、甲方对乙方的督查考核标准11.1甲方督查模式及内容甲方对乙方巡查工作组工作质量及巡查人员进行督查考核,督查时限定于乙方对工程项目巡查当天或次日。督查内容包括:乙方巡查发现现场隐患数量及准确性、隐患真实性和对危大工程、各专业(土建、机械、电气)必查项、上级文件(时效范围内)要求专项巡查的巡查覆盖率等。11.2甲方督查细则及扣款约定11.2.1危大工程(参照合同服务内容第一类)隐患。11.2.1.1乙方未对作业的危大工程进行巡查,按作业的危大工程数量,每漏查一个扣款5000元。11.2.1.2乙方已对作业的危大工程进行巡查,但危大工程保证项目(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巡查内容存在缺项且督查发现缺项存在隐患的,每缺一项扣款3000元。11.2.1.3乙方已对作业的危大工程保证项目进行巡查且巡查内容不存在缺项,但甲方发现乙方上报的危大工程隐患存在错项的,每错一项扣款3000元。11.2.2各专业必查项隐患11.2.2.1乙方未对各专业必查项进行巡查,按土建、机械、电气三个专业必查项,每漏查一个专业的扣款5000元。11.2.2.2乙方已对各专业必查项进行巡查,但甲方发现乙方上报的各专业必查项隐患存在错项的,每错一项扣款1000元。11.2.3上级文件(时效范围内)要求专项巡查隐患11.2.3.1乙方未对上级文件(时效范围内)要求专项巡查内容进行巡查,专项数量,每漏查一个专项的扣款3000元;11.2.3.2乙方已对上级文件(时效范围内)要求专项巡查内容进行巡查,但甲方发现乙方上报的专项巡查隐患存在错项的,每错一项扣款1000元。11.2.4一般隐患11.2.4.1乙方上报的一般隐患存在错项的,每错一项扣款1000元。11.3.乙方各专业人员要求及扣款约定11.3.1乙方须按照服务合同要求配备各专业巡查人员。11.3.2每次每个项目巡查开始及结束时,必须在有项目明显标志处全体巡查人员合照,并将相片在当日下午6时以前上传至巡查管理微信群,否则认为相片无效。甲方通过现场或微信相片核查,每发现1人·次不上传照片、缺勤或人员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除500元。十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2.1甲方12.1.1甲方指定甲方工作人员为本项目的甲方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接洽并负责本项目工作内容的决策、协调、发出指令和接收乙方的各项工作成果文件。12.1.2甲方确定本项目开展期间的各项沟通工作,负责甲方各项任务和要求的下达。12.1.3甲方协调甲方内设有关机构部门、项目主管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被检查项目参建方等与乙方的配合工作。12.1.4甲方有权指派甲方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乙方开展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或专项检查服务工作。12.1.5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服务的技术资料。12.1.6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合同服务费用。12.1.7甲方力所能及的为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条件。12.2乙方12.2.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12.2.2乙方应保证组建一支具有丰富的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技术服务经验的项目巡查工作小组服务团队。乙方应保证项目巡查组成员的工作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巡查组人员。乙方若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个别项目巡查组人员时,需征得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个别项目巡查组人员。如乙方项目巡查组人员在开展巡查项目时,被甲方发现存在巡查工作中有不称职人员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积极服从更换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12.2.3乙方应指定固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人员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并接受和按照甲方的指示要求,按时向甲方呈交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或专项检查工作成果文件以及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乙方还应指定一名公司高管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总统筹和总协调,代表公司层面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甲方的各项指令要求和甲方交办事项,参与甲方要求参加的重大会议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12.2.4乙方作为甲方的安全监督补强力量,在现有监管条件下,代表甲方对甲方所有在建建设项目(包括因实施计划调整增加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积极协助甲方督促责任方整改落实。12.2.5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有权直接向责任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负责督促和复查责任方整改完成情况,做到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100%整改闭合。12.2.6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并当日提出书面的整改技术方案建议和解决问题措施呈交甲方,协助甲方负责督促和复查责任方整改完成情况。遇到责任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等情形,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最迟不超过5天。12.2.7乙方及乙方项目巡查组人员应按照甲方实名制管理等相关要求,实行项目巡查组人员的实名制管理,诚实提供相应真实资料和信息,确保巡查过程无冒名顶替等情况,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敬业,并接受甲方不定期检查。12.2.8乙方所提供的建议、请示、报告和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呈交甲方。12.2.9乙方应对本项目管理、技术、经济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12.2.10乙方应独立开展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乙方不得接受被检查项目参建单位的现金、礼品、宴请及其它不当利益,若经甲方查实此类行为,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严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2.2.1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针对本项目的工作,乙方应提前计划安排巡查或检查行程安排,为巡查或检查工作做好准备。12.2.12乙方负责对乙方项目巡查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项目巡查组人员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规避危险源,保障自身安全。乙方必须足额为每位巡查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巡查组人员违规违章操作、未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自身违规违章和过失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12.2.13乙方明晰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任务和思路,认真研讨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12.2.14乙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必须充分考虑甲方审核和评审所需时间要求。12.2.15乙方充分协调调动公司内部资源,保证服务工作质量和完成各项工作。12.2.16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第三方巡查或检查的公平性、公正性,不得随意更改巡查或检查的原始数据及评分结果。12.2.17乙方协助甲方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和协调会。12.2.18乙方应积极为甲方的日常任务和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12.2.19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相关要求,在巡查中使用甲方指定的软件平台及APP进行相关数据录入等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12.2.20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等技术支持。十三、成果权属13.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为售后服务所编制的文件)及相关数据、图纸、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3.2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13.2.1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13.2.2以乙方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13.3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相关数据、图纸、资料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使用该等文件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处理、应诉或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成果至不侵权,甲方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十四、保密条款14.1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14.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图纸、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14.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在编制本项目成果文件过程中自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关联机构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或由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任何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14.4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约定,甲方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14.5无论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本保密条款始终约束双方。十五、违约责任在项目开展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期间,发现下列情况时,乙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5.1中标后项目的巡查人员必须从投标时所报人员中安排,不得另行安排其他人员。确实需更换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若乙方擅自更换其它巡查人员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人次,若乙方擅自更换的次数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及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15.2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意见未及时出具,出现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从任一期应付未付合同价款中扣除。15.3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负责巡查的在建工程项目中,出现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每起扣除合同款项2万元。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负责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不到位,出现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每次扣除进度款10万。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且政府部门生产安全事故联合调查组的事故报告中显示乙方存在巡查不到位的,甲方可予以解除合同,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并从任一期应付未付合同价款中扣除。15.4乙方中标后未能履行投标承诺的,甲方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5.5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开展专项检查以及提供必要安全问题复查相关服务工作,乙方须积极配合响应。如乙方每出现一次不配合响应甲方指令要求开展专项检查以及不提供必要安全问题复查相关服务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15.6乙方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在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中,如发现有索贿、受贿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取或已经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经查实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同时甲方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5.7在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工作中,乙方如有伪造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数据等欺诈行为,或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偏差,导致评估结果有失公平,造成不良后果,经查实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5.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15.9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或甲方要求限期完成各阶段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合同价款的1‰,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15.10甲方有权在本合同任一期未支付合同价款中扣除上述条款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资金费用。十六、合同解除16.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16.1.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工作成果,延误时间超过30(个)自然日;16.1.2乙方工作成果质量不能满足甲方工作需要,且经整改仍无法满足的;16.1.3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16.1.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擅自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16.1.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其他项目,且未按甲方要求回避的;16.1.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16.1.7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的。16.2其他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除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在合同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退还甲方。十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7.1因本合同的履行或合同本身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17.2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十八、其他条款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8.2如发生不可抗力,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合同双方控制的事件,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解除。18.2.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地震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通报受影响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受影响方应每隔7天向对方书面报告一次受影响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受影响方应向对方提交正式报告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18.2.2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由于其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2.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并进行清算,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项目文件和相关资料。18.3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5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递送,或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专人递送的,递送当日为送达日;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递送的,文件发出后(以承揽方签收为准)第三日视为送达。各方在合同条款首部中预留的地址、联系人,应视为其通讯地址,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需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按本合同所载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一方按有效地址递送,另一方拒收的,视为有效送达。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本合同所示地址同时作为诉讼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按该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18.6甲方联系人姓名:陈大勇;联系人手机号码:1390299****;甲方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401室;乙方联系人姓名:崔文彩;联系人手机号码:1866530****;乙方地址:深圳南山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1标1栋C座3003、3004号十九、特别条款19.1乙方保证未参与实施甲方巡查服务对象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代建、监理服务及施工建设。19.2乙方保证在本次第三方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合同服务期限内不参与甲方的代建、监理和施工项目投标。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盖章)乙方: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工业区支行银行账号:400002150920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文彩0755-2669****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4月4日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市南山区inte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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