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便携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DD-2021-28140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揭阳市榕城区东兴海创办公设备商行中标金额5294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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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晓冰:18934170546
  • :18925645123

正文内容

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便携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1-01034539 二、合同名称 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便携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1-281409 四、项目名称 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邹阳村 联系方式:18934170546 供应商(乙方): 揭阳市榕城区东兴海创办公设备商行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仁义路以东建阳路以北锦绣家园二期西面22号铺 联系方式:18925645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便携式计算机 1(台) 5,294.00 5,294.00 合同金额: 5,294.00元,大写金额: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详见合同文本 履约地点:广东省 _汕头市_潮阳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便携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 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 2022年10月09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便携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1-01034539甲方: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乙方:揭阳市榕城区东兴海创办公设备商行合同金额(元):5294.00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数量数量单价(元)单价(元)金额(元)金额(元)备注备注便携式计算机惠普/HP,惠普/HPHP240G8Intel酷睿i5-1035G18GB256GBSSD1T集显无光驱中标麒麟V7.014寸一年保修便携式计算机,HP240G8-1703220701A,数量:1;惠普/HPHP240G8Intel酷睿i5-1035G18GB256GBSSD1T集显无光驱中标麒麟V7.014寸一年保修便携式计算机CPU型号:酷睿I5-1035G1内存容量:8GB内存类型:DDR4硬盘类型:混合硬盘固态硬盘容量:256GB机械硬盘容量:1TB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显存容量:共享内存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0701268262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9-29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操作系统:中标麒麟V7.0产地:上海光驱:无光驱显示器尺寸(英寸):141¥5294.00¥5294.00合计¥5294.00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整¥5294.00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整¥5294.00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整¥5294.00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整¥5294.00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肆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邹阳村。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第1页-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四、验收标准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其他九、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潮阳区金灶邹阳德真小学甲方联系人:陈晓冰联系电话:18934170546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邹阳村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合同履约截止日期:乙方(盖章):揭阳市榕城区东兴海创办公设备商行开户银行: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场支行银行账号:80020000011026143-第2页-乙方联系人:朱建光联系电话:18925645123单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仁义路以东建阳路以北锦绣家园二期西面22号铺合同签订日期:-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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