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一至五标段)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300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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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沙局:0513-83279316
  • 陈佳瑶:13382488831

正文内容

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一至五标段)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一至五标段)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启东市汇龙镇。 2、项目规模:土地发包面积约3040亩。其中一标段共604亩;二标段共676亩;三标段共570亩;四标段共570亩;五标段共620亩。实际承包面积以中标后现场测量为准。具体地块位置详见附件。 3、服务内容与要求:本项目涉及冬藏村、台角村、爱新村、取丰村、五四村、近江村等6个村,总面积约3040亩。考虑到拆迁区域土地优化利用、防止外来建筑垃圾倾倒等因素,现决定以最低限价300元/亩进行发包,选择承包供应商。 4、发包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接到采购单位通知,一个月内须移除土地现有农作物并清运完毕。 二、采购限价 本项目的单价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亩(¥300.00元/亩),投标报价单价低于或等于单价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指成交供应商给采购单位的土地发包费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按现状交付,现状的农作物归成交供应商所有,具体现场情况由报价供应商自行踏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投标报价应考虑人工费、机械进出场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所有费用,都应计入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报价人应充分了解地块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影响发包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期限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无论本公告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提出任何减少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报价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报价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沙局 联系电话:0513-8327931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佳瑶 联系电话:13382488831 五、报价文件的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法人亲自参加报价的无需提交); (4)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备注:报价文件中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处理。报价文件内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快递至规定地点,快递只接受顺丰方式。请各潜在报价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3年05月06日上午08:30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288号西大楼307室,接收联系人:沙局,联系电话:15906284056。 招标服务费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标段/家(转至支付宝账号:18306181280,需备注“标段号+公司简称”),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 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标段。发包期满后,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权利义务纠纷时退还。(提交形式:汇票、转账或者保函)。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九、成交原则 有效报价中单价报价最高者成交,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有相同者,则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备注: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依次类推。每个报价人均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一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报价。根据开标顺序,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后面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2、签订合同 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十一、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价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权利义务纠纷时退还。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询价公告4.25-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一至五标段).docx询价公告4.25-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一至五标段).docx 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一至五标段)进行分散询价采购。一、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启东市汇龙镇。2、项目规模:土地发包面积约3040亩。其中一标段共604亩;二标段共676亩;三标段共570亩;四标段共570亩;五标段共620亩。实际承包面积以中标后现场测量为准。具体地块位置详见附件。3、服务内容与要求:本项目涉及冬藏村、台角村、爱新村、取丰村、五四村、近江村等6个村,总面积约3040亩。考虑到拆迁区域土地优化利用、防止外来建筑垃圾倾倒等因素,现决定以最低限价300元/亩进行发包,选择承包供应商。4、发包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接到采购单位通知,一个月内须移除土地现有农作物并清运完毕。二、采购限价本项目的单价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亩(¥300.00元/亩),投标报价单价低于或等于单价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指成交供应商给采购单位的土地发包费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按现状交付,现状的农作物归成交供应商所有,具体现场情况由报价供应商自行踏勘。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价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2、投标报价应考虑人工费、机械进出场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所有费用,都应计入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报价人应充分了解地块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影响发包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期限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无论本公告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提出任何减少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4、报价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报价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代理单位联系。采购单位: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沙局联系电话:0513-83279316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佳瑶联系电话:13382488831五、报价文件的构成(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法人亲自参加报价的无需提交);(4)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5)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备注:报价文件中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处理。报价文件内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六、报价文件递交(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快递至规定地点,快递只接受顺丰方式。请各潜在报价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报价人自行承担。(2)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3年05月06日上午08:30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288号西大楼307室,接收联系人:沙局,联系电话:15906284056。招标服务费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标段/家(转至支付宝账号:18306181280,需备注“标段号+公司简称”),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七、投标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八、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标段。发包期满后,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权利义务纠纷时退还。(提交形式:汇票、转账或者保函)。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九、成交原则有效报价中单价报价最高者成交,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有相同者,则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备注: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依次类推。每个报价人均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一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报价。根据开标顺序,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后面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2、签订合同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十一、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价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权利义务纠纷时退还。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1:报价表范本报价表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标段)序号项目名称面积(亩)单价投标报价(元/亩)合价(元)备注1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 标段)实际承包面积以中标后现场测量为准备注:投标报价应考虑人工费、机械进出场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所有费用,都应计入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备注:本报价表须机打,手填无效。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报价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2:报价承诺书范本报价承诺书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公告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提交的报价文件真实可信。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并且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高价的报价。5.我方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6.若我方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7.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30天内有效。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方代表姓名:职务: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的报价,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报价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人(盖章):2023年月日附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报价人名称(公章):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5:拟签订的合同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招投标结果,甲方把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标段)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发包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管理、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保证发包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启东市汇龙镇拆迁区域土地发包项目(标段)。2、项目地点:启东市汇龙镇。3、本标段面积:共亩,实际承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4、服务期限:两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接到甲方通知,一个月内须移除土地现有农作物并清运完毕。二、经济结算1、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工费、机械进出场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税费和劳保等从乙方收入中支出,实行自负盈亏。2、乙方按照合同价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权利义务纠纷时退还。3、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权利义务纠纷时退还。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乙方付清发包费用、履约保证金且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发包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土地;3、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及时传达乙方应当知晓并执行的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5、维护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污染环境等行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缴清发包费用、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自行负责对相应土地进行清场、接收、种植、管理,所涉全部手续、费用、责任、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涉;2、双方约定本合同发包的土地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对土地进行转包、转租、转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3、妥善处理农作物副产品和垃圾,避免造成环境污染;4、合同期间如因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批准或其他经甲方同意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须予以配合,无条件让地。甲方按实际收回土地面积退还乙方相应土地的发包费用,但不作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5、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对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6、禁止在土地上种植大葱、西瓜、花椰菜等(包含但不限于)损坏土壤的经济作物;7、严禁在地块擅自取土,并有制止他人违法取土的责任;8、严禁在地块搭建任何构筑物、建房、建坟、倾倒和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土地;9、合同期满或由于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向甲方交回土地,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10、乙方在后续的租地承包招投标流程中享有优先权;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五、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无偿收回土地:①荒芜土地的;②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③破坏土地现状的;④未按甲方要求管理土地。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六、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3、乙方在合同期内将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达成相关合同的;合同解除后,已交发包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且须承担违约金;4、政府需要使用乙方所租赁土地时(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按实际收回土地面积退还乙方相应土地的发包费用,但不作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所收发包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继续履行。3、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资产评估费、资产处置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八、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个别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可适时修改,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序号村名地块位置面积(亩)标段号1冬藏村(34.71亩)货运路、林洋路地块34.71一标段(共604亩)2台角村(155.29亩)9组25.68一标段(共604亩)3台角村(155.29亩)10组9.11一标段(共604亩)4台角村(155.29亩)22组29.31一标段(共604亩)5台角村(155.29亩)23组44.66一标段(共604亩)6台角村(155.29亩)24组18.27一标段(共604亩)7台角村(155.29亩)25组28.26一标段(共604亩)8爱新村(285亩)1组15一标段(共604亩)9爱新村(285亩)13组55一标段(共604亩)10爱新村(285亩)14组80一标段(共604亩)11爱新村(285亩)15组110一标段(共604亩)12爱新村(285亩)16组25一标段(共604亩)13五四村(129亩)4组青年路东头12一标段(共604亩)14五四村(129亩)1-4组跃龙路北32一标段(共604亩)15五四村(129亩)5-6组龙洋路南60一标段(共604亩)16五四村(129亩)9-10组龙江路南25一标段(共604亩)17取丰村(676亩)森林公园首期项目19二标段(共676亩)18取丰村(676亩)生命健康科技城二期535二标段(共676亩)19取丰村(676亩)生命健康科技城二期45二标段(共676亩)20取丰村(676亩)生命健康科技城二期77二标段(共676亩)21近江南一路(570亩)5-12组570三标段(共570亩)22近江南二路(570亩)1-4组570四标段(共570亩)23近江北二路(370亩)18-23、25组370五标段(共620亩)24近江北一路(100亩)13-17、24组100五标段(共620亩)25惠群路(150亩)35-41组150五标段(共620亩)注:实际承包面积以中标后现场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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