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招标|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项目编号ZJZB-2026-1264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03-17 15:35: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单位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预算金额152.76万元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代理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相关产品教学实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室桌椅固定课桌椅办公桌办公椅联系方式甘老师:023-65881831曾徐钟鹏辉:15023344892正文内容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室桌椅采购招标公告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受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室桌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室桌椅采购 152.76 152.76 3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预算金额为152.7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nvc.com/)或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3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提交形式:转账、电汇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9:00。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必须是供应商开户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账户,请务必备注本项目名称。 (二)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璧山云湖支行 帐 号:115799980002 (三)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招标人退还保证金收据,提供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后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履约金,待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nvc.com/)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联系人:甘老师 电 话:023-65881831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徐 钟鹏辉 电 话:15023344892 1522385238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室 附件: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桌椅采购招标文件(定稿).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ZB-2026-12641项目名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室桌椅采购采购人: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3-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教室桌椅布局示意图-6-(二)固定课桌椅参考样式图(图片仅作参考,具体样式可根据供应商自身特点进行设计,但整体效果及最终样式需由采购方确认。)-7-五、样品清单-10-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2-一、交货时间及验收方式-12-二、报价要求-1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3-四、付款方式-15-五、知识产权-1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一、资格审查-16-二、评标方法-16-三、评标标准-17-四、无效投标条款-19-五、废标条款-19-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21-二、招标文件-21-三、投标文件-21-四、开标-23-五、评标-23-六、定标-23-七、中标-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5-十、签订合同-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一、合同主要条款-26-二、采购合同(格式)-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样本)-31-一、经济文件-32-二、技术文件-34-三、商务文件-36-四、其他文件-39-五、资格文件-40-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受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室桌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室桌椅采购152.76152.7631.2.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预算金额为152.76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nvc.com/)或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3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室。(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保证金要求保证金提交形式:转账、电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9:00。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必须是供应商开户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账户,请务必备注本项目名称。(二)保证金账户开户名: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璧山云湖支行帐号:115799980002(三)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招标人退还保证金收据,提供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后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履约金,待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1.6.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nvc.com/)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招标人:重庆护理职业学院联系人:甘老师电话:023-65881831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联系人:曾徐钟鹏辉电话:150233448921522385238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室2.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审标准中相关规定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尺寸数量单位备注1固定课桌椅520*400*900mm(±5mm)3630套2办公桌1400W*600D*760Hmm(±5mm)36位左、右各18位3办公椅常规36位二、教室桌椅布局示意图(一)布局示意图1.200人阶梯教室布局示意图(阶梯教室每间可布局200人/位*9间=1800人/位)11800600106006000-COUEHL0000D15535535551120505153555571-1205-15755305305305758电子200人阶梯教室讲台2.85人标准教室平面布局示意图(每间可布局85人/位*18间=1530人/位)118003056中中一88中92895085人固定课桌椅教室3.100人标准教室平面布局示意图(每间可布局100人/位*3间=300人/位)B屋面被面1Cm目1509300011950100人固定课桌椅教室245911300(二)固定课桌椅参考样式图(图片仅作参考,具体样式可根据供应商自身特点进行设计,但整体效果及最终样式需由采购方确认。)三、技术参数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固定课桌椅1.规格:座椅高930mm(±5mm),中心距:520mm(±5mm)、台面板高度:750mm(±5mm),台面宽度350mm(±5mm),最小排距:950mm(±5mm)。★2.站脚:采用铝合金一体压铸成型,表面经打磨、抛光、喷淋清洗、静电喷粉、高温锔炉等工序精制而成,附着力强、耐腐蚀、不生锈、经久耐用。第一排站脚高度≥780mm;后排站脚带扶手,站脚高度≥930mm,站脚宽度≥50mm。站脚最薄处裸壁厚不小于3mm,采用全包围内藏式防锈地脚钉固定,数量≥3个,外覆优质PP螺丝盖。前后2个站脚安装孔与扶手在同一直线,站脚底部长度≥355mm,孔距≥300mm,设计要求整体造型美观、安全、防尘、方便打扫卫生。3.前挡板:采用侧边≥3mm,包边≥1.5mm厚度钢制框架,面板用≥9mm多层旋切木皮面压防火板,采用环保胶粘接,无异味;★4.台面板(写字板):采用E0级三聚氰胺饰面板,板材厚度≥25mm,宽350mm(±5mm),侧面采用PVC封边,书写边采用铝合金鸭嘴嵌条(不采用全塑包边),嵌条内侧设有加强筋,嵌条与桌面连接方式:在桌面开槽卡入式,两端采用专用封头密封,台面与站脚采用一体冲压成型钢角码固定,厚度≥2mm。5.书网架:与桌面板平行,净空高110mm,采用优质冷拉钢弯曲后焊接组成,主框架直径≥5mm,其他直径≥3mm,表面经喷涂处理,承重不小于20kg。6.椅背:采用侧边≥2mm,包边≥1.5mm厚度钢制框架,面板用≥9mm多层旋切木皮面压防火板,整体呈上下两段式,采用环保油漆和环保胶粘接。根据人体曲线设计,保证坐感舒服。7.椅座:采用厚度≥15mm的多层旋切木皮经模具热压成型并面压防火板,采用环保胶粘接;座板与铝合金一体压铸成型角码采用穿透方式连接,采用不锈钢大偏头内六角螺丝,≥2个/角码。8.回复机构:采用重力回复机制,超静音、自动回位处理,回位准确,永不失效。9.符合人体工程学理念及个性化需求,结构全拆装设置,造型美观大方。※10.产品质量要求:(1)满足QB/T 4071-2021《课桌椅》要求,金属结构应符合GB/T 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成品需符合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同时,金属件外观、喷涂层理化性能、座椅、椅背联合耐久性、甲醛释放量、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结果等均符合检测标准要求。(2)验收时,需提供国家认可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上述检验报告。(3)参考样图教师办公室桌椅(一)平面布局示意图及参考样式图1500-108S办公室(12人)76.76m²12001600-(二)教师办公室桌技术参数★1.产品规格:1400W*1400D*1100Hmm(±5mm)2.产品颜色: 白色+枫木色(颜色可选)3.材质参数:(1)屏风位采用宽度≥30mm款铝合金框架,立柱≥1.2MM厚,顶封边与侧封边≥1MM;屏风铝材进行阳极电解形成氧化处理后敷白色。(2)接头外观是90度直角形状,做工精细美观,屏风连接方式采用方形立柱;屏风高度1100mm, 上部240mm为条形磨砂玻璃;(3)饰面均采用MFC防火板,具有防火、耐磨、防污、硬度高。台面板材采用优质E0级实木颗粒板,原材料经过防虫、防腐的化学处理,强度高、刚性好、不变形、比重合理,耐污染、腐蚀、耐冷热、耐刮花;(4)采用优质热熔全自动封边机一次性封边成型,封边条采用同色封边条。每组配有活动柜,主机架键盘架。(5)每套办公桌面上方屏风处安装3个普通斜五孔插座,下方安装1个普通斜五孔插座,1个网线+电话线面板,插座品牌(公牛、西门子、施耐德)。※4.质量要求:板材应符合但不限于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E0级)要求。验收时,需提供国家认可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上述检验报告。(三)办公椅技术参数1.规格:常规2.面料:优质透气布料饰面,防污阻燃耐磨;3.辅料:采用高密度成型PU泡棉,回弹率≥45%,久坐不塌陷、无变形;4.升降器:升降30万次不漏气。5.脚架:一次成形PVC五星脚架,尼龙静音脚轮,在受压迫750磅下往复10万次不损坏,间隙误差在1毫米左右,移动杂音小,耐磨性大;6.功能:带可调节头枕,带原位、后倾锁定功能,带稳固腰托,※7.执行标准:(1)座椅应符合GB/T 39223.3-2020《健康家居的人类工效学要求第3部分:办公椅》、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2)面料阻燃应符合GB 17927-2024《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要求;(3)面料、辅料应符合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4)验收时,需提供国家认可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上述检验报告。工艺要求(一)钢件工艺钢材采用“首钢”、“攀钢”、“宝钢”等国家标准大厂钢材,高频焊接冷轧封口钢材,成型前经过特殊防腐处理。钢管焊接要求应符合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要求,CO2保护焊,镀铜焊丝,焊接无灰渣、气孔、焊瘤;无脱焊、虚焊、焊穿;精细打磨,光洁平整。钢管涂装要求:各钢件经酸洗磷化、打砂除油除锈、脱脂等处理后,高压恒温环氧树脂固体粉末静电喷涂,195-205 摄氏度高温固化,喷涂均匀,表面光泽度为80%,硬度>0.4,冲击强度4N-M,附着力>2 级,粉膜厚度20UM,保证喷塑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1.1.1.(二)木件工艺1.板材均采用精密机械下料,保证产品整体尺寸偏差≤2mm;2.所有板材均采用精密机械打孔,精准孔位要求,保证组装快捷,各连接部件结合严密、平整、牢固;3.所有板材均采用半自动封边机封边,保证无透胶、无凹陷、无压痕、无脱胶、无气泡,整体美观。四、样品清单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以下样品,每件样品上不能出现供应商名称。作为评审依据,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样品(原材料)、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主材样品要求,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序号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大小及要求1固定课桌椅(前排)1座符合技术要求2固定课桌椅(中排)1座符合技术要求3固定课桌椅站脚1支符合技术要求4固定课桌椅台面1张300*300mm,截面二方PVC封边处理,一方加装坎条处理,留一方不处理观察内部基材。3.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3.1.一、交货时间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所有货物应运抵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周期:到货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二)实施地点交货地点: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教学实验楼指定位置。(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软件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9.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分包所需的产品或货物产品价、辅材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其他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在搬运移动过程中造成标的物损毁灭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内容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5年(含备品备件)。响应时间: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出现故障后,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且技术指标先进、质量性能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能全面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安装场所的使用,确保达到最佳运行状态。1.2同一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经两次维修后仍无法使用,可以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产品。若产品停用15天以上,采购人将一次性对成交供应商进行2000元的处罚。1.3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30天至60天内,如重大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退、换货产生的运输等一系列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4对于该产品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在接到反馈后2小时内响应,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一般问题4~8小时处理完成,重大问题48小时处理完成,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需发回生产厂家,成交供应商承担往返费用。如故障不能立即解决或需异地调配零件;请尽量准确预计恢复时间,同时提供较为妥善的过渡方案。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出现的故障,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1.5成交供应商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每年应不少于4次,走访人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排除故障的期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否则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定期对产品进行系统检测,全面保养维护。1.6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无偿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配合采购人进行技术改进。1.7成交供应商设有产品维修专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保证在采购人工作时间内保持通讯畅通。1.8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详细记录每次维修、保养、随访等服务内容,服务记录需使用科室人员和产品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生效,该服务记录将作为退还质保金的依据。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3质保期过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偿终身维护,在接到采购人反馈后的响应和处理时间与质保期相同。2.4成交供应商将对该设备的维修材料、零配件完全按照成本价格收取费用。若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按质保期内同样的要求进行维护处理。2.5对人员的工时费、交通费等只收取成本费用。2.6成交供应商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配合采购人进行技术改进。(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3.4.四、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入库单、发票、资金支付申请单等材料,在6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以转账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合同总额。同时中标人按合同总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标人。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标注的内容, 不得存在负偏离。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内容, 不得存在负偏离。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身份证)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4.3.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5%)35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47%)技术要求(20%)20分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起评分20分。2.扣分条款:2.1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条款每缺一小项或负偏离一条扣除4分,扣完为止;2.2本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非“★”和“※”条款每缺一小项或负偏离一条扣除1分,扣完为止。样品(20%)20分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比较评审,根据样品的整体美观协调、规格尺寸相符、工艺先进、喷涂和材质等环保无异味、五金件优质、坐感舒适、复位准确、安装部件结实、无异响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同时根据产品彩图展示产品的外观形象、色彩、工艺、品质进行横向比较。优:16-20分,良:11-15分,一般:6-10分,差:1-5分,打分步长为1分。(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本项不得分)技术保障(7%)7分供应商对本项目产品生产中使用的主要设备,(提供生产现场的设备照片,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能证明设备权属的材料)、采用的工艺流程、环保措施,等方面进行描述;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横向评比供应商设备技术,优:6-7分,良:3-5分,一般:1-2分,差:0分,打分步长为1分。提供相应资料和说明;采购人将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若实物与响应文件中照片及设备发票、合同不一致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商务部分(18%)实施方案(5%)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提供生产及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实施规划、生产实施、现场施工、安装时间进度、安装人员配置及专业化程度(5个方面)。方案内容优,得5分;方案内容良,得4分;方案内容合格,得3分;方案内容差,得2分;方案内容未提供方案得0分。售后服务(9%)9分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或为提供得0分。2.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得1分。3.具有15人以上售后服务团队,根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否对口、响应时间以及人员的学历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4.提供有效的服务认证证书或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综合评审达到五星级及以上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2.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3.人员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缴纳社保证明,相关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4.第4项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业绩(4%)4分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100万元以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销售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单位联系方式,原件成交后备查,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可取消成交资格。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4.4.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6.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nvc.com/)、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不允许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nvc.com/)、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1、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三)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投标人参与了开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院务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1.1+2.34=4.94(万元)5.10.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6.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6.2.二、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样本)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7.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7.2.二、技术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7.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7.4.四、其他文件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附件下载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1%23教学实验楼教室及教师办公桌椅采购招标文件(定稿).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