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KJXY-安康市-2025-FWZJ01705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9 09:37:5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安康市中心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康市永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34万元
代理单位安康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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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309157654
  • :1592909807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KJXY-安康市-2025-HT017953 二、合同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KJXY-安康市-2025-FWZJ017059 四、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南路85号 联系方式:18309157654 供应商(乙方):安康市永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刘家沟村五组老316国道北 联系方式:159290980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1(项) ¥97,483.49 ¥97,483.49 详见附件 2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1(项) ¥25,970.00 ¥25,970.00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123,453.49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叁元肆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框架协议合同.pdf 安康市中心医院 2025年10月29日 省框架协议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合同合同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KIXY-安康市-2025-HT017953甲方:安康市中心医院乙方:安康市永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编号:KJXY-610901-20240923-000001征集人: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金额(元):123453.49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叁元肆角玖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一)采购需求维修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二)服务要求无(三)服务人员无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1、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征集文件(含框架协议)的规定相一致。2、履约时间:2025年10月26日3、履约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南路85号三、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第1页-2、货币单位:人民币3、结算方式: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商议确定四、服务保证1、乙方提供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2、乙方承诺与拟投入人员均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3、乙方承诺拟投入人员工资不低于采购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4、乙方承诺工作人员按征集文件落实。五、服务承诺以征集文件(包含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七、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八、解除合同如发生下列任意一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考核不合格,拒不改正、影响服务质量或损害国家利益的。2、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伤亡、档案丢失等。3、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隐瞒不报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5、未按本项目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服务违约的情况以及拟按合同约定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九、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不符合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2页-3、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十、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第3页-甲方人公章)乙方(公鄣甲方代表:安康市中院乙方代:康市果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甲联系人:1玉越、开户银行工行安康北文行联系电话18309157654银行账号:607060609200015543单位地址10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南路85银行行号:102801070036号乙方联系人:卢安书联系电话:15929098073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刘家沟村五组老316国道北2025年10月23日-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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