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SCTD[2025磋商]004号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13:31: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预算金额84万元
中标单位成都乡农佳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食堂食材
联系方式
  • 胡老师:028-37202003
  • 李老师:19180647443

正文内容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TD【2025磋商】004号(招标文件编号:SCTD【2025磋商】004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乡农佳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666号5栋1单元16楼160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乡农佳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依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为准 依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为准 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2025年6月11日-2026年6月10日) 依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阳、冯骏、胡浩(业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1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丹棱县齐乐镇平安路2-12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28-3720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五路555号视觉科技广场(百瑞达)3楼315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19180657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91806574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3:06 评审专家名单 曹阳、冯骏、胡浩(业代)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9180657443 采购单位 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丹棱县齐乐镇平安路2-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老师028-3720200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五路555号视觉科技广场(百瑞达)3楼3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老师 19180657443 附件: 附件1 (定稿)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Tono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项目编号:SCTD【2025磋商】004号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五年四月Tono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CTD【2025磋商】004号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资金情况项目预算金额:地方财政预算伙食费为84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培训伙食及误餐费均应在伙食费中开支,故预留9万元,剩余75万元为大队2025年-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费用。2025年1月26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大队需在“832平台”预留全年伙食预算的10%即7.5万作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剩余金额即67.5万元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开展采购工作。保障大队消防救援人员及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每日伙食正常开支。三、采购项目概况: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对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邀请供应商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磋商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网上发售,文件售后不退,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1.获取方式:网上发售。(1)网上办理:①申请人网上购买文件时,自行下载介绍信及报名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②请将按要求填写的介绍信、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后一并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694144547@qq.com),我公司收到报名信息后将报名付款二维码回复至报名邮箱,请扫二维码付款缴纳报名费;付款后请截图并将截图加盖公章发至报名邮箱(注:缴纳报名费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公司名称中重要信息,申请人收到我公司发出的电子磋商文件即为报名成功。)(2)报名咨询电话:19180647443。申请人购买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若因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代理机构重新登记)。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文件售价:500元报名费(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费收款二维码:(注: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资料和转款记录视为报名无效)。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00(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30(北京时间))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2号仁禾商务楼4楼408、409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讯地址:丹棱县齐乐镇平安路2-12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3720200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五路555号视觉科技广场(百瑞达)3楼315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180647443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75.00万元。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67.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产品中为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清单详见磋商文件第十章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7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1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18064744312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18064744313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180647443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2号仁禾商务楼4楼408、409号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180647443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2号仁禾商务楼4楼408、409号。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5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19180647443。递交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2号仁禾商务楼4楼408、409号。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丹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7204409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由中选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的支付: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支付。18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19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0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1响应文件份数资格一正两副;其他一正两副;电子文档一份。分册装订。2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注: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汉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资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6、知识产权16.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6.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6.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7、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实质性要求)18、响应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18.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第七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18.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9、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9.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9.2电子文档1份(U盘和光盘均可),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电子文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字样。19.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实质性要求)19.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9.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9.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9.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9.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实质性要求)19.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20.1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20.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及日期。20.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20.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1、响应文件的递交21.1资格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1.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1.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2.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2.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2.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交由我公司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交由我公司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5.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磋商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内部出具(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以上一项提供证明材料);②供应商也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之日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之日截止前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应当提供的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印章(鲜章)。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度要求的,申请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处理。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所采购食材须保障采购人全年用餐食材需求,用餐人数约60人,配送范围:大米、面粉菜籽油、生鲜肉类、熟食类、蔬菜类、调味品类、水产品、水果、牛奶等。二、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一)项目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成交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更换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2、猪肉、牛肉及其副产品、冻调理肉制品、冻分割家禽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鲜设备。3、成交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提供配送清单并建立出入库台账。5、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报告、销售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6、成交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7、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合同履约中,出现两次及以上该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二)配送要求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食材清单三小时内运送到指定的地点。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5、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单位内,必须遵守单位内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6、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广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产品标准要求:1.1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1.2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每月随机抽查一次3-5种食材对中标人所供货物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粳米产品标准符合:一级GB/T1354-2018面粉产品标准符合:GB1355-2021《小麦粉》GB2715-2016《粮食卫生标准》面粉:精制粉及以上食用油类产品标准符合:GB1536-2021《菜籽油》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一次性PET中包装;一级、非转基因猪肉类产品标准符合:GB9959.1-2019《鲜、冻片猪肉》GB2707-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牛肉类产品标准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GB2707-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牛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新鲜盒装牛奶、酸奶;大宗调料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干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蔬菜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分割家禽产品标准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GB2707-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禽蛋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水果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时令水果、新鲜、无腐、无烂水产品、鱼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标准冰鲜冻品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其他产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及现行标准包装食材外包装项目SC标志(米、面、油、牛奶、大宗调料、干杂等)其中:大米(1)质量标准:国家一级。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18。(2)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能追溯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货物的包装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并在货物到场时对包装情况进行检查。(4)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单》,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面粉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精制粉及以上。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2)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能追溯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货物的包装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并在货物到场时对包装情况进行检查。(4)验收标准:按照GB1355-2021标准执行。(5)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单》,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食用油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压榨一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色不变黑,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优质油,清澄透明,透明度越高越好,双手摩擦发热后,嗅无味,无哈喇味或刺激味。劣质油,色泽暗淡混浊,略显暗红色。可以闻到酸腐气味。会发酸,有哈喇味,还可能有焦味。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36,包装应符合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最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每批货质保期剩余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清楚,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货物的包装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并在货物到场时对包装情况进行检查。(4)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单》,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鲜猪肉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凌晨左右宰杀的鲜猪肉,去头、去脚、去骨、去肚杂的猪肉,非冷冻猪肉;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并要求提供当天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采购人需要分割包装。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GB9959-2019鲜(冻)猪肉国家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2)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单》,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中标后,供货前查验《生猪定点屠宰证》。(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综合配送1.原材料说明基地各类原材料是制作工作餐的基本原料,包括七大类近百个品种,涵盖蔬果、水果、肉食、水产品、干货、调味、牛奶小食品、冰鲜冻品等多个方面。2.原材料分类(1)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2)水果时令水果、新鲜、无腐、无烂;(3)肉蛋政府定点屠宰场当日生产的畜肉类和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蛋类为禽蛋,新鲜、无破损、无腐、无烂;(4)水产品各类常见鲜活水产品;(5)干货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6)调味品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7)牛奶小食品新鲜盒装牛奶、酸奶;蛋糕点心、饼干等各类食品。(8)冰鲜冻品各类常见冰鲜冻品。原材料验收1.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业务管理方、供应方(中标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2.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3.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时令水果,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不得过熟或欠熟,果面新鲜洁净,无破损,无压痕,无病虫害。4.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为政府定点屠宰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蛋类须保证3日内产品、无腐、无烂、无破损。5.水产类须保证鲜活无伤、大小基本统一。6.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7.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8.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清洁、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9.冰鲜冻品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生产地址清楚,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无冻品解冻、软化、出水带血水。供应品类及形态要求蔬菜1.采购清单及质量标准:序号品类形态要求1小白菜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2青菜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3菜秧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份充足。4油菜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肥大,主茎无花蕾。水份充足,无根。5韭菜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6韭黄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以内。7香芹又名旱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枝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份充7香芹足,长约30厘米。8水芹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厘米。9西芹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10菠菜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棵株适当。11生菜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12空心菜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棵株约15厘米。13西洋菜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直。14麦菜叶淡绿、肥厚,嫩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根部的切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15芥菜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16苋菜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充足。17潺菜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18菜芯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有花蕾或无花蕾,棵株挺直,水分充足。19芥兰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20小葱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21胡葱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22青蒜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23香菜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24青椒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25西椒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各弹性,肉厚少籽,味道香甜。26辣椒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辣味重。27红椒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28蕃茄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酸。29大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30苞菜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31大葱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厘米。32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33蒿笋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断面碧绿,嫩叶少。34蒜苔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35花菜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36西兰花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37黄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38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39丝瓜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细长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40苦瓜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41毛瓜颜色翠绿色有光泽,有细绒毛,皮薄嫩,肉洁白子小、形正,有一定硬度。42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43蒲瓜颜色淡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44佛手瓜颜色浅绿色,佛手形,有一定硬度,皮脆硬,肉晶莹透明,瓜形正。45角瓜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棱边,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有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46新豆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匀、挺直、饱满、有花蒂,有弹性,折之易断。47毛豆颜色青绿、表面有黄色绒毛,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48青豆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大,均匀完整,较嫩。49荷兰豆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粒小而无。50黄豆芽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51绿豆芽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52土豆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53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54红薯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55生姜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56蒜头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57胡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58青萝卜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份量重。59白萝卜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味甜适中。60芋头颜色为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面军中,断面肉质洁白,且有紫色斑点,不硬心。61莲藕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藕节一般为3-4节。62鲛白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肥厚较嫩,颜色洁白或淡黄色,折之易断。63冬笋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帖、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根小。64竹笋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分多。65茨前外包膜颜色淡黄、顶端尖芽淡黄色,形大饱满、洁净、肉乳白细腻。66香菇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香味浓、重量轻。67平菇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68草菇顶部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色,蛋或卵圆形、饱满,菌膜未破、湿度适中。69金针菇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2.其他未明确的蔬菜的质量要求须符合行业以及国家最新标准。3.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同批次的国家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第三方依据食品安全卫生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3-2021检验合格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食品交接手续完善,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入库储藏(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畜禽产品1.采购清单及质量标准:序号品类形态要求1鲜牛肉1.色泽: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肌肉呈乳白或淡黄色;2.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3.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4.气味: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5.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6.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2鲜羊肉具有产品应有色泽,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其他肉类1.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2.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3.供货时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4.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5.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4鸡蛋1.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2.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3.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2.执行标准:牛肉按照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22)、羊肉按照GB2707-2016或对应的国家最新标准执行。3.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水产品采购清单及质量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水产品应当鲜活,若采购人需要活鱼时,应当有氧运输包装;2.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冰鲜冻品符合质量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无冻品解冻、软化、出水带血水等现象、有生产日期且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生产地址清楚。冻品在觧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泡菜、腌腊制品、面食采购清单及质量标准:1.泡菜、腌腊制品:1.1执行标准:调味品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醋按照GBl8187、酱油按照GBl8186、味精按照GB/T8967-2007、鸡精按照SB/T10371国家最新标准,豆瓣按照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1.2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有SC编号。2.面食:2.1面食的面粉为精制粉,执行标准:GB1355-2021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2.2产品符合GB20981-2021、GB/T20977等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2.3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22、GB2761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注:上述食材用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2025年6月11日-2026年6月10日)。(二)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丹棱县张场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三)配送时间:甲方应在下午13:00时之前向乙方下达次日订单,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天在上午8:00时之前按订单要求将货物配送到位,丹棱县张场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应每两天9点之前按订单要求将货物到位,订单内容包括供货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及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且在接到甲方食材清单后三小时内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四)履约验收要求1、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2、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3、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4、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5、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6、原材料验收由采购单位业务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7、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当月结算金额10%的扣减处罚。8、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成交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9、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0、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11、供应的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肉类应按规定按时足量刷溯源卡。12、供应商须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13、因成交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五)付款方式1、合同价格:以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每周公布的各类产品平均参考价(官方网站中未列产品参考价以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大型农贸市场每周二以采购人确认的零售价为准)下浮%执行。2、合同单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冷藏、搬运;人工费;从业人员的服装;工具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责任风险费用;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过年、过节等福利费用;管理费;税收;安全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3、结算价=各类产品平均参考价*(1-供应商磋商报价下浮比例);4、资金支付:采用月结方式进行结算,即:双方在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对清上月供货数量及款项后,由采购人在每月25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货款,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字的收货清单,开具购货发票与甲方进行结算。第六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第一部分“资格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1封面:(正本/副本)xxxx项目资格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日期:XX年XX月XX日格式1-2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XXXXXXXXXXX(供应商名称)处任XXXXX(职务名称)职务,是XXXXXXXXXXXXXX(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此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无须提供;3、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格式1-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4三、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盖章):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1-5四、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1封面:(正本/副本)xx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时间:XX年XX月XX日格式2-2一、报价函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第一次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中所述价格。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其他响应文件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天。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格式2-3二、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内容服务期限配送地点报价备注下浮%注:1、本项目采用浮动比例报价,投标人根据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每周公布的各类产品的平均参考价(官方网站中未列产品参考价以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大型农贸市场每周二以采购人确认的零售价为准)进行下浮比例报价,不得上浮报价。2、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冷藏、搬运;人工费;从业人员的服装;工具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责任风险费用;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过年、过节等福利费用;管理费;税收;安全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格式2-4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三、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名称)的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乡农佳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56.023927万元,资产总额为12.38802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成都乡农佳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日期:2025年X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附件下载

  • (定稿)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至2026年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