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3700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15:04: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临猗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金额95.05万元
中标单位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3.88万元
代理单位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室外改造后院维修
联系方式
  • 薛达:18103591821
  • 许辉:13027075777

正文内容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3700 二、项目名称:“两房”后院维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临猗县华晋大道 9 号 报价:938800(元) 88.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 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120日历天 赵磊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晋 214201220122520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晋杰,刘健(第1包采购人代表),毋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38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 址:临猗县府西街861号 联系方式:18103591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2层1205室 联系方式:1302707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晖 电 话:13027075777 附件信息: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发售版.doc553.4K 中小企业声明函8.5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两房”后院维修 品目 采购单位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4:31 评审专家名单 李晋杰,刘健(第1包采购人代表),毋琼 总中标金额 ¥93.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晖 项目联系电话 13027075777 采购单位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临猗县府西街8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103591821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2层12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027075777 10.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名称)的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60人,营业收入为96790.8万元,资产总额为19636.5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承包商名称(盖章):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5日厂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对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晋正源财审[2024]0349号委托方: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7日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报计报告晋正源财审[2024]0349号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其他信息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59-40221932650855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联系电话:0359-40221932650855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联系电话:0359-40221932650855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能导致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山西正源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别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运城市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联系电话:0359-40221932650855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单位:元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货币资金11,617,728.948,197,205.60短期借款20,0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收账款,84,116,521.2023,446,114.00应付账款57,196,631.7219,770,486.23应收款项融资预收款项预付款项3,990,505.52355,577.11合同负债其他应收款-3,192,319.08应付职工薪酬1,230,981.6548,793.32存货32,375,744.9229,109,013.95应交税费1,228,548.432,244,982.25合同资产其他应付款36,610,233.3129,622,410.00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116,266,395.1151,686,671.80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135,292,819.6661,107,910.66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债权投资长期借款其他债权投资应付债券长期应收款其中:优先股长期股权投资永续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60,368,421.63703,978.5666,228,045.76821,308.32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116,266,395.1163,090,000.0051,686,671.8061,090,000.00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61,072,400.19196,365,219.8567,049,354.08128,157,264.74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657,350.00AKT源6,351474.7480,098,824.74196,365,219.8510,657,350.00D4,723242.9476,470,592.94128,157,264.74制表人: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利润表会企02表单位:元编制单位: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2023年度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营业收入967,908,026.501,126,499,749.69减:营业成本924,610,617.581,098,889,048.51税金及附加2,628,084.794,261,786.38销售费用管理费用30,333,019.6118,745,359.23研发费用财务费用1,372,947.68922,085.08其中:利息费用利息收入加:其他收益42,057.14投资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二、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一)持续经营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二)终止经营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变动额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005,413.98380,780.046,994,241.792,391,952.23763,720.431,628,231.803,681,470.49190,009.19445,963.593,425,516.09856,379.022,569,137.07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值变动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值变动(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5.现金流量套期储存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六、综合收益总额七、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1,628,231.802,569,137.07制表人:学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现金流量表会企03表单位:元编制单位: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89,642,912.771,158,612,981.3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0,780.04190,009.1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0,023,692.811,158,802,990.4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60,100,693.15980,071,569.9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133,207.84110,850,246.50支付的各项税费22,773,462.9235,518,396.2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754,252.382,136,237.5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3,761,616.291,128,576,450.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37,923.4830,226,540.26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468,605.505,015,531.60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68,605.505,015,531.6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8,605.50-5,015,531.6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0.00800,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000,000.0080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729476务所否922,085.0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72,947.6826,922,085.0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27,052.32-26,122,085.08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20,523.34-911,076.42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197,205.608,108,282.02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17,728.947,197,205.60制表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企04-1表2023年度单位:元编制单位: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本期金额项目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实收资本(或股本优先股永续债其他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上年年末余额61,090,000.0010,657,350.004,723,242.9476,470,592.94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61,090,000.0010,657,350.004,723,242.9476,470,592.94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00.001,628,231.803,628,231.80(一)综合收益总额1,628,231.801,628,231.80(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0,000.002,000,000.00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00,000.002,000,000.00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其他(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四、本年年末余额63,090,000.0010,657,350.006,351,474.7480,098,824.74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i制表人:川张印博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6,414,297.78金博雅二期配电临猗县城中心区集中供热工程5,655,825.26鑫东方绿城3.4#5,563,106.82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5,545,658.71星湖世家5,138,655.47永济彩虹橄榄城4,994,036.69博雅逸豪苑4,906,152.16鑫东方绿城1#4,403,013.60和悦府4#4,380,733.93垣曲山水橄榄城一期车库4,117,889.90云冈热电3,573,364.67太原市尖草坪区小返河生态修复三标段3,528,243.11榆社县浊漳北源污水处理站(二期)一标段3,504,587.15临猗县农村污水管网第二批七标段(太范)3,493,471.26稷山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3,459,513.40嶷山路项目工程3,151,924.93山西龙纤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一期项目3,077,027.52临猗县殡仪馆建设项目2,865,876.16临汾热电2,821,313.49正通·万和城2,801,650.43盛泽苑1.2#地下车库2,716,055.04晋城大医院王台分院老年照料中心(原蓝天宾馆)改造2,628,440.36五寨县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项目2,612,669.72临猗县农村污水管网二批七标段(杨妃村)2,446,153.71中电阳泉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B1地块A1、A2暖通、空调工程)2,270,039.46万荣县汇民银行2,212,429.03华晋青年公寓2,090,916.42临猗县第三中学操场2,056,749.33山西一建·尚东郡1,822,385.3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厂房四期1,804,230.86卓越棘洪滩宏平路3号地项目总成本工程1,778,577.98夹马口小区中1752,293.57鑫东方绿城二期15.17#1,751829.82国能榆林能源公司郭家湾煤矿职工食堂改造及扩建工程海,729,079.603忻州经济开发区承接项目标准化厂房项目施工一标段1,726,009.17新建509号建筑物534,211.51五洲观山悦二标段消防系统安装工程1,507,848.6214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1,505,996.79新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建设项目临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批一标段(北辛)1,496,670.73蒲州热电1,458,251.60黑水河阳高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03标段1,332,585.97太谷县水秀村排水管网工程项目施工1,314,220.18口袋公园2,426,926.602022年忻府区西张镇等7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22标1,244,128.44孵化基地1#楼九层部分区域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1,226,605.50侯马热电1,190,100.85孙吉镇安昌村道路提升项目1,176,726.47佳泰花园二期C区建设项目1,138,990.83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围网护栏1,138,298.67县委机关大院基础设施建设1,129,597.66临猗县2022年孙吉镇等7村高标准农田项目1,120,778.11黄河金三角(运城)创新生态集聚区科创城项目(B地块)工程总承包(EPC)1,090,153.20闫家庄疫情隔离点改造1,069,169.81盛泽苑一期景观1,051,376.15车家庄煤矿地面栈桥维修工程1,027,538.30零星工程项目27,362,614.52合计924,610,617.5818、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城市维护建设税968244.182,130,893.19教育费附加580946.491,278,535.91地方教育费附加387297.67852,357.28印花税691596.45合计2,628,084.7986.3819、管理费用中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人力成本12,133,207.8415,725,97905办公费2,611,436.60607,486.6115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业务招待费1,304,659.14191,669.00差旅费2,129,734.62306,170.03汽车费294,847.65218,970.18其它费用1,532,994.10458,911.73修理费869,995.27333,030.00广告宣传费10,585.0020,000.00折旧费9,328,229.63883,142.63无形资产摊销117,329.76合计30,333,019.6118,745,359.2320、财务费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手续费减:利息收入贴息收入加:利息支出1372947.68922,085.08贴息支出汇兑损益合计1372947.68922,085.0821、其他收益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房租收入42,057.140.0022、营业外收入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工科局纳税突出奖380,000.00190,000.00其它780.049.19合计380,780.04190,009.1923、营业外支出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出售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滞纳金758,093.10捐赠2,733,119.58434,615.51其它3,503,029.1111,348.08合计6,994,241.7924、所得税费用16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所得税763,720.43856,379.02合计763,720.43856,379.022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本期金额净利润1,628,231.80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汽油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耗9,328,229.63无形资产摊销117,329.76工程物资耗用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72,947.68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66,730.97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3,862,726.28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0,944,794.90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37,923.48五、或有事项的说明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六、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本公司本年度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情况。八、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本公司本年度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件九、企业合并、分立等事项说明本公司本年度无企业合并、分立等事项。17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的说明本公司本年度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本公司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十二、财务报表的批准本年度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12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集团有1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翡39年477日市8015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27751614919(1-1)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副本)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名禾称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佰零伍万圆整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1990年02月28日法定代表人史会元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承办政府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事项;办理经济案件的鉴定;住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4701号丰汇大厦7层东侧验证企业的投资资本;基建预决算审计;对企业单位的审计查证;建帐建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制单生S登记机关专接2019年。06月HL01015210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911408027751614919(1-1)了解更多登记、(副本)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名禾称注册资本壹佰零伍万圆整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1990年02月28日法定代表人史会元营业期限/长期住所经营范围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4701号丰汇大厦7层承办政府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事项;办理经济案件的鉴定;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4701号丰汇大厦7层东侧验证企业的投资资本;基建预决算审计;对企业单位的审计查证;建帐建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制单生S登记机关专接HL06月2019年。10010152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http://www.gsxt.gov.cn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证书序号:NO.024607★++说明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执业证书凭证。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称: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主任会计师: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办公场所:运城市业湖区河家东街4701号丰汇大厦7层东侧组织形式有限清任制发证机关:山西省财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4170209七年四月日注册资本(出资额):批准设立文号,财会协字1999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批准设立日期:1993年12月10日1史会元姓名一+Fullname性别男Sex1954-02-03出生日期Datcofbirth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单位Workingunit身份证号码******************男性别味Sex1954-02-03出生日期Datcofbirth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单位Workingunit身份证号码******************IdentitycardNo史会元141102090001141102090001证书编号:年检凭证No.ofCertificate山西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注册协会:史会元AuthorizedInstituteofCPAs年月日会员编号141102090001发证日期日021d199G1804/mDateoflssuance18最后年检时间年检结果2023年06月年检通过最后年检时间年检结果2023年06月年检通过,荆妙婵姓名Fullname女性别Sex1952-07-12出生日期Dateofbirih山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工作单位Workingunit身份证号码IdentitycardNo.-******************荆妙婵141102090008年检凭证141102090008证书编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No.ofCertificatc山西省荆妙婵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cdInstifateofCPAs会员编号141102090008年月发证日翔月日070218Dateofissuanly1m最后年检时间年检结果2023年06月年检通过最后年检时间年检结果1年检通过2023年06月金t财务情况说明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原临猗县建,2006年改制更名为山西笃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10月升级为集团公司。注册地址:临猗县华晋大道9号,注册资金21299万元。本年度经营情况资产总计19636.52万元,负债11626.63万元,所有者权益8009.88万元,营业收入96790.8万元,营业利润900.54万元,税金及附加262.8万元。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7日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3700采购人: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机构: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承包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承包商须知9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0第五部分采购需求31第六部分合同范本34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0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的潜在承包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37002.项目名称: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50560.79元5.最高限价:950560.79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120日历天8.工程地点:运城市临猗县9.质量要求:合格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承包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主体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项目。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05日23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2日23时59分59秒(磋商文件的发出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承包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承包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等媒介上发布。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3.承包商须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中“承包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承包商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4.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地址:临猗县府西街861号联系人:薛达联系方式:181035918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2层1205室联系方式:13027075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辉电话:13027075777第二部分承包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临猗县人民检察院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 4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37005采购需求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 ,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说明及工程量清单。6工期120日历天7质量要求合格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950560.79元报价唯一、且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9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份数:承包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止 解密时间:自2024年12 月 17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 日9时30止,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文档 壹 份(U盘介质)(U盘介质)。承包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其他证明资料密封于一袋内提交,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注: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其他证明资料提交,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递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2层1205室10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公章);7.承包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包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资质要求8.1参与本项目承包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8.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主体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项目;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承包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承包商提供,磋商现场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证。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承包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1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磋商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磋商文件格式’)*3.磋商函(见‘磋商文件格式’);*4.磋商函附录 (见‘磋商文件格式’);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8.主要人员简历表9.施工组织设计10.近五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11.政策性要求12.其他资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承包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保证金,承包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将导致磋商被拒绝。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整(¥:9000元)3.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递交方式:银行转账(必须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账户: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支行账 号:9550880240553000157行 号:306161000082递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注: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13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4确定成交承包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1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根据国家最新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予以执行。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型、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小、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承包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时:(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二)。(2)价格折扣:小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不享受本项优惠政策)(3)联合体投标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小微企业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与小型企业联合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6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五部分中的采购需求要求和本项目第六部分中的合同范本。17评审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18现场踏勘不组织19标前答疑不组织20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包)成交价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取。服务费按照各标段(包)单独计算金额计取。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交费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交费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递交账户: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账 号:485010100102108168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承包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承包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承包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承包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承包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第三部分承包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临猗县人民检察院。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承包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承包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承包商。2.5货物:指承包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承包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承包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承包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承包商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承包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承包商。需按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包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若《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承包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公告》规定的承包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4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承包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5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承包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承包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磋商费用5.1承包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要求6.1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承包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承包商前附表第19/20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承包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内容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承包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9.2承包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承包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承包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承包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承包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承包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承包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承包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承包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承包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承包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承包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承包商应按磋商文件承包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承包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承包商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承包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承包商自拟。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承包商须知前附表。12.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3磋商保证金12.3.1承包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12条。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2承包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承包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承包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承包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承包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承包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承包商与采购人、其他承包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承包商的磋商保证金。12.4磋商报价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标的及其实施、人员工资、勘查、资料、相关设备、验收、相关培训、保险、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承包商自行承担。12.4.2承包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3承包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承包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承包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承包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承包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承包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承包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承包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承包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承包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承包商电子CA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承包商承担。四、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6.1承包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承包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承包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承包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承包商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承包商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承包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5、开启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参加磋商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承包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3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5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6承包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六、磋商程序和要求20.组建评审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21.1评审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有参加磋商的承包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承包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承包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承包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承包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评审小组要求承包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承包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评审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承包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未对“承包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承包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0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承包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1评审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承包商进行磋商(询标)。21.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询标)22.1评审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承包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2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承包商发出询标函。各承包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承包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评审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评审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3.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承包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承包商不得少于3家。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承包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承包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承包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承包商的磋商保证金。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承包商家数不足法定承包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承包商数量符合法定承包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承包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承包商最终评审价格。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承包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评审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承包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承包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承包商顺序原则24.1综合评分原则24.1.1评审小组各成员对合格承包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承包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承包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3各承包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承包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2推荐成交候选承包商顺序原则24.2.1评审小组依据24.1.3各承包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4承包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承包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承包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承包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磋商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承包商获得成交候选承包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承包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4.2.5如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承包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4.2.4规定处理。24.2.6评审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承包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承包商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评审小组按照成交候选承包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商为成交承包商。26.编写评审报告26.1评审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承包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承包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承包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承包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承包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6.2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评审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磋商过程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承包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承包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承包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磋商期间,承包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承包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承包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磋商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承包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承包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七、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承包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承包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承包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承包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承包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承包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5成交承包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承包商作为成交承包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承包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2.成交服务费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承包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请承包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2成交承包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3.签订合同33.1采购方与成交承包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承包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承包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承包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承包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承包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方与成交承包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5成交承包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八、保密和披露34.1承包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承包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承包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承包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承包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承包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4承包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5潜在承包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承包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承包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承包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承包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承包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承包商和其他有关承包商。35.11承包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承包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承包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承包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承包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承包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承包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承包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4质疑承包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6.承包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承包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磋商期间,承包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承包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承包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承包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1)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2)采购方向承包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承包商;(2)接受承包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9.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1)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承包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2)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3)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4)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5)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6)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7)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8)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的;(9)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承包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10)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11)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40.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40.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0.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0.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0.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承包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注: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1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 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材料4.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注: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承包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承包商廉洁自律承诺书6.1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注: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企业资质要求7.1承包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8.人员要求8.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主体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项目。9.政策性要求9.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承包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内容标准1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4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5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质量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无效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无效。四、评分细则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不少于3家的承包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业绩、技术要求等内容。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承包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承包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二、评审细则1.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 1投标报价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承包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2商务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91.企业业绩(9分)供应商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每承揽过一项计 3 分,最高 9分)2商务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92.项目负责人业绩(9分)项目经理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组织承担的同类型工程(每承揽过一项计3分,最高9 分)2商务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93.标书质量(1分)根据响应文件制作的规范性、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和文字图片是否清晰等情况评分。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51施工方案(33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施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雨季施工方案,夜间施工方案,降排水方案,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资源配备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且表述准确得3分,每点内容表述不准确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2分。共33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51保障措施(1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环保措施,消防措施,降噪及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 2 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1分。共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51计划安排(8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计划安排(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情况,工期安排,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 1 点且内容全面得 2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1分。共 8 分,不提供不得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共一个包,工程内容包括:包括拆除工程、新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图纸中所包含的设计内容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二、商务要求:1.工期:120日历天2.工程地点:临猗县人民检察院3.质量要求:合格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3、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第六部分合同范本(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室外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临猗县人民检察院。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详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猗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格式仅做参考,以供需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承包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承包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承包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对承包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承包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承包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承包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包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承包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8.承包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9.廉洁自律承诺书………………………………………………………………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文件…………………………………………3.磋商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7.主要人员简历表…………………………………………………………………8.施工组织设计……………………………………………………………………9.政策性因素……………………………………………………………………10.其他资料…………………………………………………………………………资格证明文件1.承包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承包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承包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承包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后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承包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承包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承包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承包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承包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承包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承包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承包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承包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承包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承包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7.承包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9.廉洁自律承诺书承包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承包商相互串通参与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投标,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承包商住址)的(承包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承包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格式磋商函山西新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包商全称)授权(承包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包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承包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承包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承包商代表姓名:承包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承包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函附录(一)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施工总工期2质量要求3投标有效期磋商函附录(二)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承包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承包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采购人/发包人名称采购人/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是否交/竣工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概况备注注:每个业绩单独附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记取。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本表后附人员相关证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类似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本表后附拟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等的复印件。8.施工组织设计(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承包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承包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9.政策性要求(如有)10.其他资料附件: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承包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承包商名称:(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承包商名称(盖章):日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承包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承包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承包商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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