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82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1 10:47: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国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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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51-63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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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0121506202025606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825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 联系方式:0351-6371027 供应商(乙方):国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A座7层705-1 联系方式:1530351550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数量:1.00 单价(元):49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编制形成《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2025年度)》,完成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制作全省水源保护区“一张图”,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合同金额(元):497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合同(11N0121506202025606).pdf 合同编号:GF02-2025005HI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委托方(甲方)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受托方(乙方)国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签订日期:2025年8月29日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进行技术咨询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满足《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文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甲LWW方对项目工作的要求。AOU老用草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负责编制符合国家规范的《山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2025年度)》,完成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制作全省水源保护区“一张图”3.技术服务的方式:填报水源地信息采集系统,编制水源评估报告及全省水源保护区“一张图”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2.技术服务进度: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编制的技术报告应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并满足甲方对项目工作的要求。14.若乙方未按阶段性节点交付成果,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额的0.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暂停后续付款: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5.乙方需对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报告结论的科学性负责,若因数据造假、评估失误导致甲方被上级部门通报或引发环境风险,乙方需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后续整改的技术咨询费用。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开展水源地基础资料收集(包括水源井水质分析资料以及水源地供水方面等的相关情况)和保护区周边环境状况的全面调查工作,保证满足饮用水源评估工作的需要:2.提供工作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实地勘察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497500.00)。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两次支付乙方。即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80%,项目验收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规发票。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国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2账号:159845927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形式:填报水源地信息采集系统、编制水源评估报告及全省水源保护区“一张图”。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通过甲方关于评估报告的上报要求。第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委托方五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合同章单位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202年8929日受托方2万名称国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间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2015年8月29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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