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3栋温室大棚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202511171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7-29 11:33: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大棚出租农村产权生产设施使用权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辽宁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3栋温室大棚出租项目辽宁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3栋温室大棚出租项目 项目公告号 202511171 农村产权类型 生产设施使用权 流转方式 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 挂牌时间 2025-07-29 至 2025-08-11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项目坐落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张炉村半道屯 标的类型 标的物数量 3 所有权性质 权属分类 挂牌方式 总价挂牌 挂牌总价 元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 加价幅度 元/次 交易保证金金额 元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 履约保证金说明 受让方需交纳设施履约保证金2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合同期满后,大棚所有设施和设备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无息返还。受让方在合同期内,需交纳大棚保险等费用,如不交纳,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流转期限 2025-06-01~ 2027-05-30 特别提示 流转起始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截止日期2027年5月30日不变,流转总年限不足2年,仍按2年价格收取租金。 价款支付方式 是否场内结算 场外结算 流转用途 蔬菜、草莓种植 现场踏勘联系人 张厚斌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15942849387 流转特别情况说明 1、砬窑村有温室大棚3栋,位于张炉村半道屯,大棚净面积合计4.86亩,大棚的界址明确,无争议。大棚南侧201国道旁有设施农业发展储备用地共计9.395亩。 2、底价为每年每亩8000元,3个棚共4.86亩及9.395亩土地底价每年38880元,共出租2年,底价共计77760元。 限制条件 1、未经转出方允许不准私自改变大棚原貌,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大棚,否则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流转期内上级主管部门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负担。 2、在流转期内,如大棚被相关部门整体或部分征用,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撤出,种植物补偿归受让方,其他一切补偿费归转出方所有。转出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剩余期限的租金退还受让方,合同终止。 3、合同期满时,受让方将大棚原貌交给转出方,受让方的设备、地上种植物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理,但必须在合同到期前处理完毕,否则转出方有权处理。 4、受让方在流转期间要按相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如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和财产等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独自承担社会义务及法律责任。 5、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6、禁止破坏地力条件及附属设施。 7、交易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 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签订规定 同意按照《网络竞价须知》规定的要求,与受让方签订合同。 交接规定 同意按照《网络竞价须知》规定的要求,与受让方进行资产资源交接。 备注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砬窑村 交易条件与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大连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 41213 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农交中心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及补充会员信息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农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出方和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流入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流转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出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人 报名咨询人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地址 现场报名地址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公开披露附件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