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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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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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首页公告(http://epb.zgsr.gov.cn/),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通讯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备注 1 沪昆高速梨东段改扩建B2标段拟建设沥青站和水稳料站项目 2024.6.3 饶环评字〔2024〕33号 关于沪昆高速梨东段改扩建B2标段拟建设沥青站和水稳料站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的批复 2 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旅游开发配套设施项目 2024.6.3 饶环评字〔2024〕34号 关于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旅游开发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 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块多孔砖焚烧一般固废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 2024.6.14 饶环评字〔2024〕36号 关于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块多孔砖焚烧一般固废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书的批复 4 江西省隆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膜的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024.6.20 饶环评字〔2024〕37号 关于江西省隆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膜的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书的批复 饶环评字〔2024〕33号关于沪昆高速梨东段改扩建B2标段拟建设沥青站和水稳料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高速梨园至东乡段改扩建工程B2标段项目经理部:你公司呈报的《沪昆高速梨东段改扩建B2标段拟建设沥青站和水稳料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上饶市弋阳县栗桥村,总占地面积为66979.47m2,属新建项目。项目以碎石、水泥、沥青为原辅材料通过沥青加热预处理、碎石烘干、震动筛分、搅拌等工序年产沥青混合料20万吨;以水泥、碎石、水为原辅材料通过计量、搅合、成品装载等工序年产水稳混合料50万吨。项目仅服务于沪昆高速梨东段改扩建B2标段的建设,服务期限为2年半。(二)项目批复意见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通过排水沟排入五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拌合用水,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五级沉淀池中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导热油炉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外排;骨料烘干燃烧器废气通过管道收集,与烘干筛分废气、储罐加热废气一并采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管道收集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导热油炉柴油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烘干筒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置,废石料交供应商回收处置,沉淀池沉渣沥干后用于道路修建;废导热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系统、烘干加热提升系统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应优化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七)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沥青搅拌站、水稳料搅拌站周边100m,料仓区周边50m。你公司应配合弋阳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以及和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八)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废水排放管道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九)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三、项目变更、排污许可和竣工验收等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编制的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涉及的消防、安全及相应防范措施、要求等事项应满足相关技术报告及其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并落实到位。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有审批权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四、日常环境监管要求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会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2024年6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弋阳县人民政府,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江西泽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6月3日印发饶环评字〔2024〕34号关于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旅游开发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呈报的《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旅游开发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镇,属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恩里假日综合酒店(含道路改造及行道桥)建设、悦榕山庄式五星酒店建设、扩建污水处理站、铜钹山镇老卫生院商住地块开发、铜钹山芳草地度假酒店建设、鹊桥谷风景区建设。项目属于旅游开发配套项目,各酒店建筑均在现有建筑基础上进行改造,不新占用土地,各地块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污水处理厂扩建,不新增排污口。污水处理站扩建由原200m3/d处理能力,扩至520m3/d处理能力,主要工艺包括格栅+MBR+紫外消毒,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二)项目批复意见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筑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建设区内除建筑物及地面硬化区以外的区域进行场地绿化。施工期有计划地安排场地平整,尽量避开雨季,划分水土保持防治区,合理调配土石方,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严格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优化污水处理站的布置,减少泵类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做好土方、运输车辆的遮盖以及道路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过程中使用挡板和篷布密闭运输,切实减轻扬尘污染。营运期各酒店、山庄、学院的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污水处理站的恶臭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浓度限值。(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动物粪便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外售建材公司处置,餐厨垃圾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公司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废水排放管道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项目变更和竣工验收等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编制的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涉及的消防、安全及相应防范措施、要求等事项应满足相关技术报告及其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并落实到位。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有审批权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四、日常环境监管要求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2024年6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上饶市坤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6月3日印发饶环评字〔2024〕36号关于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块多孔砖焚烧一般固废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呈报的《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块多孔砖焚烧一般固废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块烧结页岩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改建项目位于江西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的基础上进行原材料的变更,原料增加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氟化钙污泥、机制砂制砂污泥、矿山渣土等,并新建相应的污泥贮存库。技改项目以煤矸石、页岩、煤灰、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砂石污泥、渣土、煤、生石灰、氢氧化钠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料、破碎、粉碎、筛分、混合搅拌、陈化、制坯切坯、码坯、干燥、焙烧、出窑检验,成品等工序生产多孔标砖;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1亿块多孔标砖。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产能为7000万块多孔标砖,二期产能3000万块多孔标砖。本次批复仅针对环评确定的一期项目内容。企业应严格控制项目所用原料污泥的来源,不得是污水处理厂、机制砂生产厂等的絮凝沉淀池的污泥,应定期对原料污泥进行检验,确保污泥质量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的标准。(二)项目批复意见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新带老”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技改项目出入口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再生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回用制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技改项目在配料、破碎、粉碎、筛分及搅拌工序的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采用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点火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双碱脱硫+布袋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经不低于40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烟气经低氮燃烧负压收集后,采用双碱脱硫+布袋除尘+静电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40m高排气筒外排;污泥储存间的恶臭经微负压经收集后通过补风机送入隧道窑焚烧处置,后由不低于40m高排气筒外排;通过污染源产生点采用负压抽风,减少原料投料环节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和表3标准,汞、铅、砷、镉、铬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氯化氢、二噁英排放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等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的排放限值,其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泥坯、煤渣、除尘灰、脱硫污泥、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焙烧除尘灰、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机、粉碎机、筛分机、搅拌机、制砖机、切坯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原料产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生产、污染处理措施等各个环节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污染物泄漏、渗漏,同时对可能会泄漏到地表的区域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七)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原料仓库、污泥仓库、破碎车间周边50m。你公司应配合广信区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以及和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八)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废水排放管道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在废气排放管道安装SO2、NOX、颗粒物的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系统联网,确保日常运营过程中SO2、NOX、颗粒物达标排放。(九)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经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三、项目变更、排污许可和竣工验收等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编制的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涉及的消防、安全及相应防范措施、要求等事项应满足相关技术报告及其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并落实到位。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有审批权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四、日常环境监管要求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2024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广信区人民政府,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江西清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印发饶环评字〔2024〕37号关于江西省隆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膜的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西省隆旭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呈报的《江西省隆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膜的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江西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丰收工业园,占地面积42.63亩,建筑面积约13000m2,属新建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以聚乳酸、废PLA塑料膜、PLA改性淀粉、稳定剂、润滑剂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原料搅拌、熔融挤出、压延流延、冷却收卷、切片切角、包装等工序年产PLA塑料膜1250t;以聚氯乙烯、废PVC塑料膜、MBS树脂、稳定剂、加工改性剂、润滑剂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原料搅拌、熔融挤出、压延流延、冷却收卷、切片切角、包装等工序年产PVC塑料膜7050t;以涤纶树脂、废PET塑料膜、PET改性高分子、稳定剂、润滑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原料搅拌、熔融挤出、压延流延、冷却收卷、切片切角、包装等工序年产PET塑料膜2700t。项目应严格控制原料来源,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项目产品不得作为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制品或材料。(二)项目批复意见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清洗废水经排水管道排入循环沉淀池物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采用隔油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经过滤器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保洁废水采用隔油沉淀+絮凝剂沉淀处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万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万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8m高的排气筒排放;不合格品和裁切边角料破碎废气通过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8m高的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压延和流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高压静电设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8m高排气筒外排。通过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厂房密闭性,保持门窗关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供应商回收处置,含盐废液、分选出的夹杂物、清洗沉淀渣、废过滤网交由相关固废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和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挤出机、压延机、三辊压光机、收卷机、切片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原料产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生产、污染处理措施等各个环节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污染物泄漏、渗漏,同时对可能会泄漏到地表的区域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七)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和2#厂房周边50m。你公司应配合万年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以及和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八)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废水排放管道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九)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经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三、项目变更、排污许可和竣工验收等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上饶市万年生态环境局。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编制的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涉及的消防、安全及相应防范措施、要求等事项应满足相关技术报告及其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并落实到位。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有审批权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四、日常环境监管要求上饶市万年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2024年6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万年县人民政府,上饶市万年生态环境局,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江西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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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旅游开发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下载
  • 关于上饶县闽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块多孔砖焚烧一般固废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书的批复下载
  • 关于江西省隆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膜的生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书的批复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