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506-ZHCD-C2025-001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15:21: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100万元
中标单位苏州兴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食材配送食品
联系方式
  • 席东:0512-68560020
  • 孙继伟:13063718760

正文内容

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ZHCD-C2025-0018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兴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06MA1W8TX6XG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吴路65号3幢 94.56(均分制) 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对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原材料进行采购,包含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肉、禽蛋、蔬菜、水产、水果、豆制品、面包、牛奶等食材进行统一配送。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壹年(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算)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庆麒、席东、杨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000.00元。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50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0951元;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龙翔路777号 联系人:席东 联系电话:0512-68560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17室 联系人:孙继伟 联系电话:13063718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继伟 电话:130637187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506-ZHCD-C2025-0018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兴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吴中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4: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东,朱庆麒,杨雄 总成交金额 ¥0.000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继伟 项目联系电话 13063718760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龙翔路7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1319253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喜年中心A栋2111-2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继伟 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ZHCD-C2025-0018号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类型:服务类二〇二五年十月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响应文件 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45天(日历日)3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需提交,保证金金额(¥): 元整帐户名: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53528051511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磋商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4磋商文件 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6磋商时间地点202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7评审时间地点202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8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000.00元。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50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0951元;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9监督管理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监管电话:(0512)65116160总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五章评审办法49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6-ZHCD-C2025-0018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壹佰伍拾肆万零壹仟元整(¥1541000.00元)。5、最高限价:壹佰伍拾肆万零壹仟元整(¥1541000.00元)。6、采购内容:对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原材料进行采购,包含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肉、禽蛋、蔬菜、水产、水果、豆制品、面包、牛奶等食材进行统一配送。7、项目地点: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8、技术、质量要求: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9、合同期限:壹年(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算)。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五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中自行下载3、报名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2、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监管电话:(0512)6511616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龙翔路777号联系方式:席东/0512-685600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17室联系方式:孙继伟/130637187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邢建东、孙继伟电话:13063718760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单位: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发布的磋商采购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磋商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采购单位(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供应商(服务单位)(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供应商(服务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服务单位)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供应商(服务单位)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天。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供应商(服务单位)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服务单位)在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单位应支付供应商(服务单位)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B供应商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文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9.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9.3项目负责人的替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形需要替换项目负责人时,供应商应至少提前十五日向采购人报告,并提供替换人选的相关证书,且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替换。4.供应商代表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磋商采购文件6.1磋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上传)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7.采购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7.2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7.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8.采购文件提疑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8.3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8.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8.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8.4.4事实依据;8.4.5必要的法律依据;8.4.6提出质疑的日期。8.4.7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8.4.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孙继伟联系电话:13063718760通讯地址: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17室9.提示与要求9.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上传)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9.2无论是否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都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0.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0.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1.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六章)11.1响应文件报价部分:11.1.1磋商响应函;11.1.2磋商响应报价表;11.1.3分项报价明细表;11.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1.2响应文件资格及技术部分:11.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1.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11.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1.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1.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11.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11.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1.2.6.3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响应单位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11.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1.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1.2.6.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3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注:磋商供应商必须上传上述“11.1-11.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注:(1)以上11.2.6.1-11.2.6.6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1.1.1-11.2.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在“苏采云”系统中出现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项目评标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为四份(一正三副)。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用于存档备案。(邮寄地址东太湖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17室,联系人:孙继伟,联系电话:13063718760)12.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2.1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服务清单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的磋商报价并汇总填入《分项报价明细表》。12.2《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标的物顺序和数量均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清单编制。如发现响应报价中有错算现象,一旦成交,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错算这部分的经济损失。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2.2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总价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本次采购不分标段。12.3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均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凡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现场、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因此而提出索赔或交货期延长,采购人将不予批准。12.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价格条件为项目现场完税价,报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费用之和。13.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须支付保证金。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之日起45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15.截止时间15.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15.2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5.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以后递交(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16.磋商程序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6.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16.3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16.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5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6.5.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6.5.3.磋商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6.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供应商点击答疑澄清按钮,进入询标回复界面,供应商点击【响应】按钮,进行询问响应,填写询问响应内容后,进行询问响应函签章,内容校验后进行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6.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6.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进行回复。16.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6.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6.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中的明确要求等情形,由此导致成交结果无效或合同解除的,供应商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6.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6.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7.项目的终止1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7.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7.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7.1.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评审内容的保密18.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供应商在此期间应保持信息的保密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或公开与磋商相关的任何信息,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8.3在评审期间,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19.成交单位的确认19.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采购单位的委托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19.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代理人签署。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响应供应商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磋商供应商未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代理人签署,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19.3由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中确定成交供应商。20.合同授予标准20.1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1.成交通知书21.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被接受。在成交通知书中给出成交单位的成交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21.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3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21.4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未中标(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与投标(响应)供应商约定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1.5各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醒目位置注明电子邮箱号,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邮箱,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1.6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采购单位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21.7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21.8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货物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并由成交单位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22.服务费22.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2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无。2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采购需求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ZHCD-C2025-0018(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壹佰伍拾肆万零壹仟元整(¥1541000.00元)。(五)最高限价:壹佰伍拾肆万零壹仟元整(¥1541000.00元)(六)合同期限:壹年(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算)。二、采购内容:全体所有在岗工作人员约150人提供早、中、晚三餐餐食,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配送食材。由于本项目涉及食品安全以及生鲜食品供应链等,关系到服务质量、环境、安全等,因此要求响应单位在自身完善响应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还应该承担有关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对生鲜食品供应链等也有一定的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1、大米配送标准:新大米(国标一级),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2、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3、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4、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5、家禽冻品(鸡腿、鸡翅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6、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最新规定。7、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国家《鱼糜制品卫生标准》、国家《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国家《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国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国家《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8、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9、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酱油、味精、生粉(淀粉制品)、食糖、食醋、酿造食醋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10、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11、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12、水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13、奶制品:食材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晰,须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标准。(二)食材检测要求:1、肉类(含家禽、鱼、肉、冷鲜肉及冷冻肉等)、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必须使用优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2、每次配送的食材均需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3、采购单位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样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三)食材配送日常要求:1、配送品牌要求:食材类别食材品牌肉类雨润、双汇、青莲、中粮(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食用油(非转基因)金成、福临门、金龙鱼(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调味品海天、李锦记、太太乐(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冷冻品大成、成达、六和、凯牧(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豆制品艺杏、祖名、日和(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水产本地基地(优选)蔬菜本地基地(优选)禽蛋菜场南北干货菜场其他2、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单位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3、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4、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四)配送频率要求: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五)其他要求由于本项目涉及到食品安全与卫生,尤其考虑到该项目服务包含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关乎人员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服务,因此要求响应单位在自身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具备有关食品安全与人员健康相关管理能力为佳,同时所配备服务人员应该具备与食品安全等相关的服务人员为佳。1、各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及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食材、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管理、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以及响应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报出针对原材料的下浮率。2、若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中标单位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承诺在采购单位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能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经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采购单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4、因重大责任事故,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采购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解除。5、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6、结算方式:(1)项目报价要求:以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的100%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报价表作规定的让利。合同最终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若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后合同自动终止。(2)若实际供货中涉及范围在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上未查到,则按照不高于周边市场均价按实结算,报价不高于周边市场均价。(3)供货价格一星期一报价(若供货价格无较大变化,可延长报价时间)。(4)合同终止条件:服务限满一年或实际已完产值达到合同金额(二者中以先满足条件为准)。三、项目考核要求: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配餐服务月考核表》。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人应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协议:(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2、月度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费用;如总分低于90分(含90分),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500元扣款(违约金),采购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同时巩固作业质量,如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成交方需无条件按采购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3、考核标准:后期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此标准进行调整。附件:配餐服务月考核表被考核单位:日期:年月日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设备设施6分场地与功能2分食材配送占地和建筑面积适中,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且整洁2分如有缩小面积、擅自改变其功能等与配送无关联的变更现象,该项不得分。运输工具2分送货均使用专用冷藏车2分(5-10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未用冷藏车或该开启冷藏设备而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冷库2分科学、规范控制冷库温度,冷库堆放有序1分,如实填写进出库资料1分(根据实情酌情扣分)。流程管理30分准时送货9分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外)9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足斤足两9分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9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服务态度4分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4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工作细致6分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6分(误差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单据清晰2分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2分,否则不得分。质量管理40分食材每日评分40分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40分(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打分,验收标准见合同)。科学管理24分诚信经营6分不得将部分商品或部分采购方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6分(如有违反不得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结算精准2分对采购方:送货单上单价、月底结算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结算账目清晰准确,价格合理。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分)。留样制度6分每天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作记录。规范做好留样工作。(记录缺失扣3分,留样不规范扣3分)。安全清洁3分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有单独的专供仓库3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联系制度3分如网上没有采购方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采购方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3分。(配送单位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及时整改2分对采购方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2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协调沟通2分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采购方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采购方、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2分;不按时交不得分。总 分说明1、月度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费用;如总分低于90分(含90分),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500元扣款(违约金),采购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2、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同时巩固作业质量,如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成交方需无条件按采购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项目负责人签字:四、综合说明及其他1.本采购文件中的产品若涉及品牌的仅为参考品牌,供各供应商投标时的参考。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应符合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并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应达到招标要求,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说明。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4、中标人配送的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指标并可溯源,所供食材保质期不得低于标明的保质期限的1/2。价格必须按照中标下浮率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以增加其它成本为由抬高价格。5、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6、采购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中标单位日常服务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7、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8、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的信息为准。9、预付款及付款步骤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20日前结清(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乙方需在双方核对货款金额无误后提前向甲方提供由其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10.1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方征收的与本项目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单位征收的与本项目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单位承担。10.2支付方式:以采购方实际支付方式为准。付款前,成交单位须先向采购方提供的凭据,以采购方具体要求为准。11、成交单位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成交单位在服务中如达不到其当时在响应文件内所承诺的服务,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2、响应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质量与验收13.1成交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13.2验收标准:完全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地方、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以验收通过为准。14、成交单位必须在全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历天内,提交结算报告,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全,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并按照相关审计机关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确认的结算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格。15、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五、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2019】10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六、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2.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七、行业属性: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八、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方(采购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供应商(服务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的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JSZC-320506-ZHCD-C2025-0018)、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服务单位)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价格及付款步骤:(1)合同暂定金额元,成交下浮率%,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通讯、运输、服装、胸卡、办公设备、车辆、各种税费、人工(薪资、加班、福利)、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公伤保险金〉、劳保、维护、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20日前结清(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乙方需在双方核对货款金额无误后提前向甲方提供由其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二、服务地点: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服务期限:壹年(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算)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原材料要求:(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1、大米配送标准:新大米(国标一级),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2、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3、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4、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5、家禽冻品(鸡腿、鸡翅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6、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最新规定。7、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国家《鱼糜制品卫生标准》、国家《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国家《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国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国家《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8、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9、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酱油、味精、生粉(淀粉制品)、食糖、食醋、酿造食醋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10、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11、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12、水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13、奶制品:食材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晰,须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标准。(二)食材检测要求:1、肉类(含家禽、鱼、肉、冷鲜肉及冷冻肉等)、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必须使用优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2、每次配送的食材均需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3、采购单位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样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三)食材配送日常要求:1、配送品牌要求:食材类别食材品牌肉类雨润、双汇、青莲、中粮(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食用油(非转基因)金成、福临门、金龙鱼(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调味品海天、李锦记、太太乐(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冷冻品大成、成达、六和、凯牧(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豆制品艺杏、祖名、日和(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水产本地基地(优选)蔬菜本地基地(优选)禽蛋菜场南北干货菜场其他2、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单位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3、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4、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四)配送频率要求: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五)其他要求由于本项目涉及到食品安全与卫生,尤其考虑到该项目服务包含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关乎人员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服务,因此要求供应商在自身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具备有关食品安全与人员健康相关管理能力为佳,同时所配备服务人员应该具备与食品安全等相关的服务人员为佳。1、各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及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食材、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管理、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以及响应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报出针对原材料的下浮率。2、若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中标单位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承诺在采购单位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能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经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采购单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4、因重大责任事故,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采购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解除。5、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6、结算方式:(1)项目报价要求:以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的100%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报价表作规定的让利。合同最终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若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后合同自动终止。(2)若实际供货中涉及范围在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上未查到,则按照不高于周边市场均价按实结算,报价不高于周边市场均价。(3)供货价格一星期一报价(若供货价格无较大变化,可延长报价时间)。(4)合同终止条件:服务限满一年或实际已完产值达到合同金额(二者中以先满足条件为准)。五、项目考核要求: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配餐服务月考核表》。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人应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协议:(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2、月度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费用;如总分低于90分(含90分),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500元扣款(违约金),采购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3)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同时巩固作业质量,如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成交方需无条件按采购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3、考核标准:后期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此标准进行调整。六、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再从另外渠道进货,因进货渠道不规范而影响正常就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2)甲方每周五下午16点前确定下一周的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后将配送计划发至乙方,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平帮助甲方合理搭配菜品,合理搭配包括粗细搭配、荤素搭配、酸碱搭配、营养均衡等,食材品牌、规格等要求以甲方食材目录为依据。(3)甲方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人员需做到专人专岗、挂牌上岗、定期轮岗,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索证制度有关规定,设立开放监督席,填写验收环节相关表单,做到台账齐全。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认真把好质量、数量、规格、退货、送货单核对签字等环节,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制度,向乙方索取食材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甲方需对食材生菜、熟菜分别留样;若发现乙方违规,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并记录备案。(4)甲方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乙方工作,使食堂配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对乙方做到不索要,不为难,不马虎。(5)甲方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并每月做好对乙方配送工作的考核工作。(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2)乙方承接甲方的食材配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从事配送工作。(3)乙方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4)乙方根据投标书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5)乙方必须根据协议约定和甲方提出的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6)乙方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料。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蔬菜应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等。(7)乙方向甲方提供食材的品牌、规格、价格必须符合甲方的食材目录。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乙方另有所需食材不在配送食材目录范围内,应先与甲方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地、数量、质量、价格(批发价)、提供实样等事项后,经过相关技术部门认定后再进行配送。(8)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如因乙方未立即退换食材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上月货款中扣除相当于本次配送货物金额的2-5倍违约金。①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②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④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等;⑤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⑥每季度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合格率不满60%的。⑦乙方在接到甲方菜品退货或换货通知后,没有在1小时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的。⑧配送物品退货每月超过5次的。(9)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将酌情扣除当月货款;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自动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同时,甲方将按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①乙方配送食品原材料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②乙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③经查实,乙方故意向甲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④经查实,乙方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⑤乙方不能按照协议供货要求提供商品,并造成供餐事故的;⑥经查实,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配送资格。(10)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提出放弃或被取消配送资格的,乙方不得参与下一轮甲方组织的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商公开招标采购。(11)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采购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无效。为避免用餐情况发生中断,则由该采购项目中排名第二顺位的供应商继续提供食堂配送,以保证采购方正常用餐情况。七、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取消此次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3.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提供)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均视为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作为对方的商业秘密。2、双方承诺对对方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且仅用于本协议。3、除下列情况外,双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a.经另一方书面同意;b.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十、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见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十一、特别条款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由代理公司将本合同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公司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附件:附件1.配餐服务月考核表附件2.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方案附件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以下无正文)采购单位(采购人/发包人)(公章):供应商(服务单位)(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数币账号数币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1:配餐服务月考核表被考核单位:日期:年月日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设备设施6分场地与功能2分食材配送占地和建筑面积适中,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且整洁2分如有缩小面积、擅自改变其功能等与配送无关联的变更现象,该项不得分。运输工具2分送货均使用专用冷藏车2分(5-10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未用冷藏车或该开启冷藏设备而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冷库2分科学、规范控制冷库温度,冷库堆放有序1分,如实填写进出库资料1分(根据实情酌情扣分)。流程管理30分准时送货9分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外)9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足斤足两9分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9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服务态度4分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4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工作细致6分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6分(误差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单据清晰2分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2分,否则不得分。质量管理40分食材每日评分40分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40分(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打分,验收标准见合同)。科学管理24分诚信经营6分不得将部分商品或部分采购方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6分(如有违反不得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结算精准2分对采购方:送货单上单价、月底结算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结算账目清晰准确,价格合理。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分)。留样制度6分每天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作记录。规范做好留样工作。(记录缺失扣3分,留样不规范扣3分)。安全清洁3分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有单独的专供仓库3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联系制度3分如网上没有采购方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采购方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3分。(配送单位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及时整改2分对采购方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2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协调沟通2分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采购方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采购方、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2分;不按时交不得分。总 分说明1、月度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费用;如总分低于90分(含90分),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500元扣款(违约金),采购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2、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同时巩固作业质量,如月度考核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成交方需无条件按采购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供应商(服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附件2: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方案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金额:验收主体:2、验收目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和评估等,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要求的活动,验收结果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3、验收依据采购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确定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执行《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政府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4、验收责任主体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验收,确定验收结论,履行资金支付义务,遵循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履约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将验收和追责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反映。5、验收方式(形式)5.1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对于一次性整体验收不能反映履约情况的服务类项目,需要在服务期内对供应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应科学确定检查周期或分段节点,指派具体考核人员,分别实施验收。5.2最终验收6、验收内容服务类项目的验收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成、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其中,日常考核针对供应商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等方面;分段验收针对分期履行的项目,应划分合同履行阶段,明确分期考核或验收要求。日常考核或分段验收结果与付款金额、付款进度安排等挂钩。7、验收程序7.1验收准备7.1.1合同履行达到招标文件明确的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申请。日常考核或分段验收环节在结束以前,供应商应当通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后者应当及时查验。供应商未及时履约或发出验收申请的,采购人应及时书面催告,提出履约验收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拒不配合的,采购人应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7.1.2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及时提供与项目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7.1.3采购人应及时全面准备验收,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好通水、通电、准备验收工具等必要的验收准备工作、启动项目验收、通知供应商。7.2成立验收小组7.2.1采购人应当组织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验收工作,其成员构成、人员数量以及负责人由采购人确定,劳务报酬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7.2.2验收小组应由采购人指定的具有相关专业能力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名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若经办采购的人员与采购需求人员分属不同部门,二者应当同时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委托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该人员不得同时作为7.3.2规定的参与验收人员。采取代建方式进行采购的,结合代建协议内容按照本条规定成立验收小组。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小组成员的组成不受本条规定约束,但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必须参与最终验收。7.3参与验收人员7.3.1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且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7.3.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若采购项目受到参与该项目投标(响应)的其他供应商的投诉,且投诉事项是针对中标结果中的型号、参数等与履约验收相关问题的,可以重点邀请前述供应商参与验收。7.4验收原则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应验必验、验收必严、违约必究。7.4.1项目验收内容应当具体,形成详细的验收过程性资料,客观反映服务承接完结情况。应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成、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7.4.2项目验收范围应当完整,与采购合同一致,不得省略、遗漏和缺失,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7.4.3项目验收方式应当符合项目特点,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予以客观、量化。7.4.4项目验收标准应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等有关标准。7.4.5项目验收意见应当客观真实。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验收意见。7.4.6验收方法主要包括全部查验核对和抽查核对。7.5验收记录7.5.1验收小组应当要求参与验收的供应商、专业机构、专家和服务对象等出具书面意见,作为验收书的重要组成部分。7.5.2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供应商对合同的履行情况。验收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逐一进行检验、核实、评估等工作,使用音视频、对现场情况描述且签字等方式留存证明材料,由供应商确认,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凭据。7.5.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在验收书中作出最终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意见栏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由供应商盖章确认后报采购人。8、验收结果1、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盖章。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书上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结论并加盖公章;验收小组成员意见存在分歧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2、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履约的,具备限期整改条件的,采购人应当书面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验收整改事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供应商未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支付资金。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未能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见下表1)、合同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必备资料。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申请财政性资金支付时,应当在相应电子化系统上传《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等证明性材料。涉及分段验收付款的项目,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阶段性验收意见,分段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该阶段的资金或根据招标文件予以相应扣减。9、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结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名单、验收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资金支付情况、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情况、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相关资料(若有)等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附件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段)验收是□ 否□分期(段)情况共分 期(段),此为第 期(段)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行业、安全标准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按 时□不按时□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履约验收工作的,无需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意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磋商单位的评委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得分以各磋商单位最后磋商报价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加为响应单位的综合评分。3、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后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较优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技术指标也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下浮率最高)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1-磋商基准下浮率)/(1-磋商响应下浮率)】×10%×100(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比较(56分)1、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比较(8分):包含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食材配送及时及运输安全保障措施;鱼肉水产蔬菜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与采购人的日常沟通及配合方案等。各项方案齐全,内容完善,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的得8分;各项方案比较齐全,内容较为完善,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比较的得6分;方案基本完整,内容全,措施可行性稍有欠缺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内部管理制度比较(8分):需包含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制度;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等。制度齐全,内容完善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强的得8分;制度全,内容基本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稍有欠缺的得6分;制度欠缺,合理性较差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比较(8分):包括防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8分;措施较为合理,可行性、针对性稍有欠缺的得6分;措施合理性无针对性,可行性欠缺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4、价格保障措施(8分):包括食材供货价格保障措施;微利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8分;措施较为合理,可行性、针对性稍有欠缺的得6分;措施合理性无针对性,可行性欠缺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5、冷冻、冷藏设施(8分)冷库储存能力比较,冷冻、冷藏设施齐全,储存容量大(冷库面积3000平米及以上),储存能力强得8分;冷冻、冷藏设施比较齐全,储存容量一般(冷库面积2000平米及以上,3000平米(不含)以下),储存能力良好得6分;冷冻、冷藏设施较差,储存能力较弱的(冷库面积1000平米及以上,2000平米(不含)以下)得3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6、生产经营场地(8分)投标单位具有比较完善的仓储区、生产区、分拣区、员工更衣室等功能区分布。提供各区域现场拍摄彩色图片并予以详细说明:功能区分布清晰合理、提供图片清晰完整、描述全面详尽得8分;功能区分布较为合理、提供图片清晰完整、描述较为详尽得6分;功能区分布合理性一般、提供图片不完整、描述一般得3分;功能区不全不得分7、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服务团队的人员比较(8分)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工作。内容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实施便捷有效的得8分,内容全面完善的得6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三)综合实力比较(34分)1、具有自有或合作蔬菜基地情况(4分)蔬菜基地400亩及以上的得4分;蔬菜基地300亩及以上,400亩(不含)以下的得2分;300亩(不含)以下的得1分,需提供基地照片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无自有或合作蔬菜基地的不得分。2、车辆情况比较(10分)响应单位自有或租赁有厢式货车的,每具备一辆得1分,最高10分。响应文件中自有的需提供车辆的权属证明、对应行驶证扫描件,如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对应行驶证扫描件。上述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食品安全员证书的得2分,具有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最高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上述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材配送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7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响应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高7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的截图,上述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响应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单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人在本次磋商活动过程、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邀请函,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次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邀请函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所需布置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调试、垃圾清扫和搬运、成品保护、建筑物修复、整改、验收、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磋商商务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愿意提供邀请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4、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磋商供应商。5、我们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成交服务费。7、综合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清单,并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2)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的配合;(3)其他说明。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3、磋商报价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下浮率(%)服务期限备注1是否小微企业: □小型 □微型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通讯、运输、服装、胸卡、办公设备、车辆、各种税费、人工(薪资、加班、福利)、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公伤保险金〉、劳保、维护、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利润、管理费、税费及相应利润响应单位自行考虑。3.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食材情况汇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招标编号:序号食材名称品牌(如有)等级(如有)产地生产厂家(如有)生产基地或种植/养殖基地(如有)综合下浮率备注1蔬菜2水产3肉4冷冻品5豆制品6鸡蛋7面8米面制品9南北货10调味品11...12...注:表格中所列食材为部分内容,各投标人须承诺后期提供的所有食材均按投标时所报下浮率结算,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未提供承诺书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项目名称: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健康证备注12345678910…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注:附合同复印件。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设备配备情况表(如有)设备配备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23…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23…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服务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及区域的具体情况编写拟采取的服务方案。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单位名称(盖章): 9、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商务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 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经营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意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服务)的施工(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书》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中标单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3、开票信息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4、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注:供应商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5、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响应单位:(公章)采购编号:号序号磋商响应单位部分资格要求是否完全满足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7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特定条件(如有,按磋商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6、偏离表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采购服务要求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偏离说明(如有)12345...注: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全文完)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投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興品科技XINGPINTECHNOLOGY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服务)的施工(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2026年太湖新城社会联勤联防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兴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6158.47万元,资产总额为4030.0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兴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2日苏州兴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品质为本创新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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