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项目编号kp6c6j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3-27 18:01: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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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 2026-03-27 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江门恩平市 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750-7826185。 附件1:【公示稿】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副本.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恩平市精伦五全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盖章):恩编制日期: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特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开版)作出如下声明:我单位提供的《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项目环评文件名称)不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建设单法定代表2026年3月18日本声明书原件交环保审批部门,声明单位可保留复印件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特对报批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如下承诺:1、我们承诺对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内容、建设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检测数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真实性负责: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等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我们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2、我们承诺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已按照技术评估的要求修改完善,本报批稿的内容与经技术评估同意报批的版本内容完全一致,我们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3、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事故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4、我们承续,绝不以任目审批公正性建设单位(盖法定代表人(注:本承诺书打印编号:177381640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kp6c6j建设项目名称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0-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冯利珍20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陈梓建建设状、年冯利珍建设仅限于恩Sig管理号:FilNe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姓名该参保人在广东省参力参保起止时间202501202602截止备注:本参保证明》标注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保障厅广东省发展租保险费政策实施范仅限于恩平市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证明机构名称(证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姓名参保超202503备注:本《参保会保险费保障厅荘保费单仅限证明机构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6六、结论。59附表.60.61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四至图.62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3附图4敏感点分布图.64.65附图5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6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66..67附图7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声环境功能区划图.68附图9江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69.70附图10江门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图附图11“三线一单管理平台截图.71附图12引用大气监测点位图72附件1营业执照73附件2法人身份证.7475附件3不动产权证和租赁合同附件42024年江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77附件5《2025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季报》部分截图78附件6引用大气监测报告79.85附件7噪声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脱模剂msds.8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地理坐标(东经112°197.378,北纬22°947.96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2有色金属铸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属于339中报告表的其他“类别。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²)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江环函(2023)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委托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3月31日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印发《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江环函(2023)8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属于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内。根据《关于印发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XGB/T4754-2017)中的C3392有色金属铸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和《江门市投资准其他符合性分析入禁止限制目录(2018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本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项目,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及其设备均不属于落后工艺和淘汰类设备。(2)项目选址合法性分析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可用于工业生产,符合规定。本项目为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也不在广东省、江门市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负面清单中。3、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分析,见下表。(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表1-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编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环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现状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达标,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委托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项目生产过程中电能、自来水等消耗量较少,区域内水资源较充足,项目资源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淘汰类,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符合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项目属于一核一带一区中的珠三角核心区。符合6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护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项目不涉及火电机组、锅炉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因此,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符合7一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氨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35蒸吨及项目涉及VOCs产生及排放,实施两倍削减量替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委托有符合4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新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处理。8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2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从事的生产不属于限制类项目。符合(2)与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2与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61.26km,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5.38%;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398.64km,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4.71%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34.71km,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23.26%。本项目不属于划定的生态控制线管制范围内。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主要生产能源为电能、水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产业。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省考断面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动臭氧进入下降通道,臭氧与PM5协同控制取得显著成效。土壤环境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完成省下达目标。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三区并进的片区管控要求,N为77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6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属于达标区;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广东恩平市工业园。符合符合广东恩平市工业园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综合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恩平园区重点发展演艺装备、机械制造等;集聚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机械制造、演艺装备、小家电、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1-2.【产业综合类】应在生态空间明确的基础上,结合环境质量目标及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对规划提出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进行论证,基于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对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提出优化调整建议,避免或减缓生产活动对人居环境和人群健康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位于恩平市工业园,行业类别为C3392有色金属铸造,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属于轻污染项目。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土地资源鼓励引导类】土地资源:入园项目投资强度应符合有关规定。2-2.【能源禁止类】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3-1【大气限制类】强涉VOCs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新建涉VOCs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替代,推广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3-2.【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4-1.【风险综合类】构建企业、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联动体系,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环境风险预警预报。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企业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收集设施收集,排至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本项目设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固废转移过程中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设置危废间,运营期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符合符合4、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该文规定,珠江三角洲地区应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容量要求,引导VOCs排放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海岸生态防护带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清理和整顿,严格限制可能危害生态功能的产业发展。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工业园区并符合园区相应规划要求。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内不再新建或扩建VOCs排放量大或使用VOCs排放量大产品的企业。本项目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见附件3),厂址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珠江三角洲城市中心区核心区域;且项目使用原料均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VOCs产生工序设置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属于VOCs排放量大的项目。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是相符的。5、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相符性分析表1-3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文件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7号性1(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使用原料均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符合2(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原料密闭包装储存。生产过程废气集气罩收集。符合3(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项目产生工序VOCs排放量均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收集后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符合4(四)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项目产生工序VOCs排放量均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收集后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符合6、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133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8编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结论1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0年9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要提前实施。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菜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弓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本项目使用原料均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因此,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符合22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9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各地要加大标准生效时间、涉及行业及控制要求等宣贯力度,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训、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全面梳理建立台账。本项目产生VOCs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VOCs物料常温下无挥发。本项目产生VOCs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VOCs物料常温下无挥发。符合符合33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各地要督促行政区域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于7月底前全部换一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本项目产生VOCs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VOCs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符合符合7、项目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表1-5项目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名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5.2VOCs物料存储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2.1.1VOCs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储库、料仓中。5.2.1.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内,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5.2.1.3VOCs物料储罐应当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当符合5.2.2、5.2.3和5.2.4规定。5.2.1.4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当满足3.7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VOCs物料密闭储存。符合5.3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产生VOCs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符合5.4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进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本项目产生VOCs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符合5.6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对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本项目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5.7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方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持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自行监测计划符合8、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相符性分析表1-6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12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相符性一览表序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总量替代制度,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12个行业本项目VOCs总量指标实行两倍削减替代。符合2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浓度不达标或污染负荷接近承载能力上限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点对点”2倍量削减替代,原则上不得接受其他区域VOCs可替代总量指标”。其它城市的建设项目所需VOCs总量指标实行等量削减替代本项目VOCs总量指标实行两倍削减替代。符合3对VOCs排放量大于300公斤/年的新、改、项目,进行总量替代,按照附表1填报VOCs指标来源说明。其他排放量规模需要总量替代的,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范围,并按照要求审核总量指标来源,填写VOCs总量指标来源说明。本项目VOCs总量指标实行两倍削减替代。符合9、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江门市,属于珠三角地区。项目不属于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13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使用原料属于低VOCs原辅材料;有机废气收集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经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的。10、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府(2022〕3号)的相符性分析《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出:大力推进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企业逐步淘汰低温等离子、光傕化、光氧化等低效治理技术的设施,严控新扩改建企业使用该类型治理工艺。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项目有机废气收集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经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与《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的。11、与《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21)58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引用原文:(五)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22.规范强化扬尘执法。借助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作用,加大扬尘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相关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并将处罚结果及时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通报本行业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更新工作台账;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评优限制、招标限制、降低资质等级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本项目熔融、压铸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建设符合该条文要求的规定。《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引用原文:“(二)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管网建成一批、生活污水接驳一批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动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探索建设合流制溢流污水调蓄及快速处理设施,实现管网“一张图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试点示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委托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处理,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该文件要求。《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引用原文:“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一)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各地级以上市要及时公布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对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要求,并将相关报告上传至广东省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三)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对非法倾倒垃圾、非法处理处置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项目生产未涉及重金属污染物,设置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防风防雨、防渗、防泄漏,为封闭场所,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该文件要求。12、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六章扬尘污染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一节扬尘污染防治中,“..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行单列支付。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二)将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工程监理合同;(三)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未实现密闭运输或者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予运输及处置核准。第五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石棉物质的建筑材料。对已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建筑物进行保养、翻新、拆卸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第五十九条干散货码头应当采取干雾抑尘、喷淋除尘、防风抑尘网或者密闭运输系统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本项目熔融、压铸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建设符合该条文要求的规定。13、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符性分析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八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委托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处理,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该文件要求。14、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号)相符性分析严控重点区域“两高项目。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珠三角核心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对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或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或能耗减量替代。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选址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为麦克风管体生产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严控重点区域两高”项目。1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恩平市精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2°197.378"E,22°947.963"N,建成后年产麦克风管体185万支。二、建设内容项目工程组成如下表:表21项目工程组成类别名称规模项目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000m,建筑面积1000m,共1层,总高度9m设压铸等工序储运工程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内作为原料和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生产车间内用于员工办公公用工程配电系统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不设备用发电机给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提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委托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处理。熔融、压铸、脱模工序收集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固废处置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10m²,危废间占地面积10m,位于厂区西北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产量见下表所示:18表2-2项目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具体产品年产量备注1麦克风管体95万支锌管、约70g支,总重量约66.5t90万支铝管、约45g支,总重量约40.5t3、原辅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所示: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物料名称单位项目用量最大储存量1锌锭ta7072脱模剂ta0.10.13铝管ta424.24切削液ta20.2原辅材料的物理性质脱模剂:脱模剂主要成分为高级合成油脂5-10%,天然润滑油5-10%,油酯分散剂2-5%,乳液稳定剂2-3%,软化水72-85%。锌锭:锌密度为7.14克立方厘米,熔点为419.5℃。在室温下,性较脆;100~150℃时,变软;超过200℃后,又变脆。锌的化学性质活泼,在常温下的空气中,表面生成一层薄而致密的碱式碳酸锌膜,可阻止进一步氧化。本项目锌锭主要成分为:锌99.9966%,镉19表2-4项目生产设备情况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数量(台/个)工序位置1压铸机200T1压铸生产车间2数控机床15铝管加工3冷却塔11冷却4空压机/1辅助设备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生产定员:员工总数约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工作制度:项目年工作300天,每班饮工作8小时,一班制。6、主要能源消耗给排水本项目用水部分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①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员工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参考《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生活用水定额取办公楼无食堂浴室取先进值10m/(人a),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00m/a;生活污水按用水量90%计,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量约90m/a。②生产用水和废水产生情况:冷却用水:项目压铸生产过程中温度较高,需要对压铸需要使用冷却水间接冷却。项目使用冷却塔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仅需定期补充冷却水的损耗量。本项目设1座冷却塔,蓄水池规格为2×1×1m,循环水量为2m/h,冷却塔作业时间与压铸工序生产时间相同,则项目总循环水量为4800m/a。根据《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该类冷却系统冷却水损耗主要为风吹损失及蒸发损失,参考《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冷却塔蒸发损失水率约为2.1%,风吹损失水率约为0.8%,则本项目冷却塔补水率为2.9%,本项目冷却塔冷却水总循环水量为4800m/a,则本项目新鲜水补充量为139.2m/a。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本项目设有一套“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废气,20361.24新鲜水7、物料平衡喷淋装置附带的循环水池尺寸为直径3米,高0.8米,其初始用水量按水池体积的0.8计,故本项目喷淋塔喷淋用水量为4.52m,水分损耗率为5%,需要补充水量为67.8m/a。本项目喷淋塔用水每月进行1饮全箱更换,则项目全年更换喷淋口废水产生量为54.24m/a,合计用水量122.04m/a,更换后的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由当地专业处理公司处置,不外排。1090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100L生活用水水处理厂122.0467.8喷淋废水54.24零散废水处置单位139.2139.2冷却水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a)用电:项目用电由10kV市政电网供电,年用电量约30万度。表2-5麦克风管体(锌管)物料平衡单位:ta投入产出流向原料名称投入量名称产出量锌锭70麦克风管体(锌管)66.51/颗粒物0.051311炉渣1//金属边角料2.449合计70合计70表2-6麦克风管体(铝管)物料平衡单位:t/a投入产出流向原料名称投入量名称产出量铝管42麦克风管体(铝管)40.5/1颗粒物0.09201/金属边角料1.408合计42合计428、厂区平面布置及项目周边情况21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项目周边环境状况:本项目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一区F3号1楼A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97.378"、北纬22°947.963”。项目东面为迪宝电子有限公司,南面和西面为园区厂房,北面为樟木坑村,项目四至图详见附图2;厂区布局: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图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1)项目麦克风管体(锌管)生产工艺流程边角料图2-2项目麦克风管体(锌管)生产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0加热熔融:锌锭投料,使用电炉加热,炉内锌液温度控制在420-450℃,使金属熔化,熔融液与空气接触会生成氧化物形成炉渣,需利用专业漏勺人工捞原料工艺流程锌锭加热熔融压铸脱模剂脱模去水口成品使用设备压铸机、冷却塔污染物烟尘、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噪声、炉渣、废包装桶22渣,在投料、熔融以及出料过程会产生烟尘、噪声和炉渣。②压铸/脱模:压铸机采用高压将熔融金属液体高速压入一精密金属模具型腔内,熔融金属液体在压力作用下冷却凝固而形成铸件,金属液凝固后,压铸模具打开,取出铸件,完成一个压铸循环,连续进行生产。压铸脱模过程使用水性脱模剂,需用水稀释,脱模剂和水稀释比例为1:50,主要成分为高级合成油脂5-10%,天然润滑油5-10%,油酯分散剂2-5%,乳液稳定剂2-3%,软化水72-85%,脱模剂是一种用在两个彼此易于粘着的物体表面的一个界面涂层,它可使物体表面易于脱离,脱模过程成分中脂类等物质会全部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压铸、脱模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烟尘、噪声、废包装桶。③去水口:人工挑选后在工作平台上清理毛坯件表面水口和披锋,产生少量金属边角料。④成品:得到麦克风管体(锌管)。(2)项目麦克风管体(铝管)生产工艺流程图2-3项目麦克风管体(铝管)生产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将外购的半成品纯铝管经数控机床机加工处理后最终得到麦克风管体,机加工产生金属边角料,产生废切削液和废包装桶,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7机械加工”,使用切削液进行湿式机加工件无粉尘产生。4、项目主要产污环节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见下表。表2-7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一览表原料工艺流程铝管、切削液机加工成品使用设备数控机床污染物边角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23类型产污工序污染物类别主要污染因子治理措施及去向废水员工办公生活生活污水COD、NH-N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压铸工序冷却废水SS等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废气治理喷淋废水COD、SS等定期委托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处理废气熔融、压铸、脱模工序熔融、压铸、脱模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强通风固体废物员工办公生活垃圾1交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过程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金属边角料1交一般固体处理单位回收利用炉渣/交一般固体处理单位回收利用废切削液/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气治理废活性炭1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设备检修含油废抹布和手套1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噪声生产设备机械噪声持续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与项自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源,没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根据项目所处的位置分析,周边主要环境问题是项目附近工厂及居民区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项目在工业用地上进行生产,根据现场勘查,无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位置处于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本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经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至仙人河。根据《关于划定仙人河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恩府函(2008)77号)、《恩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恩府办(2009)64号)及相关资料,仙人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优先采用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根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5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季报》(如附件5所示)。表3-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水系水系目标水系现状达标情况主要超标项目(超标倍数)仙人河II达标/仙人河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要求,说明水质达标。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4年修订),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标准浓度限值。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根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4年江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如下。25表3-2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所在区域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ug/m)标准值(ug/m)占标率(%)达标情况恩平市SO:年平均质量浓度86013达标NO年平均质量浓度154038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296048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93063达标co95百分位数平均质量浓度900400023达标O:90百分位数平均质量浓度12616079达标由上表可见,该地区SO2、NO、PM10、PM2.5、CO、O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故该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特征污染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的要求,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收集评价范围(5km)内近3年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本项目特征污染物TSP环境质量现状引用2023年8月21日恩平市保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未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恩平市东成镇、圣堂镇、沙湖镇、大槐镇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L2308035),其中黎头咀村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550米处,检测数据见下表。表3-3TSP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检测位置采样日期检测项目及结果TSP(mgm3)日均值黎头咀村2023-08-150.0302023-08-160.0312023-08-170.031标准值0.326由上表可见,其他污染物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表2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二级浓度限值要求。三、声环境质量现状由于项目东厂界外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单位为广东森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表3-4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检测点位测定时间主要声源检测结果L[dB(A]樟木坑村(N1)昼间环境53夜间环境45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敏感点监测点噪声值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四、地下水、土壤项目厂房区域均硬底化,在采取了相应防渗措施之后,不存在污染途径;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不需进行土壤、地下水现状调查。六、生态项目在已建成厂区内进行生产,故本项目可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环境保护自标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下表:表3-5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点序号坐标名称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1112°197.902"22°9'50.232"樟木坑村1居民区2类北面422112°1916.987"22°950.589"樟木坑村2学校2类西北面256273112°1852.175"22°956.165"梨头咀居民区2类西北面4502、地表水环境表3-6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名称执行标准方位距离锦江河西北1910m3、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存在声环境敏感点。4、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5、生态环境:项目在建设用地内新建,可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熔融、压铸工序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金属熔化炉中的电炉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脱模工序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和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的要求。表3-7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有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排放浓度(mg/m)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8015/4.0颗粒物3015/1.0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15720(无量纲)(3)企业厂区内废气监控要求厂区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28(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1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厂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1无组织排放限值。表3-8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颗粒物5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表3-9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1)标准名称pHCODaBODsNHNTNTP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6-9≤500≤300///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5dB(A)。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仓库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9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的规定,广东省对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N)、氮氧化物(NOx)、有机废气(VOCs)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分配,不另行申请总量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3-10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本项目排放总量需要申请总量有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量VOCs(非甲烷总烃)0.00140ta0.0140ta0.0154t/a根据上表,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0.0154ta。3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已建成的车间进行生产,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设备安装时会产生噪声以及废弃包装材料。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避免在夜晚进行施工,减轻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弃包装材料进行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本项目主要从事麦克风管体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XGB/T4754-2017)中的C3392有色金属铸造,故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执行。3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收集效率(%)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核算方法废气产生量(m/h)产生浓度(mg/m)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工艺效率(%)核算方法废气排放量(m/h)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融、压铸、脱模工序压铸机DA001非甲烷总烃50产污系数法30002.5930.01400.00778气旋喷淋塔+90物料衡算法30000.2590.0007780.001402400颗粒物4.8860.0257|0.0147除雾器+二级活性炭850.7330.002200.00385臭气浓度少量少量少量90少量少量少量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物料110.01400.00800加强通风/物料/10.008000.01402400臭气浓度衡算法/少量少量少量衡算法/少量少量少量2400颗粒物/0.02570.0147//10.01470.02572400表4-2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废气类型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地理坐标治理措施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气量(m/h)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排放标准排放标准经度纬度排放浓度排放速率(mg/m)(kg/h)DA001气态物非甲烷总烃112°197.079"22°948.402"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是3000150.325《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80/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000(无量纲)/32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颗粒物《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金属熔化炉中的电炉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0133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3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废气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1次/年《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金属熔化炉中的电炉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厂界颗粒物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的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1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颗粒物《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1无组织排放限值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源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如下:压铸废气:根据企业提供的成分报告,项目所使用的锌合金不含铅等重金属,因此熔融过程产生的废气中不含铅等重金属污染物。项目熔融、压铸过程会产生少量金属烟尘,以颗粒物进行表征,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1铸造”一“铝锭、锌锭熔炼(感应电炉/电阻炉及其他)系数和金属液等脱模剂造型浇注(重力、低压:限金属型,石膏陶瓷型石墨型等)系数”,熔融工序颗粒物产生系数为0.525千克吨一产品,压铸工序颗粒物产生系数为0.247千克吨一产品。34项目压铸麦克风管体(锌管)产能约66.5t/a,则熔融过程金属烟尘(颗粒物)产生量为0.0349ta,压铸过程金属烟尘(颗粒物)产生量为0.0164t/a,合计为0.0513t/a。压铸脱模废气:项目压铸工序需在模具表面喷涂脱模剂,金属液浇注模具时,脱模剂气化,脱模剂中的油脂等形成油烟,本次环评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见附件8),项目从最不利情况分析,以挥发量28%计算,项目脱模剂的使用量为0.1t/a,则项目压铸工序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028t/a,年工作2400h,产生速率为0.0083kgh。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熔融、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中《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的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本项目对压铸机固定工位废气产生点上方集气罩下端连接橡胶软帘,下端橡胶软帘下垂至生产设备,实现集气罩与生产设备的软连接,因此项目每台生产设备固定工位废气收集类型属于包围型集气设备中的“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偶有部分敞开);相应工位所有VOCs逸散点控制风速为0.5m/s,集气效率为50%。压铸机安装两个60×60cm的矩形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废气。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上吸式排风罩排风量计算公式如下:L=K×PxHxV式中:L-排风量,m/s;P一排风罩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取0.2;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K—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通常取K=1.4。项目设置2个集气罩,由此计算出集气罩总风量为2419.2m/h,考虑到风管等损耗因此将风量增大至3000m/h,废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出,剩余少量35未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并加强厂房内通风。参考《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中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约为50%~80%,本环评二级活性炭组合处理效率为90%,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01铸造颗粒物末端治理技术:喷淋塔的处理效率185%,本项目颗粒物去除效率取85%,本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表4-4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物产生量va收集量无组织排气筒编号收集效率风量m/h产生浓度mgm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治理效率排放浓度mgm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0.028DA00150%30002.5930.01400.0077890%0.2590.0007780.001400.01400.00800颗粒物0.05134.8860.02570.014785%0.7330.002200.003850.02570.0147臭气浓度:类比同类项目,脱模工序产生有组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的要求,不作定量分析。2、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熔融、压铸和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通过“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废气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本项目废气防治工艺为可行技术。3、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开停(工、炉)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项目非正常情况生产设备关停,不产生大气污染物。表4-5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36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非正常排放措施1排放口DA001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检修非甲烷总烃2.5930.0077821暂停生产至设备维修完毕2颗粒物4.8860.01473臭气浓度少量少量4、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1)项目熔融、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金属熔化炉中的电炉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产生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和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的要求。2)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厂区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1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厂内无组织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1无组织排放限值。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对环境空气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二、废水污染源强核算过程1、水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表4-6废水污染物产排污情况产排污环别类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排放去排放向规律废水产生量(m/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效率1%是为可废水排放量(m/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方式37行技术生工国污活水活CODcr902850.0257月级化粪池20是902280.0205间接排放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放,业园污排放水处理期间集中流量处理间歇排稳定总氮39.40.003556015.760.00142NH-N28.30.002556011.320.00102总磷4.10.00037332.750.000248BODs1500.0135331000.00900生活污水项目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员工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XDB44/T1461.3-2021),无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按照“表A.1-国家行政机构一办公楼一无食堂和浴室-10m(人a)”计算,则员工的生活用水量为100m/a。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0m/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总氮、总磷、氨氮,浓度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五区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其浓度系数分别为285mgL、39.4mgL、4.10mgL、28.3mgL,BOD浓度参考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区域类)教材》150mgL。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表4-7废水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核算方法产生废水量(m/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效率%核算方法排放废水量(m/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区员居厕所生活污水CODcr类比法902850.025720902280.02052400总氮39.40.00355三级60类15.760.001422400NH:-N28.30.00255化粪池60比11.320.001022400总磷4.10.0003733法2.750.0002482400BODs1500.0135331000.009002400②生产废水产生情况:38冷却用水:项目压铸生产过程中温度较高,需要对压铸需要使用冷却水间接冷却。项目使用冷却塔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仅需定期补充冷却水的损耗量。本项目设1座冷却塔,蓄水池规格为2×1×1m,循环水量为2mh,冷却塔作业时间与压铸工序生产时间相同,则项目总循环水量为4800m/a。根据《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该类冷却系统冷却水损耗主要为风吹损失及蒸发损失,参考《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冷却塔蒸发损失水率约为2.1%,风吹损失水率约为0.8%,则本项目冷却塔补水率为2.9%,本项目冷却塔冷却水总循环水量为4800m/a,则本项目新鲜水补充量为139.2m/a。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本项目设有一套“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废气,喷淋装置附带的循环水池尺寸为直径3米,高0.8米,其初始用水量按水池体积的0.8计,故本项目喷淋塔喷淋用水量为4.52m,水分损耗率为5%,需要补充水量为67.8m/a。本项目喷淋塔用水每月进行1饮全箱更换,则项目全年更换喷淋口废水产生量为54.24m/a,更换后的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由当地专业处理公司处置,不外排。2、零散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需要外运的零散废水为喷淋废水。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登高石工业区,为江门市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电镀基地,其中基地配套的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能力为10000m/d,预计在纳污范围内企业满负荷生产情况下,处理能力仍不会达到饱和。现计划接纳周边区域企业产生的零散工业废水,利用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剩余处理能力进行处理,接收的废水为符合《江门市区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零散工业废水,种类包括印刷废水、喷漆有机废气喷淋废水、表面处理的除油酸洗清洗废水、印花废水、化工废水、食品废水等,不接收含化学转化膜的金属表面处理废水和涉及危险废物的废水,处理的零散工业废水量不超过300吨天。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300吨/天零散工业废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39本项目零散废水产生量共计54.24t/a,不含危险废物及第一类污染物,建设单位可委托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可根据检测结果选择送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零散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或选择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3、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分析①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概况及处理能力其纳污范围主要包括工业四路在南、江南一路以西、工业三路以北、江南七路以东区域(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启动区)范围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②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概况及处理能力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三区B2,用地面积为37020.7m²,总设计规模为1.5万m/d,分三期建设,每期0.5万m/d,目前一期已投入运行。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处理生活污水,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较严者,尾水排入仙人河,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较大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简图见下图。调节池、提升泵计量细隔栅、沉砂池CASS池紫外线消毒计量加药贮泥池脱水机房泥饼外运图4-1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③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水量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排放量约0.3t/d,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0t/d,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处理量的0.006%,不会对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造成冲击负荷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指标较严值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至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40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较严者,尾水排入仙人河,不会对纳污水体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综上,从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和水质要求来说,本项目污水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②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水量要求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目前已进入运行阶段,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m/d,占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0.006%,对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冲击较小。综上,从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和水质要求来说,本项目污水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4、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喷淋废水定期委托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处理。5、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4-9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活污水CODcr氨氮等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三级化粪池三级化粪池1是口否回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清净下水排放口温排水排放口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口生活污水排放口6、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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