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电力(线路部分)接入项目]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500116747480030250410035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金额9900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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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3-4756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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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5001167474800302504100351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电力(线路部分)接入项目 采购人 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卫生监督所)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205-500116-04-01-737464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否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工程设计 服务内容 编制设计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资质)要求:电力工程设计丙级以上。 2.从业人员要求:(适用择优选取方式,有需要编制) (1)资格资质(专业技术)要求: (2)正式职工:从事服务人员为单位正式职工。证明材料为响应采购文件前2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 3.业绩:(适用择优选取方式,有需要编制)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后 10 天完成服务 服务金额 ¥9900.0元 金额说明 该服务采用采购公告价格即为合同价格,采购价格为 9900 元。 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04-15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卫生监督所)(02347562471) 采购需求书下载 中介服务采购文件.pdf 2025-04-10 中介服务采购文件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一电力(线路部分)接入项目(二)(二)采购人(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卫生监督所)(三)项目实施地: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花铺大道与桅花道交汇处。(四)项目规模:二、中介服务内容、标准、限价及时限(一)服务内容:编制设计(二)服务标准:中介服务符合行业从业规范和要求,服务成果满足行政审批和管理部门的后续使用(采购人需对要求进行细化)。(三)采购限价:该服务采用采购公告价格即为合同价格,采购价格为9900元。(四)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服务。三、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一)资质要求1.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资质)要求:电力工程设计丙级以上。12.从业人员要求:(适用择优选取方式,有需要编制)(1)资格资质(专业技术)要求:(2)正式职工:从事服务人员为单位正式职工。证明材料为响应采购文件前2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3.业绩:(适用择优选取方式,有需要编制)(二)审查办法实行资格(资质)后审。中介机构报名即承诺满足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回避情形。采用直接选取和随机选取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质人员审查;采用择优选取的,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中选机构在按照资质要求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质人员审查。若选取出的中介服务机构不符合采购需求,取消中选资格,纳入诚信管理。四、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日时。(采购公告从发布至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五、选取方式(一)直接选取:采购人在年月日时前(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从已报名的中介机构直接选定1家作为中选人。(如实记录选取过程和相关责任人。)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一)签订合同:选取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资格检查合格,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2(二)付款方式:1.本工程设计费无预付款,设计人完成并提供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编制文件,开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一次向设计单位性付清设计费。七、履约完成登记及服务评价(一)履约完成登记:中选机构在服务时限内完成履约服务,上传服务结果。采购人在收到服务结果并确定为合格的服务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中介超市进行履约完成登记。(二)服务评价:采购人在履约完成登记后,及时对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八、违约责任(一)经查实,若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未满足公告全部报名条件或者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采购人将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处理。(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的责任。(五)因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3准为止,并由中选机构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按有关规定对中选机构进行处理。(六)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处理。九、争议解决方式(一)发生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通信网络故障、电力中断、网络入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开选取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和中介服务机构,待影响消除后由采购人重新组织公开选取活动。(二)因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或遗忘、泄露相关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中介服务机构自行承担,交易活动不中止。(三)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四)采购人应及时处置服务交易过程中的争议,必要时商请区交易中心协助解决。(五)服务交易及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卫生监督所)(单位公章)325年4月1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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