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3028220240600436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3 18:52: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预算金额80万元
中标单位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9.10万元
代理单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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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周老师:0574-63089072
  • 鲁燕:0574-63086120

正文内容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282202406004365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791000(元) 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688号473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BOD5自动分析仪 然诺 1 428000 / 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便携式能谱仪 中智核安 1 262000 / 3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无人机 大疆 1 24000 / 4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定量封口机 博士创 1 65000 / 5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分光光度计 谱系通用 1 12000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燕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明湖,罗春菊,施吉方,李凤龙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 59.5 59.5 53.5 56.5 62.5 58.3 30.53 88.83 1 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8.85 37.85 39.85 45.85 43.85 43.25 35.0 78.25 1 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 48.0 40.0 42.0 43.0 40.0 42.6 30.45 73.05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86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9072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9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6120 质疑联系人:缪臻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1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 真:/ 联系人 :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 附件信息: 6.17-1定稿(编号:330282202406004365)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doc525.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17:18 评审专家名单 许燕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明湖,罗春菊,施吉方,李凤龙 总中标金额 ¥79.1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燕 项目联系电话 0574-63086120 采购单位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63089072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63086120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330282202406004365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实验室仪器设备,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330282202406004365)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7-1009:30:002024-07-10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元)1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791000(柒拾玖万壹仟元整)2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90000(陆拾玖万元整)3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793000(柒拾玖万叁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33028220240600436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7-1009:30:00开标地点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330282202406004365)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07-10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330282202406004365)序号供应商投标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791000元(柒拾玖万壹仟元整)58.330.5388.831√2湖州高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90000元(陆拾玖万元整)43.2535.0078.252√3杭州牧宸科技有限公司793000元(柒拾玖万叁仟元整)42.630.4573.053√2024年07月12日评审专家(签名):1/1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330282202406004365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6月温馨提醒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5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3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5第六章商务条款31第七章附件3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330282202406004365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包括BOD5自动分析仪1台、便携式能谱仪1台、无人机1台、定量封口机1台、分光光度计1台等)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供货及安装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培训采购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0天内完成最终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投标人员无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2.6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9072质疑联系人:蔡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90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传真:0574-63086150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6120质疑联系人:缪臻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1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5、“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维、技术协助、安装、调试、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8、“▲”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如下: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201000363518647;备注:代理服务费;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单位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制作和递交1、投标文件的形式: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要求制作、加密并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注: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备份投标文件,即存储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介质(U盘)。2、投标文件的效力2.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文件的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网页左下角附件):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4、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递交。需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可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EMS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四楼),联系方式:18606745675。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86414109@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一〉“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一)、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投标书(格式见附件);3、商务技术文件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投标货物概况(格式见附件);9、商务技术评审表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10、其他和商务技术评分有关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所投产品常用零配件(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本章第八条第4款,备份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如下:须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按实填写本项目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按实填写本项目项目名称);(4)在年月日时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十、开评标程序(一)开评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二)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织并主持,开标时,招标(代理)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如供应商认为相关人员中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可以在此时要求其回避。需要回避的情形: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回避。供应商应以影印件形式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四)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解密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解密完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8.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8.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其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人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8.3.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1.评标委员会1.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2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含)以内。)(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六)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评标原则与方法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提供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记名并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预中标人。2.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2.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2.5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2.6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7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商务评议:按照第六章商务条款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9技术评议:按照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10综合评估: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打分。2.11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12推荐预中标供应商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2.13定标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十二、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三、预算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预算价8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四、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8、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9、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或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0、“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2、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五、合同相关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六、特别说明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6、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7、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和价格评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符合第二章第十六条第3、4、5款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1.5本项目将对环境、节能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1.5.1投标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子包),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加分。1.5.2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子包),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加分。▲1.6多家供应商所投设备(BOD5自动分析仪、便携式能谱仪)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标程序3.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1.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具体操作可以由评标委员会协助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的结果报招标人代表确认)。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比较与评价: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自行评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3.1.3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2报价文件评审3.2.1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供应商报价文件逐一进行评审。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3综合评估: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3.4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3.5确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的澄清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交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4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一对应上传,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性审查要求的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特别备注无需上传对应资料的除外)。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6供应商不得虚假应标、串通投标(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技术(65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型业绩(同类型业绩指:监测仪器设备),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商务技术(65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商务技术(6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需求的得满分25分。其中对于“▲”条款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对于 “★”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1.5分,对于普通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0.15分。25商务技术(6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仪器设备选型方案进行评审:所投设备口碑、研发及技术能力成熟、使用广泛的得4分;所投设备口碑、研发及技术能力不够成熟、使用面窄的2分;未提供选型方案的得0分。4商务技术(6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方案、技术人员配置及管理等情况是否科学和合理进行评审:设备质量保证方案成熟、操作性强,人员配置合理的得7分;设备质量保证方案一般,人员配置能基本满足的得4分;设备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性差,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7商务技术(6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装、调试方案和措施内容的科学性、有效性等进行评审:方案阐述详细全面、工作内容安排完整、符合项目需求的得7分;方案合理、但内容有欠缺、仅能保障项目完成的得4分;方案不合理、内容混乱、无法保障项目完成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7商务技术(6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等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可行合理,具有针对性,能保障服务质量的得7分;培训方案基本可行合理,缺乏针对性,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4分;培训方案不可行,缺乏合理性,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7商务技术(6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及维保服务方案,包括售后年限、故障响应时间、备品备件、维保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全面、服务人员经验丰富、人员数量充足,提供服务的便捷性好、后续技术保障措施合理有效的得7分;服务方案简单、服务人员相关工作经验较少、后续技术保障措施有欠缺的得4分;服务方案不可行、与本项目无关后续无保障的得1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7商务技术(65分)政策落实得分因素环境标志产品(0.5分):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获得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5商务技术(65分)政策落实得分因素节能产品(0.5分):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且获得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5总得分65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价本次招标预算价:80万元,投标总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4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若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理由。5供应商报价合理性(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5价格评分表 供应商分值分值价格分3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5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5%×10035报价得分(35分)35第4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使用单位商品名称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合 计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注:1.在供货时同时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仪器使用说明书、安装维护维修手册、仪器和附件装箱清单等。2.以上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为含税价,包括各类仪器、设备、软件、辅材费及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软硬件安装调试费、材料费、出厂验收费、技术人员培训费、人员差旅费,各种管理费及税费等,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2024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投标文件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供货及安装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负责调试并培训采购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0天内完成最终验收。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第四条售后服务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内容执行。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不适用第六条验收1.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及时负责验收。2.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7天内,出现非使用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第七条货款的支付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所有产品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3.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日内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第八条其它约定1.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25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甲方无故拖延支付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的,乙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向甲方直接发起支付申请,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对其违规情况予以处理。4.乙方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承诺函,若此项目最终验收检测结果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则乙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执三份。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5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采购设备清单序号仪器设备名称数量1BOD5自动分析仪1台2便携式能谱仪1台3无人机1台4定量封口机1台5分光光度计1台二、技术参数要求注:(1)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仅为最低需求,不排斥其他性能相当或优于的仪器参加采购。参数内涉及的资质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需在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厂家出具的文件须有厂家公章)。(2)标有▲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响应则投标文件无效。带★的条款为重点扣分条款。(3)所提供的产品需是2024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出厂的原装合格产品。序号招标参数投标参数一、BOD5自动分析仪名 称要 求1仪器性能要求:1.1▲测量方法:《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1仪器性能要求:1.2样品位数:≥45位;1仪器性能要求:1.3稀释曝气:仪器可自动配制稀释水,试样溶解氧不足时,可自动曝气15min,并可自定义曝气时间;1仪器性能要求:★1.4 温度控制:仪器主机上要有2个温控器,双控温机制,温控器能实时显示培养箱中温度,温控精度±0.1℃,可保证制冷和制热协调工作,保证培养箱中自动稳定控温在20℃;1仪器性能要求:★1.5 采用高精度注射泵进行加液,确保加液准确度,仪器采用多通道陶瓷旋转阀和注射泵,两者可直接相接,中间无需管线连接。多通道陶瓷旋转阀和注射泵安装的位置在无需拆开螺丝钉的情况下清晰可见,方便观察且方便维护和更换。多通道陶瓷旋转阀使用寿命不低于500万次(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仪器性能要求:1.6安全作业要求:1.6.1机械臂均有撞针报警功能,机械臂如发生撞针可自动停止运行并报警;1仪器性能要求:1.6.2仪器具有液体压力监控功能,当系统内流体压力过大时,系统自动报警;1仪器性能要求:★1.6.3注射泵有报警功能,管路堵塞能自动报警,未抽取到试剂或水会自动报警(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软件报警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仪器性能要求:1.6.4阀在旋转不到位时,软件会立即停止运行并报警。1仪器性能要求:1.7可自动判断不同水样的稀释倍数,并自动计算3个稀释比,进行自动稀释做样。1仪器性能要求:1.8设备可自动配制稀释水,并可自动在稀释水中添加4种盐溶液,并自动曝气,使稀释水中溶液氧浓度达到8mg/L以上。1仪器性能要求:1.9测定前待测试样的温度达到(20±2)℃,可自动调节样品溶解氧浓度,设备内部需要配备自动曝气模块,且可外接氮气,当溶解氧浓度过低时,自动曝气提高溶解氧浓度,当溶解氧浓度过高时,自动通入氮气降低溶解氧浓度,氮气的流速可通过软件自动调节。1仪器性能要求:1.10样品非稀释接种法和稀释接种法,设备可全自动完成样品接种液流程,并且若试样中含有硝化细菌,有可能发生硝化反应,设备可自动添加丙烯基硫脲硝化抑制剂。1仪器性能要求:1.11注射泵使用寿命不低于400万次(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注射泵原厂400万次寿命测试报告),注射泵具有UL国际认证、ROHS声明(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证书复印件)1仪器性能要求:注: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提交当地监管部门。二、便携式能谱仪1技术指标要求1.1 具有伽玛剂量率测量、核素识别、放射性活度测量和放射源搜寻等功能;1技术指标要求1.2 具有瀑布图寻源和剂量率报警功能,实现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定性测量;1技术指标要求1.3 具有高灵敏的核素识别功能,内置3000多种同位素的谱线系;1技术指标要求★1.4 当测量对象是点源时,直接给出点源活度;当测量对象是体源时,移动计算机内置基于CAD建模的无源效率刻度软件,可以计算效率刻度因子,并测量活度;当测量对象是岩石等非规则几何体时,可利用三维激光扫描仪扫描测量对象,并计算效率刻度因子,测量活度;1技术指标要求1.5 能谱分析软件具有重峰解析能力;1技术指标要求1.6 主机具有现场拍照取证功能,能够将能谱、核素识别结果、剂量率测量结果、定位信息等合成在一张图片上,并可通过4G上传;1技术指标要求1.7 主机内置GIS,可显示γ剂量率测量结果随移动路径的变化;1技术指标要求1.8 晶体尺寸:≥2英寸;1技术指标要求★1.9能量分辨率:≤4.0%(对于Cs-137的661.7KeV特征峰);1技术指标要求1.10 能量范围:30KeV到3MeV; 能量线性:优于±1%;1技术指标要求1.11 多道:4096道;1技术指标要求★1.12点源活度测量精度在10%以内(提供国家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具有测量体源活度功能,测量精度在20%以内;1技术指标要求★1.13对于241Am、133Ba、137Cs、60Co等核素,当人工放射性核素对剂量率贡献大于10%时,核素识别时间小于10秒;(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国家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1技术指标要求1.14 伽玛剂量率测量范围:本底~1Sv,其中本底~50μGy/h由溴化铈探测器给出,50μGy/h~1Sv/h由G-M探测器给出;1技术指标要求1.15 溴化铈探测器剂量率测量误差:<15%;(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国家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1技术指标要求1.16 G-M探测器剂量率误差:<10%;1技术指标要求1.17 G-M探测器剂量率能量响应:<±20%;1技术指标要求1.18 激光测距仪精度:≤±1mm。1技术指标要求注: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但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提交当地监管部门。三、无人机1技术指标要求★1.1 起飞重量(无配件)≤920 g;最长飞行时间≥45 分钟;1技术指标要求1.2 对角线轴距≥380 mm;1技术指标要求1.3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15km;1技术指标要求1.4 最大可抗风速≥12m/s;1技术指标要求1.5 全向感知系统:飞行器的前、后、左、右、上、下均具备视觉或红外避障传感器,能够在探测到障碍物时在App上进行提醒,并自动减速刹车;1技术指标要求★1.6 GNSS:支持GPS+GLONASS+BEIDOU,支持单北斗模式;GNSS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5 m,水平≤0.5 m;1技术指标要求1.7 视觉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1 m,水平≤0.1 m;1技术指标要求1.8 展开时间:从携行状态到起飞状态的展开时间≤30s;1技术指标要求1.9 最大上升速度:≥6 m/s;最大下降速度:≥6 m/s;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最大飞行海拔高度:≥6000 米;1技术指标要求1.10 图传加密:为保证数据安全,图传链路需通过AES-256技术进行加密;1技术指标要求1.11 降落保护:在自主降落过程中,无人机飞行器能够检测下方地形。当下方地形为不平整地面或水面,飞行器保持悬停,同时通过地面站软件向用户发出警示信息;1技术指标要求1.12 飞行器自检功能:具备飞行器自检功能;1技术指标要求1.13 低电量自动返航:具备低电量自动返航功能;1技术指标要求1.14 信号丢失自动返航:具备信号丢失自动返航功能;1技术指标要求1.15 云台相机要求:广角相机CMOS:具备测绘相机,相机CMOS不低于4/3英寸广角相机像素:有效像素不低于2000万广角相机连续拍照间隔:最短连续拍照间隔不低于0.7秒广角相机支持DNG格式:支持DNG格式照片拍摄广角相机内参标定:提供内参标定参数长焦相机CMOS:具备长焦相机,相机CMOS不低于1/2英寸长焦相机像素:像素数不低于1200万数字变焦:变焦倍数不低于56倍稳定系统:具备三轴机械增稳云台(俯仰、横滚、平移)可见光相机视频:可见光相机支持4k30p视频录制1技术指标要求1.16 ★软件功能要求:航线功能:支持航点、正射、倾斜、航带、仿地等多种航线作业类型;密码保护:支持通过密码保护无人机机身存储的图像视频数据;ADS-B功能:能够接收民航客机的ADS-B广播信息,并能过地面端软件向用户发出附近民航客机预警信息。1技术指标要求1.17 遥控器&图传系统要求天线:采用2个发射天线,4个接收天线工作频段:支持2.4G、5.8G图传遥控器显示器:屏幕尺寸不低于5.5英寸,显示分辨率≥1920*1080p,亮度≥1000cd/m2接口:地面站具备Mini-HDMI视频输出接口、SD卡槽、USB接口四、定量封口机1技术指标要求2.1用于水样中的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杆菌、大肠埃希菌、菌落总数的检测。可野外携带、应急、定量检测。满足《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HJ1001-2018)MMO-MUG培养基配套使用。1技术指标要求2.2可在17 秒内完成操作,具备自动停止功能。1技术指标要求2.3有维护清洗窗口。1技术指标要求2.4带有计数功能的程控系统。1技术指标要求2.5预热时间:<15分钟。1技术指标要求2.6加热温度(内辊):200°C +/- 10°C。1技术指标要求★2.7提供MMO-MUG培养基、51孔定量盘、97孔定量盘及120ML无菌取样瓶无菌性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五、分光光度计1技术指标要求1.1 光学系统:双光束比例监测1技术指标要求1.2 波长范围:325-1100nm1技术指标要求1.3 光谱带宽:2nm1技术指标要求1.4 杂散光:≤0.1%T1技术指标要求1.5 噪声:≤0.15%(500nm, 250nm,p-p)开机预热半小时后1技术指标要求1.6 波长重复性:≤0.4nm1技术指标要求1.7 波长示值误差:±2.0nm1技术指标要求1.8 光度范围:-0.3-3Abs1技术指标要求1.9 光度准确度:±0.002Abs (0-0.5A),±0.004Abs (0.5-1A),±0.3%T(0-100%T)1技术指标要求1.10 光度重复性:≤0.001Abs (0-0.5A),≤0.002Abs (0.5-1A),≤0.15%T(0-100%T)1技术指标要求1.11 基线平直度:±0.002Abs (200-1090nm)1技术指标要求1.12 基线漂移:≤0.35%/h(500nm,开机预热2小时后)1技术指标要求★1.13 样品池架:自动切换五联可调样品池架(5mm~100mm可调,能够放入10cm比色皿)1技术指标要求1.14 配有内置比色皿存放架,方便用户使用1技术指标要求1.15 仪器功能:开机自检功能;光度测量、定量测定等功能;钨灯、氘灯点灯时间记录功能;1技术指标要求1.16 采用先进的步进电机细分驱动技术:电机直接驱动光栅,取代传统的丝杆传动机构,不需要再对传动机构做常规维护,保证了仪器长时间免维护工作;1技术指标要求★1.17 全密封的单色器结构:全密封结构以及所有光学镜面表面均涂有SiO2保护膜,双重保护保证仪器的光学件不受气体和环境的影响。1技术指标要求1.18 全自动操作:具备自动波长定位、自动换灯、自动波长校准、自动样品池切换功能。▲三、配置要求:1、BOD5自动分析仪:全自动BOD5测定仪主机1台,250mlBOD5培养瓶60只及随机耗材1套,系统软件1套,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各1台。2、便携式能谱仪:便携式溴化铈谱仪主机1台、溴化铈探测器1个、数据处理终端、能谱分析软件和无源效率刻度软件1套、激光三维扫描的体源非破坏性测量装置1套。3、无人机:无人机主机(含云台相机)1台,遥控器1个,智能飞行电池4块,充电管家1个,充电器1个,128G高速内存卡1张,背包1个,备用桨叶等配件,行业无忧服务1份,第三方责任险1份。4、定量封口机:主机1台。5、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主机1台;自动五联长样池架(5-100mm可调)1套;石英比色皿10mm的2支;附件包(包含黑档块、工具、合格证、说明书等)1套。▲三、服务要求1、技术培训培训要确保最终用户熟悉系统设备的原理、构造等,充分掌握仪器维护、校准、正常运行操作的技术知识,能独立解决使用过程中的一般故障,具体要求如下:1.1实验室对仪器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现场免费培训2名技术人员,直至用户可独立操作,培训内容包括仪器原理、调试、操作和维护。1.2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仪器设备维护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包括系统的安装、调试、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并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1.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培训内容及计划。1.4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水平高、质量高的培训服务,所有书面资料或电子文档用中文书写,授课形式为中文。1.5培训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报价内,培训期间的消费品、技术资料和培训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安装调试2.1采购单位不接受拼凑、组装的货物,不接受试制品或不成熟、未定型的货物。2.2供应商提供设备时,需同时提供设备维护维修所必备的工具;系统安装、调试、集成直至能够正常使用所实际需要的线缆、配件、安装材料、辅助材料均包含在磋商范围内,供应商不得以磋商文件中未具体列出为由拒绝提供。与系统安装及使用有关的线缆、配件、安装材料、辅助材料的工程量由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及所投产品情况自行计算,其规格、数量必须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要自行承担漏算、漏报的风险。2.3供应商保证由设备制造商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配合验收,直至技术指标与标书相符合,此间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4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保留最终验收的权利。▲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现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中标后,征得知识成果所有者和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知识成果所有者拥有永久使用权和增值开发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全自动BOD5测定仪搬运时能进入业主大楼电梯,直接送达实验室内,不接受拆窗或拆墙、吊装等搬运方式。(3)全自动BOD5测定仪3年内生产厂家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需免费更换或免费升级至同功能产品。第6章商务条款序号招标要求条款▲质保期产品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供货及安装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负责调试并培训采购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0天内完成最终验收。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合格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合同签订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 所有产品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3 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日内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原厂设备,质保期内供货商或仪器生产厂家须及时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非人为损坏零部件服务。2. 零配件供应:供应商将所投产品常用零配件以单独报价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予以陈列,在质保期结束后10年内以不高于零配件报价单中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备品配件,并终身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应用咨询以及技术帮助。供货时提供厂家出具的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内容应包含物品分项、价格、使用周期等内容。3.供应商应承诺所投仪器每年不少于两次进行定期巡检。保质期内仪器出现故障时,供货或服务商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作出应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第七章附件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关于贵方对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本单位申明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及其他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投标书:(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函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6)、如果在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按招标人的规定进行处罚。(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9)、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10)、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商务技术文件自评分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内容自评分说明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请各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列出评分项对应的投标文件页码及自查情况(价格部分除外)投标人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经营范围(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商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须与“第六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技术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参数投标参数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投标货物概况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货物投放市场年份制造商主要部件名称货物的主要优点是否含专利权备注1BOD5自动分析仪2便携式能谱仪3无人机4定量封口机5分光光度计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名称投标总价(元)质保期注:1、公开招标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价即为最终有效价。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字或盖章)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品牌1BOD5自动分析仪1台2便携式能谱仪1台3无人机1台4定量封口机1台5分光光度计1台总价注:表格在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扩展。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所投产品常用零配件序号零配件名称单价备注注:表格在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扩展。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BOD5自动分析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便携式能谱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无人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定量封口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分光光度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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