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CYDL-W(2022)05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21:58: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标金额14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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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3262912
  • :1865297786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ZCYDL-W(2022)055 二、合同名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ZCYDL-W(2022)055 四、项目名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3262912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8号 联系方式:18652977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 1(项) ¥1,495,000.00 ¥1,495,000.00 采购内容:《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文本,研究报告,图集,《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报告》及佐证材料。;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2021〕353号)开展宝鸡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需满足的要求:编制《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文本,研究报告,图集;编制《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报告》及佐证材料。 合同金额: 1,4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宝鸡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合同.pdf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合同.pdf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09日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委托人(甲方):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受托人(乙方):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宝鸡市生态文明、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服务内容:(1)《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要求,编制完成《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文本》《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规划图集》,并通过生态环境部或委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2)宝鸡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围绕近年来宝鸡市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方面,系统总结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进展与成效,编制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结合申报条件与建设指标研究结果,编制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报告,并完成相关佐证材料的整备;配合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填报,协助迎接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现场核查。2.提交成果的名称及形式:(1)《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研究报告、规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于一计划)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和数据;协助受托人与宝鸡市政府的沟通工作;协助受托人进行现场调研、专家咨询会务安排等工作。2、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人可根据履行项目的必要要求委托人补充提供材料,委托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3、委托人须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委托人提供材料不实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4、因委托人逾期提供材料或工作条件的,受托人可相应顺延交付成果的期限。其他:保证上述资料和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2、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不受本合同期限是否履行完毕的影响。3、违约方未尽保密义务导致守约方受损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五、验收、评价方法:规划达到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采用评审方式验收,由里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验收通过后即视同受托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评价方法:通过生态环境部或委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创建申报材料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考核要求,通过生3划文本和图集;(2)《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3)《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报告》及创建申报其他所需的佐证材料。3.服务要求:协助甲方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验收相关报告编制及现场核查,承担评审及现场核查等费用,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起至验收命名。乙方应于自合同签订之日且所需真实有效的资料到齐之日起60二、有效期、履行地点和方式:有效期:自合同签署后,至2024年11月30日。履行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履行方式:甲方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后,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咨询服务。三、委托人的协作事项:1.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下列资料/工作条件:协调宝鸡市相关政府部门提交规划及申报材料编制必要的资料天完成《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编制;按照国家统一时限要求,及时高质量完成宝鸡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经甲乙双方商议,若乙方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甲乙双方可对合同履行期限进行适当延长,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21.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1495000.00元(人民币壹佰肆拾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至.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L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起诉。态环境部命名。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玖万伍仟元整)。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②种方式):①一次总付:元,时间②分期支付:¥1495000.00元,技术咨询费由甲方分二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合同额40%的技术服务费后,即人民币¥5980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捌仟元整);(2)规划最终成果经生态环境部或委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技术服务费,即人民币¥8970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柒仟元整)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福式和违约金额如下:!八、争议的解决方法: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公章/合同专用章)地也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6号楼电话:0917-3260343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整键项目负责人:经手人(小m日期:2022年12月1日乙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不境禾公章/合同专用章)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庙025-85471399同专用章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花园路支497558191695P1p6102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马佳日期:2022年11月18日审批权限说明: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下,由科技处处长以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审批:50万元以上,由分管所领导审批;200万元以上,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加盖法人签章,均由分管所领导审批。注: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一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承担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四、其他:22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六、本合同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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