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42058220260600037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10:54:0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当阳市庙前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宜昌大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7.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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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420582202606000377 二、合同名称: 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 420582202606000377 四、项目名称: 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当阳市庙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当阳市庙前镇烟集街71号 联系方式:18986764828 供应商(乙方):宜昌大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半月镇晨钟街东侧 联系方式:189725399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774740 合同金额: 77.474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8日至2026年05月08日;履约地点: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成交项目草拟合同(长春村).pdf 成交项目草拟合同(长春村).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工程编号:420582202606000377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地点: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发包人:当阳市庙前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宜昌大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当阳市庙前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宜昌大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2.工程地点:当阳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当发改审批【2025】414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5.工程内容:道路硬化3.572公里,土方开挖、路床整形、路肩培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0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肆仟柒佰肆拾元整(¥774740.00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包括甲供材费用(¥/)元)发包人纳税人类别:/,承包人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3.计税方式与计价模式:一般计税法、全费用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冯爱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达50%工程量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进度达80%工程量时,付至合同价支付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98.5%,1.5%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一次付清。其中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将拨付至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成交供应商须按时足额支付该项目农民工资。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2月03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村委会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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