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铁投集团所属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域铁路S1线车站22处商铺五年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3-05 09:37: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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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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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铁投集团所属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市域铁路S1线车站22处商铺五年租赁权的 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3月13日,在浙交汇平台上(网址:www.wzcqpt.com;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温州市域铁路S1线车站22处商铺五年租赁权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温州市域铁路S1线车站22处商铺 2620.06 商业 17.45 49.37103 5 11 无 无 无 5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须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2026年1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价活动(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1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逾期无效。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招租结果公示期(出租方集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房产移交手续,租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3、租金无递增。租金半年一付,从第二期起,往后每期租金须在每期租期开始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并以进一法取千位整数计算(不低于11万元)。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须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交汇”平台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和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报名完成后,需经审核通过方可取得竞价资格。若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未达到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要求致使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意向者自行承担。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该合格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13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13日11:00);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用途,不得作为只针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网络通讯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5、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房产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6、租赁房产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8、本租赁房产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出租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本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余额、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9、该房产的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租赁房产内不得使用明火,气味、噪音、油烟及废弃物不对车站产生影响并满足消防、运营安全的要求,保证客流疏散通道的畅通。 10、可分租经营,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房产转租他人,禁止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进行转租。 11、承租方负责做好房产安全及美化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并积极配合落实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要求。 12、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3、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地点:温州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汇丰拍卖行。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5505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87927986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9727908 铁投集团业务举报:0577-89727681 铁投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18155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