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M-2025-11-01343-JM-2025-11-0134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14:58:0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预算金额510.2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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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王相龙:0431-85751865
  • 孙健:0431-80531835

正文内容

[社会代理]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11-01343-JM-2025-11-01343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 预算金额(元):5102712 最高限价(元):51027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 数量: 预算金额(元):510271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其它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2楼215-2室开标室2-21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2) CA 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 CA 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 CA 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 联系方式:0431-85751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联系方式:0431-80531835 项目联系人:孙健 附件信息: JM-2025-09-01343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招标文件-公开发布稿.doc939.3K 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M-2025-09-0134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3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45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51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90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M-2025-09-0134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M-2025-09-013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需求:1.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采购内容: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等;数量:一批;简要技术规格:国家及行业标准。(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交货地点: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指定位置。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102712.00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3.3供应商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2.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南50米处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2)CA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CA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联系人:王相龙电话:0431-857518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邮箱:jl_jhzb@163.com项目联系人:孙健电话:0431-805318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健电话:0431-8053183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联系人:王相龙电 话:0431-85751865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邮箱:jl_jhzb@163.com项目联系人:孙健电 话:0431-805318353项目名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4交货地点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指定位置。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9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10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3.3供应商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 间: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形式:网上提交,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上提交。同时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l_jhzb@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查收。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出,则视为其无疑问。注: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问题。16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0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内。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2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投标保证金1.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695 号》文件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不收取保证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证明资料部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695 号》文件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收取保证金。投标保证金:770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单位名称: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路支行帐 号:13759000000018305备注:(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帐为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2)供应商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27财务状况良好2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2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0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 CA 章或单位公章。3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在网上下载。3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标书后,方可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一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规定时间解密。无法按时解密的,以操作指南执行。3、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CA 锁。33解密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1)如政采云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应根据操作指南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处理后政采云系统仍无法识别,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2)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3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政采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3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3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3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副场专家人数: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3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39履约保证金非中小企业中标的:中标金额的5%(0-5%)。中小企业中标的:中标金额的2%(0-2%)。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须在转账凭证备注栏里填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账户:开户名: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账号:4200222409000034129开户行:工行驻一汽支行40付款方式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41质保期1年4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102712.00元4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在执行上述文件标准的基础上按甲乙双方框架协议约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45合同备案管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将扫描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非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优惠评审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7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是,具体要求:采用。根据《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部分(暗标)编制要求”编制。48是否采用“异地评审”评审方式□否☑是,具体要求:主场地: 1个 ,副场地: 1个 。注:(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有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采购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2.4“潜在供应商”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3.3供应商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上各款关于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召开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由供应商直接到采购方领取。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供应商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废标。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投标的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10.3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按照招标公告标明的采购人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人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或采购人开出的收据参加开标会。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3.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6.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参加开标。2.采用非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开标流程以政采云平台流程为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文本格式未按照电子化采购系统要求制作,出现乱码等情况不能进行评审的;(二)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加盖电子签章;(三)其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8.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项目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18.5.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8.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重新招标和招标方式变更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而废标,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经采购人代表现场提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同意,可以在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并按下述规定办理:采用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0.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评标价相同时,按技术因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技术因素分相同时,按商务因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商务因素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21.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用电子化交易的,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事项30天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告、备案采购合同。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5.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5.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质疑1.质疑期限:(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3)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提交要求:(1)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质疑函)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三)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26.其他说明事项1.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供应商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一、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推举1名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全面工作。二、评标过程的监督采购人对本次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开始时,采购人首先向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在评标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审赋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等各阶段步骤进行现场监督;评标结束时,采购人对评标全过程做评标监督结论。三、评标工作评标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分为初步评审、澄清、详细评审。3.1初步评审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3.2澄清(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详细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其他评审标准:3.4.1同一品牌产品的审查:3.4.1.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投标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当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项目废标。3.4.1.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4.1.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4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 4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供应商最终得分为全部评标委员会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照供应商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并标明排列顺序。按评审后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评标价相同时,按技术因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技术因素分相同时,按商务因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商务因素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3.6评标报告评标工作结束时,评标委员会将本项目综合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各评委对评标报告内容讨论通过后,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予以确认。四、计算错误的修改4.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4.1.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1.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并公告废标理由。六、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评标价相同时,按技术因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技术因素分相同时,按商务因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商务因素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6.2.2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资格性检查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2资格条件承诺函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4信用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3.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上述3项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承诺书。5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截图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注:(1)上述情况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每个评审项目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3)上述要求提供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性检查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 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 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 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2投标内容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3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采购人给出的招标控制价(5102712.00元)7技术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条款的所有要求8商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注:(1)上述情况有一项不合格的,则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每个评审项目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主、客观项(一)价格评分(30分)1价格评分综合评估法中的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30.0客观项(二)技术评分暗标(58分)1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功能要求-第1项软件车辆动力学模型为高精度复杂非线性车辆动力学模型,包含≥27个自由度,其中包含簧载质量≥3个移动和≥3个旋转自由度,非簧载质量≥4个弹跳自由度,≥4个车轮旋转自由度,≥1个传动系自由度,≥8个轮胎瞬态特性自由度,≥4个制动压力自由度等。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2智能驾驶功能测试平台-决策模块-第5项智能驾驶计算平台需采用国产CPU,CPU算力≥120K DMIPS,采用国产AI芯片,AI算力≥96TOPS。内置内存≥12GB,存储≥64 GB。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规格说明书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3智能驾驶功能测试系统-功能要求-第5项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画布中的Detection Model模块包含摄像头检测CameraDetection、激光雷达检测LidarDection、毫米波雷达检测RadarDetection等模块,各模块可拖拽出至画布,并用通信线连接可通信。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4智能驾驶功能测试系统-扩展设计软件-第1项5)应能实现stl模型和实体模型、stl模型和stl模型之间的布尔运算,并生成新的stl模型。7)须支持对智能硬件套装外观的自动设计,能够通过添加硬件模型自动生成与硬件模型配合的结构,对配合结构可以进行尺寸更改。内置不少于5家国内外智能硬件厂商的智能硬件模型,并且提供网络资源库,在内可以直接加载插入,无需通过浏览器。8)需要具有视图形成的整个教学过程。可以通过选择实体的点、线、面手动勾勒出三视图。按照标准视图布局成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轴测图4个视窗。9)在三视图教学过程中,应具备实时剖切功能,剖切结果可以在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以及轴测图上实时显示,剖切面形式应包含线框平面剖切面、单一剖切面、三个相交的剖切面在内的三种剖切面形式。(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全部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4分客观项5智能驾驶功能测试系统-扩展设计软件-第2项5)鼠标可通过移动轨迹来触发相应的命令,并进行图形的绘制或修改等操作,如按住鼠标右键在绘图区域画出一个“L”,即可执行“Line”命令。鼠标手势须支持自定义设置。(需提供运行截图)6)能在图纸中录入语音信息,模型空间及布局空间内均可任意位置插入语音,语音可以显示、隐藏、删除。具有将录入的语音转换成简体中文和英文的功能。(需提供运行截图)7)须具备地理服务模块,具有分配坐标系、编辑定位和转换坐标系的功能,可添加地图和链接地图服务,其中在添加地图功能中的地图源须至少包含必应、天地图、Arcgis三个选项供用户选择。(需提供运行截图)8)须具备SXF转换功能,支持批量转换DWG为SXF、批量转换SXF为DWG、P21输出、SFC输出。(需提供运行截图)11)须支持加载外部应用程序文件,扩展名须至少包括*.zrx、*.lsp、*.zel、*.zelx、*.vls、*.zvb。(需提供运行截图)19)须有链轮和皮带轮设计模块。绘制链轮时可以选择与之匹配的链条标准来生成链轮图形,链条标准须至少包含ISO_606、ISO_606K、GB/T_1243、ASME/ANSI在内的4种国内外标准;绘制皮带轮时可以选择与之匹配的皮带标准来生成皮带轮图形,皮带标准须至少包含ISO_5294、GB在内的2种国内外标准。(需提供运行截图)20)须支持查询图纸中封闭区域的惯性矩、回转半径、截面系数,并且可以把查询内容汇总生成描述数据表。(需提供运行截图)(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运行截图为评分依据)全部满足得7分,不满足不得分。7分客观项6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实验平台-配套软件要求-激光雷达应用测试软件包-第2项激光雷达协议解析与考核教学软件(1)软件支持激光雷达结构认知。(2)软件支持激光雷达扫描数据解析。可通过IP地址和端口号抓取当前数据帧,实现对数据帧的解析。(3)支持激光雷达设备状态解析。可通过IP地址和端口号抓取当前数据帧。(4)内置激光雷达教学考核系统。可单独考察学生对于激光雷达扫描数据解析、设备状态解析等单项功能的掌握,也可综合。在满足以上任意1项功能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不增加不得分,满分3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7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实验平台-配套软件要求-毫米波雷达应用测试软件包-第2项毫米波雷达教学软件(1)支持毫米波雷达信号解析。(2)支持毫米波雷达状态监测。(3)内置毫米波雷达教学考核系统。可考察学生对于毫米波雷达信号解析、状态检测的单项掌握程度,同时也可考察学生对于毫米波雷达的综合技能掌握程度。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8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实验平台-配套软件要求-超声波雷达应用测试软件包-第3项超声波雷达编程示例工程 (1)数据获取与显示:使用超声波雷达设备获取CAN原始雷达数据。(2)目标探测:利用超声波雷达数据进行目标距离探测。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9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实验平台-配套软件要求-视觉传感器应用测试软件包-第4项双目相机教学软件(1)软件支持双目相机原理认知。包含结构认知,硬件安装接线电子教程和双目相机原理认知在线资源。(2)支持双目相机标定。可通过标定软件进行标定功能的实现和标定后图像的查看(3)支持双目相机信号解析和解析训练。可通过CAN信号解析工具进行CAN通信协议解析,包含基础数据(车距监测和前向碰撞预警数据未预警区域内距本车最近障碍物的数据)、障碍物信息(障碍物个数、时间标识、俯仰角、航向角、旋转角等信息)、车道线信息(左右车道线类型、压线状态等信息)、整车输入信息(左右转向灯状态、雨刷状态、制动状态、车速等信息)。(4)内置双目相机应用实例。包含三维点云图、彩色渲染图等实例。(5)内置双目相机教学考核系统。在满足以上任意2项功能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不增加不得分,满分3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10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实验平台-配套软件要求-组合定位系统应用测试软件包-第2项IMU惯性测量单元编程示例工程(1)获取IMU数据:使用IMU传感器获取原始数据,包括角速度、加速度和磁场等。利用串口通信或其他接口与IMU模块进行数据通信。(2)解析IMU数据格式:IMU通常输出原始数据流。编写程序解析IMU数据格式,提取角速度、加速度和磁场等信息。(3)姿态估计:实现基于IMU数据的姿态估计算法,如互补滤波、卡尔曼滤波等。讨论不同算法的优劣和适用场景。(4)运动跟踪:利用IMU数据进行运动跟踪,实现位置和速度的估计。演示如何在三维空间中跟踪物体的运动。(6)IMU校准:实现IMU的硬件和软件校准方法,包括零偏校准、尺度因子校准等。比较校准前后的性能差异。(7)姿态可视化:使用图形库(如Matplotlib、OpenGL等),将实时的姿态信息可视化。实现一个简单的3D模型,显示IMU测得的姿态。在满足以上任意3项功能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不增加不得分,满分3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3分客观项11智能驾驶功能测试系统-第六项附加扩展软件1、产品中机械CAD教育版模块:需支持Windows以及国产Linux系统,并且能够适配国产CPU、国产显卡,并且能提供与上述配置对应的版本CAD。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据)2.产品中轻量化三维模块、机械CAD教育版模块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查报告为评分依据)6分客观项12智能车第8项算力平台:主频≥500MHz≥4个处理器核,主频≥1.0GHzAI算力:半精度(FP16):≥4 TFLOPS整数精度(INT8):≥8 TOPS内存≥4GB,支持ECC提供一个Micro SD卡接口,类型为SD 3.0,向下兼容SD 2.0标准提供一个M.2 Key M连接器,可扩展M.2 2242/2280形态SSD,支持NVMe40Pin扩展接口≥1个USB Type A接口≥2个HDMI接口≥2个USB Type C接口≥1个Micro SD卡接口≥1个M.2 Key E接口≥1个MIPI-DSI接口≥1个,4LaneMIPI-CSI连接器≥2个,8Lane风扇接口≥1个千兆网口≥2 个板载MIC≥1个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说明书为评分依据)2分客观项13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开发工具-(四)可视化仿真调测工具(4)支持高精地图的车道线数据可视化。(6)支持下发途经点、终点、地图刷新指令。(9)支持在可视化面板中查看车辆状态、车控指令、道路信息、定位和交通标志信息、导航场景和关键障碍物数据。(10)支持Camera与Lidar传感器数据标定数据可视化(图像与激光雷达点云叠加显示)。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4分客观项14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开发工具-(五)检测标定诊断工具(1)需提供日志查询功能,以便用户快速查询和定位问题,包括调试类日志、显示类日志、告警类日志和错误类日志。(2)需提供查询设备拓扑信息功能,包括设备详细信息(设备类型、设备名称、操作系统版本、设备状态、设备温度)和网卡信息(互联网规约地址、物理地址、网络接口卡速率)。完全满足以上内容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功能截图为评分依据)2分客观项15设备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3)相关的培训资源。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1分。2.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0.5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3.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3分主观项16设备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计划安排、内容、形式和服务范围;2)故障响应和到达现场响应时间;3)应急维修措施等方案;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1分。2.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0.5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3.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3分主观项17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设备质量保证措施与整体实施计划;2)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方案;3)设备的测试运行方案;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1分。2.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0.5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3.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3分主观项(三)商务评分(12分)1类似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合同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为评分依据)4分客观项2企业实力1.提供智能驾驶开发测试2.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3.智能传感器测试装调4.智能教学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以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扫描件为评分依据)8分客观项说明:1、评分标准中有分值区间的,包含区间上限本数,不含下限本数。2、评分因素有时间限制(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所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以签署日期、颁发日期或出具日期为准。详细评审第四章合同条款注:本章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条款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注:本章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条款为准。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概述: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驾驶系统2.核心产品:第2项-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第5项-智能驾驶功能测试系统、第10项-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实验平台二、技术要求注: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第(一)项技术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情况,否则投标无效。2.第(一)项技术条款内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必须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一)技术条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数量等要求):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1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一、产品要求智能驾驶计算平台需搭载智能驾驶操作系统,硬件平台需集成高性能接口丰富易于扩展,满足多传感器的高效接入,需具备防尘防水、抗振等工程能力。二、技术参数1.操作系统需具有用户态分布式内核、实时通信框架、分布式数据框架、实时调度框架、POSIX PSE52/标准Linux API兼容、域安全隔离引擎等核心模块,管理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硬件与软件资源的系统程序,管理与配置内存,调度系统资源优先级,控制输入设备与输出设备、操作网络与管理文件系统等,为上层应用提供极低时延、极致安全、生态兼容的开放平台。2.开放架构需具有功能软件框架、AI框架与算子、AUTOSAR服务、功能安全、网络安全、OTA升级等核心模块,为上层应用封装与开放底层能力(100+API),包括:支持业界主流AI框架与算子,发挥底层AI芯片性能潜力;兼容AP与CP最新标准,简化开发流程;将功能安全与网络安全以服务的形式对外开放,助力上层应用快速构建安全能力;支持OTA升级,保持软件平台平滑演进。3.车规级安全要求与认证,需具备研发管理ASIL D安全认证、软件ASPICE L2安全认证、操作系统ASIL D安全认证、工具链/编译器置信度安全认证。4.算力指标:AI算力:≥96 TOPS(INT8)CPU性能:≥120K DMIPS5.存储系统:内存:≥12GB存储:≥64GB eMMC储寿命:10年内总写入量≥10.7TB6.典型功耗:≤70W(不含传感器)7.物理规格≤300mm × 180mm × 40mm(公差±2mm,不含附件)8.接口能力车载以太接口:≥4路(2×100Mbps + 2×1000Mbps)CAN/FD接口:≥7路(支持CAN/CAN FD混用)视频接口:≥10路LVDS(2路GMSL协议 + 8路Clockless协议)GPIO:≥1路ACC唤醒输入≥ 1路PPS时间同步输入≥1路GPO(默认高驱)9.工作环境:温度:-40℃ ~ +85℃防护等级:≥IP52振动标准:符合乘用车振动冲击要求10.液冷系统:工质温度:-40℃ ~ +65℃(乙二醇水溶液)流量范围:0.25-3L/min(最大支持12L/min)管路规格:≥Φ15mm软管(QC/T 621标准)6套2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一、 产品要求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需是一款面向汽车自动驾驶技术与产品研发的一体化仿真与测试平台软件,集高精度车辆动力学模型、高逼真汽车行驶环境与交通模型、高逼真车载环境传感器模型和丰富的测试场景于一体,支持独立仿真或与Matlab/Simulink联合仿真,支持包括ADAS和自动驾驶的算法研发与测试,软件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和拓展性,便于三方集成和二次开发。同时配套提供与智能驾驶计算平台通信相关的感知、定位、决策、控制的所有抽象接口,需与智能驾驶计算平台无缝连接,完成其中的各个算法模块的硬件在环仿真测试。二、 功能要求1.高精度车辆动力学模型软件车辆动力学模型为高精度复杂非线性车辆动力学模型,包含≥27个自由度,其中包含簧载质量≥3个移动和≥3个旋转自由度,非簧载质量≥4个弹跳自由度,≥4个车轮旋转自由度,≥1个传动系自由度,≥8个轮胎瞬态特性自由度,≥4个制动压力自由度等。软件能够逼真地模拟汽车复杂的非线性动力学特征,动力学响应与实车测试数据与车辆动力学仿真数据高度一致,可用于测试车辆的高精度仿真。2.高逼真汽车行驶环境软件有人性化、图形化的道路编辑界面,支持用户通过创建或导入地图的形式快速构建场地模型,支持对道路纹理、摩擦系数、车道线种类等进行参数化设置,支持对天气环境、交通流、动态/静态交通元素等进行自定义设置。3.丰富的交通模型软件内置随机交通流模型及干扰交通模型。随机交通流模型需通过配置交通流的平均行驶速度、密度以及稳定性,生成具有物理特性的交通车辆,并通过调整3类随机交通流模型(正常交通流模型、异常交通流模型及中国驾驶特性交通流模型)参数实现交通、特别是极端及异常交通状况的仿真。提供多类交通干扰模型,如行人干扰、单车干扰、多车干扰等,支持时间、距离、速度等多种触发模式,可单独设置干扰对象的行驶路径、运动速度、横向和纵向控制,同时支持客户二次开发。4.高逼真车载环境传感器模型软件内置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单目相机、鱼眼相机、车道线传感器、目标检测传感器等众多传感器模型。传感器模型基于几何属性与物理属性相结合而建立,能够逼真且高效地反映检测过程中目标遮挡、目标反射率和环境干扰等各种影响,以及可仿真传感器探测过程中出现的误检、漏检和错检等现象,模拟检测信号的噪声、衰减、漂移等物理特征。5.智能型驾驶员模型智能型驾驶员模型支持xCar和CarSim两类动力学模型,包含感知、定位、决策、规划和控制模块,模块之间解耦,具备自适应巡航、避让行人、换道、识别交通信号灯和通过路口等功能。用户可使用待测模块替换智能型驾驶员内置模块,快速构建闭环测试系统。6.丰富的内置测试资源内置丰富的测试场景,包括≥13类ADAS测试场景(Python/C++/Simulink),≥261条标准法规测试场景,≥6条干扰模型测试场景等,通过内置场景,能够满足大量用户的测试需求。7.开放灵活的系统搭建环境软件为用户提供了完全开放的插件系统。其包括内置插件和用户自定义插件。内置插件包括交通模型插件、干扰模型插件、传感模型插件、算法模型插件和评价模型插件。两类插件均支持在搭建仿真实验的不同阶段,进行接入和参数配置,并在仿真实验运行时由相应的调度器提供调度运行能力。8.配套自动驾驶仿真框架通信接口软件打通自动驾驶仿真框架中各个算法模块,配套提供图像接口、传感器接口等。三、 技术参数软件需提供一套支持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开发、测试和验证的仿真模型和虚拟实验环境。其包含的功能模块有:1.实验主界面,用于创建和定义实验。一个实验包括:测试场景、一辆至多辆实验车(加装传感器)、驾驶任务、控制模型和仿真设置参数。2.用于搭建车辆行驶的交通场景,如场地和道路、动/静态交通元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用户可以搭建出多元化的道路,实现车辆在各种道路场景下行驶的仿真实验。3.用于向被测车辆添加传感器模型,目前提供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超声波雷达、单目相机、鱼眼相机、GNSS等。用户可以通过添加传感器获得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环境感知信息,以用于各类算法的开发、验证等功能。4.车辆建模工具,用于管理车辆外形及动力学仿真所需车辆物理参数,支持编辑、保存、另存、复制、删除、移动。5.用于对实验文件的测试和调试。通过测试,系统可以采集仿真过程中车辆行驶时的不同数据,并对测试结果进行合理评估,便于对算法进行验证和改进。6.数据管理工具,用于实验导入和导出,同时可对现有实验及数据进行分组、移动和删除。7.实验运行管理主控模块:-提供智能驾驶虚拟仿真平台实验编辑器;-提供仿真系统的实验数据管理中枢;-具备作为入口用户对实验进行编辑,包括选择并设置实验场景、选择并设置实验车辆、设置实验条件和汽车行驶交通模型(包括行人模型等)、设置驾驶与仿真参数等;-具备仿真监控:实现对仿真过程的监视与控制;-能够设计管理仿真模型,生成仿真器执行文件,并下载到仿真器上执行;-保证仿真模型生成的执行文件在仿真器上运行的实时性;-可以方便快捷地对所有输入输出通道进行操作,对所要求类型的信号进行仿真输出,对所要求类型的信号进行准确捕捉、记录;8.车辆仿真模块:-提供智能驾驶虚拟仿真平台车辆编辑器;-具备≥27自由度高精度车辆动力学模型模块;-具备子系统模块化,每个模块对应着相应的图形化操作界面; -具备车辆动力学模型子模块应包括:车辆外型模型、车身系统模型、空气动力学模型、动力总成系统模型(发动机系统模型、变速器系统模型、变矩器系统模型和差速器系统模型)、制动系统模型、转向系统模型、悬架系统模型(前)、悬架系统模型(后)、轮胎动力学模型等子模块;-支持导入自定义的车辆外形文件;-支持利用编程软件实现开放式和模块化模型结构,各模块相对独立并可替换,并且各模块均支持二次开发接口,可自定义模块。9.传感器仿真模块:-提供智能驾驶虚拟仿真平台传感器编辑器;-具备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超声波雷达、鱼眼像机、单目像机、双目像机、V2X、GPS、MAP信息等传感器种类,设置各类传感器在智能驾驶车辆上的安装位置、安装姿态、参数配置等;-具备车道线真值、道路真值、GPS真值、交通灯真值、停车线真值传感器设置;-传感器模型应具备几何特性和物理特性;-雷达模型应具备功率衰减、杂波干扰等物理特性;-像机模型具备添加暗角、模糊、畸变等物理特性效果,具备逼真还原真实图像效果;-激光雷达模型可以输出原始点云数据;10.场景仿真模块:-提供智能驾驶虚拟仿真平台场景编辑器;-具备直观地编辑直线、曲线、回旋曲线型道路,设置多车道数、车道长度、车道宽度等路面属性,并且可自定义路面车道线种类,如单实线、双实线、虚线等;-具备复杂道路和道路路网结构建模,包含不同工况交叉路口、转弯、植被、交通标识及路边建筑如房屋、树木等;-具备静态交通物体设置,包含中国全套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障碍物(包括路锥、水马、木箱等)、障碍车等模型;-提供一套现成的标准道路场景,包含直线道路、交叉道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坡道、停车场等3D场景;-采用开放的标准和接口,支持多种地图格式导入;-具备模拟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交通物体,可自定义交通物体的行为设置,包括运动轨迹、速度、横向和纵向控制等;-场景-具备多种天气气象模拟,晴天、多云、阴天、雨、雪等天气;白天、黑夜等光照模拟,夜景路灯模拟;通过Unity图像渲染引擎渲染,具备流畅视觉效果;-具备随机交通设置,模拟实现生活中的真实交流通,支持配置交通流的平均行驶速度、密度以及驾驶特性,可模拟交通突然情况包括前方紧急制动、突然变更车道、穿越车道线、超车、拥堵等;-提供随机交通流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匝道交通流、十字路口交通流、停车场交通流;-具备干扰交通设置,可进行行人、车辆和物体干扰,支持时间、距离、速度等多种事件触发模式;-支持模拟仿真各种交通工况,包含交通流、干扰行人、ACC等驾驶辅助系统各种工况;11.批量化测试模块:-提供智能驾驶虚拟仿真平台自动化测试系统; -可通过图形化的操作,实现对测试流程的设计、编写和管理,通过与试验管理系统的链接,实现测试流程的自动运行和管理;-可实现测试用例的图形化编辑,可以通过拖拽等操作,人机界面友好;-测试用例的参数变量支持统一进行配置,统一配置映射信息,并存储成配置文件;-支持对实验文件的测试和调试;能根据测试需求定制每次测试执行的范围和每条测试程序执行的顺序、次数等;-支持场景泛化测试,对固定场景根据设置参数包含:天气、主车、交通等进行泛化,至少提供20个泛化后的测试用例并输出测试报告;-支持自动化测试,并采集仿真过程中车辆行驶时的不同数据,并对测试结果进行评测;12.实验回放和数据处理模块:-提供智能驾驶虚拟仿真平台数据后分析系统;-具备实验后数据处理工具,组合分析整车实验数据;-具备数据记录功能:按照预先设定的数据通道实时记录仿真过程数据,包含车辆信息(速度、位置、姿态等);-具备试验后动画处理功能,包含回放、录制、快进、抓图等;-可以对仿真实验数据组合输出多维度图表,分析报告和导入导出等;-支持对仿真实验数据的采集和存储; -支持对仿真实验数据(包括场景和车辆等数据)的批量打包备份和导入导出,方便不同设备和不同人员间的数据迁移等;13.智能驾驶示例算法实例包:-提供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开源应用算法示例,包含但不限于AEB/ACC/LCC/支持智能驾驶教学;-提供智能驾驶V2X开源应用算法示例,包含CSAE标准中16类应用,支持智能驾驶教学;-内置自动驾驶L3应用示例演示案例,包含自动驾驶算法和自动泊车算法功能;四、 实验实训项目1.智能网联汽车仿真道路构建2.智能网联汽车仿真交通流构建3.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数字虚拟场景构建4.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仿真与测试5.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场景仿真及测试6.智能网联汽车V2X场景仿真及测试1套3智能驾驶计算平台配套线缆及调试转接盒转接盒提供≥8路车载以太接口,用于对接智能驾驶计算平台提供≥3路车载以太1000BASE-T1接口和≥5路车载以太100BASE-T1接口,接口速率可通过低速信号接口2的模块配置,最大支持≥8路1000BASE-T1提供≥8路通用以太接口,用于对接激光雷达(Lidar)等其他通用以太设备支持协议:1000BASE-T协议 和 100BASE-TX协议提供≥1m-80pin车载ISO混合信号调测线缆 *1提供≥0.5m-40pin车载信号线缆 *1提供≥0.5m-16pin车载信号线缆 *1提供≥1m-车载摄像头线缆-1转4线缆-A Code *2提供≥1m-车载摄像头线缆-B Code *1提供≥1m-车载以太网线缆-4转4线缆-Z Code *26套4智能驾驶功能测试平台一、产品要求智能驾驶培训认证平台需基于国产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应用研发测试而设计,需由感知、决策、执行三大模块组成,需具备实车级演示教学实训功能。在镂空设计的车体上,激光雷达、单目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构成了感知模块,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作为决策模块,一体化底盘、电池和驱动系统、底盘支架组成执行机构。二、硬件配置产品主体尺寸≥2200*1300*1000mm,需采用镂空设计,在车架上搭载≥96线激光雷达,GMSL接口单目摄像头,毫米波雷达,需提供一体化底盘、电池和驱动系统、底盘支架。1.感知模块感知模块由≥96线激光雷达,GMSL接口单目摄像头,毫米波雷达组成。(1)96线激光雷达测距方式: 脉冲式激光波段: ≥905nm激光等级: ≥1级(人眼安全) 激光通道:≥96线测量范围:≥ 150米测距精度:±5cm视场角:垂直 25°通信接口:以太网防护等级:≥IP67(2)单目摄像头传感器: 212万像素及以上图像尺寸:1/2.7 inch CMOS及以上输出像素:≥1920H*1080V像素大小:≥3um (BSI)帧速率:≥1920*1080@30fpsHDR 范围:≥Up to 120 dB输出数据:≥MIPI/YUV422-8bit 水平视场:≥216°垂直视场:≥124°光圈:≥2.0有效焦距:≥1.4mm 防护级别:≥IP67(3)毫米波雷达检测距离:0.20~140m 距离分辨率:≥0.18m距离精确度:±0.10m速度分辨率:≥0.2速度精度:±0.05雷达频段:76~77GHz(4)传感器支架主体为流线环形设计成型,表面光滑有质感,单目摄像头安装可以调节俯仰角度2.决策模块(1)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主体尺寸≤300mm x 180mm x 40mm,单向出线,防尘防水等级≥IP52。 (2)智能驾驶计算平台提供≥7路CAN/CAN FD接口(3)智能驾驶计算平台提供≥4路车载以太接口(4)智能驾驶计算平台提供≥10个LVDS类型的视频接口,支持Raw Data输入(5)智能驾驶计算平台采用国产CPU,CPU算力≥120K DMIPS,采用国产AI芯片,AI算力≥96TOPS。内置内存≥12GB,存储≥64 GB3.执行模块执行模块需由一体化底盘、电池和驱动系统、底盘支架组成。1套5智能驾驶功能测试系统一、产品要求在智能驾驶功能测试系统上可以快速进行传感器接入、图像目标检测算法的开发指导、激光雷达目标检测算法的开发指导、雷达目标检测算法的开发指导,利用运动控制模块开发规控应用、智能驾驶运动控制模块及算法的自动驾驶培训认证内容,平台提供安全可信,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应用开发工具集,通过部署应用配置工具、集成开发环境、AI集成开发工具、可视化仿真调测工具、检测标定诊断工具构建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的软件开发生态,可灵活快速的开发出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满足AUTOSAR(汽车开放系统架构)规范的智能驾驶应用。二、功能要求智能驾驶开发工具提供安全可信,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应用开发端到端工具集,通过部署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集成开发环境工具、AI集成开发工具、可视化仿真调测工具、检测标定诊断工具,构建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的软件开发生态,要能灵活快速的开发出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满足AUTOSAR规范的智能驾驶应用。1.包含多种开发工具软件,包括: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集成开发环境工具、AI集成开发工具、可视化仿真调测工具、检测标定诊断工具;2.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模块配置界面包含:元素管理窗口和元素属性配置窗口;支持对配置元素进行灵活的增删改查;3.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需进行拖拽式AUTOSAR工程数据库通信架构设计,各画布元素可进行拖拽式选择,且各元素可进行重命名,可完成从虚拟传感器,到目标检测到控制等模块设计;4.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可进行AUTOSAR工程创建,并进入配置画布,画布包含编程所需的数据类型Data Type、结构体Structure等编程常用元素;5.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画布中的Detection Model模块包含摄像头检测CameraDetection、激光雷达检测LidarDection、毫米波雷达检测RadarDetection等模块,各模块可拖拽出至画布,并用通信线连接可通信;6.AUTOSAR应用配置工具可根据拖拽的通信架构图进行自动化配置文件生成,生成的文件可以导入集成开发环境工具,进行加载,该工具还可对加载后的文件进行可执行代码的自动生成;7.可视化仿真调测工具支持传感器数据可视化,其中包括:摄像头、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传感器数据可视化,支持基于图像的感知结果可视化,包括:障碍物、交通灯、车道线、Freespace;8.可视化仿真调测工具支持Camera与Lidar传感器数据标定数据可视化;9.检测标定诊断工具提供查询设备拓扑信息功能,包括:设备详细信息和网卡信息;10.检测标定诊断工具提供数据库中业务进程进行event间通信拓扑关系,包括:查看软件拓扑全景、查看Node拓扑关系、查看目标Node相关信息、查看event拓扑关系。三、核心框架基础设施对外提供各种自动驾驶领域常用的应用框架,其中应用框架包含感知类的框架,融合类的框架,规划控制类框架,定位类的框架,场景分析管理类框架。1.数据接收与处理框架提供标准的数据接收与处理接口,支持多种传感器(如相机、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数据的接收、预处理和传输。开发者可以基于这些接口,针对具体传感器实现数据处理和功能开发。2.数据通信与消息传输框架采用高效的数据通信机制,确保各模块之间的数据流畅传输。标准的消息传输格式和接口,使得模块间的集成与通信更加简便,减少了开发者的开发成本。3.统一的传感器接口框架提供统一的传感器数据接口,开发者可以基于框架快速接入和使用不同种类的传感器(如相机、激光雷达等)。框架将传感器数据转化为统一格式,供后续处理和算法使用。4.功能模块接口定义为每个功能模块(如目标检测、目标跟踪、路径规划、定位等)提供明确的接口定义,开发者可以根据这些接口实现具体的功能模块。框架本身不实现具体功能,而是为开发者提供实现这些功能的基础。5.感知类模块支持框架支持感知类模块的开发,如目标检测、目标跟踪、障碍物检测等。框架通过提供数据接口和基本算法支持,帮助开发者快速实现基于相机、雷达、激光雷达等的感知功能。6.融合类模块支持框架提供多传感器数据融合的基础设施,允许开发者整合来自不同传感器的数据(例如,相机与激光雷达的融合),实现更高精度的感知和决策。7.定位与导航模块支持框架支持定位与导航功能开发,提供标准化的定位信息接口。开发者可以根据需求使用现有的定位技术(如GNSS等),或扩展新的定位方案。8.规划与控制模块支持框架为路径规划与控制模块的开发提供基本接口,开发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局路径规划、局部路径规划、运动控制等功能。9.场景分析与场景管理模块支持框架提供场景分析模块和场景管理模块接口,开发者可以利用这些接口分析复杂场景、处理传感器数据并进行决策支持。四、功能测试系统功能测试系统需全面覆盖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功能测试与验证环节,包括但不限于AEB紧急制动、ACC自适应巡航、BSD盲区监测等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系统基于先进的自动驾驶仿真框架开发,确保测试过程的标准化、模块化和高度可定制性,能够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不同环境和条件下的全面评估。系统支持模块化独立运行,便于根据不同测试需求进行灵活配置与扩展。1.测试项目:支持AEB紧急制动、ACC自适应巡航、BSD盲区监测等ADAS功能测试。2.硬件接口:支持CAN、Ethernet、USB等多种通信接口,兼容市面上主流智能网联汽车硬件。3.软件平台:基于Windows/Linux操作系统,支持跨平台运行,界面友好,操作简便。4.扩展性:支持用户自定义测试场景与测试用例,可根据需求添加新的功能模块。五、可实验实训项目1.具备基于计算平台应用开发和调试快速指南的技能,熟悉软件平台功能,掌握应用开发的完整过程与工具链,并能够熟练使用集成开发环境。2.AI应用开发:包含AI开发框架功能的使用、张量加速引擎算子开发介绍等技能。3.调测和维护:介绍了工具调测和维护方法等。4.基于自动驾驶仿真框架进行智能驾驶应用开发:包括传感器接入开发指南,Camera、Lidar的目标检测应用开发示例,以及利用运动控制模块和自动驾驶仿真框架进行规控的应用开发指南。5.基于AP进行智能驾驶应用开发:包括AUTOSAR基础知识,AP应用开发流程和工具介绍等。6.智能驾驶基础算法主要是规控相关的算法了解,有助于学员更好地理解智能驾驶相关概念和知识点。7.AEB紧急制动测试:设置多种紧急制动场景,包括行人横穿、前车急停等,评估车辆紧急制动性能。8.ACC自适应巡航测试:在不同车速、车距条件下,测试车辆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的能力。9.BSD盲区监测测试:模拟盲区内有车辆或行人进入的情况,测试车辆盲区监测系统的有效性和及时性。10.综合功能测试:结合多个ADAS功能,模拟复杂交通场景,评估车辆整体智能驾驶性能。六、附加扩展设计软件附加扩展设计软件-设计建模要求:(1)轻量化三维设计模块:1)应支持导入*.dwg、*.igs、*.bmp、*.png、*.stl等格式文件,支持输出*.amf、*.igs、*.stp、*.dwg、*.obj、*.stl、*.tif等格式文件。2)应具备基本实体创建、草图绘制、空间曲线描绘等基础实体创建功能。3)应具备拉伸、旋转、扫掠、放样、圆角、拔模、抽壳、扭曲、实体分割等基本实体编辑功能。4)应支持将二维*.jpg、*.png、*.bmp、*.tif等格式图片转换成三维立体的浮雕造型。5)应能实现stl模型和实体模型、stl模型和stl模型之间的布尔运算,并生成新的stl模型。6)须支持对stl、obj等格式的三维模型进行泥捏雕刻。具有扭转、抹平、捏塑、皱褶等创作方式。7)须支持对智能硬件套装外观的自动设计,能够通过添加硬件模型自动生成与硬件模型配合的结构,对配合结构可以进行尺寸更改。内置不少于5家国内外智能硬件厂商的智能硬件模型,并且提供网络资源库,在内可以直接加载插入,无需通过浏览器。8)需要具有视图形成的整个教学过程。可以通过选择实体的点、线、面手动勾勒出三视图。按照标准视图布局成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轴测图4个视窗。9)在三视图教学过程中,应具备实时剖切功能,剖切结果可以在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以及轴测图上实时显示,剖切面形式应包含线框平面剖切面、单一剖切面、三个相交的剖切面在内的三种剖切面形式。10)需要支持从三维模型生成二维工程图。包括装配图和工程图。支持标注、BOM表生成和测量等功能,并能够将工程图转换为主流的DWG文件格式。11)需要实现一边指导一边操作的全新教学手段。12)应可直接对接云资源,无需登录网页即可获取云平台上的课件、视频、3D模型等学习资源;可以在上直接管理作品、接收和好友互动的消息通知。13)需要内置不少于4家的国内外3D打印设备厂商切片的接口,提供“3D打印”功能按钮,支持将模型一键导入到切片中,无需格式转换。14)应支持与网络资源社区连接,提供云盘。用户可直接在里下载并插入社区和云盘中的三维模型,支持把中的模型直接上传到云盘和社区。(2)机械CAD教育版模块:1)默认工作文件格式须为dwg,须能够打开dwg、dxf、dwf、dwfx、dws及dwt格式文件,须能够支持输出wmf、sat、bmp、jpg、png、tif、dwf、dwfx、dgn、stl格式文件,须支持打印输出为svg、pdf等格式的图纸。2)须具有自动保存功能,自动保存临时文件的扩展名应为zw格式。3)须支持创建直线、正多边形、多线、点、构造线、圆弧、圆、多段线、圆环、椭圆、样条曲线等图形对象的绘图功能。4)须支持移动、复制、阵列、镜像、旋转、缩放、拉伸、修剪、延伸、打断、合并、偏移、倒角、圆角、删除、分解等编辑功能。5)鼠标可通过移动轨迹来触发相应的命令,并进行图形的绘制或修改等操作,如按住鼠标右键在绘图区域画出一个“L”,即可执行“Line”命令。鼠标手势须支持自定义设置。6)能在图纸中录入语音信息,模型空间及布局空间内均可任意位置插入语音,语音可以显示、隐藏、删除。具有将录入的语音转换成简体中文和英文的功能。7)须具备地理服务模块,具有分配坐标系、编辑定位和转换坐标系的功能,可添加地图和链接地图服务,其中在添加地图功能中的地图源须至少包含必应、天地图、Arcgis三个选项供用户选择。8)须具备SXF转换功能,支持批量转换DWG为SXF、批量转换SXF为DWG、P21输出、SFC输出。9)须具备锁定图纸功能,支持对图纸中任意的图形进行加密,加密后的图形无法进行修改和编辑,输入密码后方可解锁。10)须具备智能批量打印的功能,可以对打印机进行设置,对图纸具有选择顺序和选择批量图纸功能,须支持以图层、图块、散线形式选择图框,对多张图纸进行打印。11)须支持加载外部应用程序文件,扩展名须至少包括*.zrx、*.lsp、*.zel、*.zelx、*.vls、*.zvb。12)须内置帮助文档,须包含新功能介绍、安装与注册和使用手册等内容。13)须可在同一个绘图环境中绘制多个不同国家或国际标准的不同比例图幅。14)须支持选择一个或多个标准建立绘图标准,当选择某种标准时,执行例如角度标注功能时,该标注形式会根据选择的标准自动切换。15)须支持智能标注功能,会因选择不同的实体对象,自动进行长度、直径或角度标注。标注过程中根据命令的提示可以在不同标注方式中任意选择。16)须提供剖切线标注功能,如剖面符号、剖面标签、附加剖面符号、显示箭头、平面线;支持局部详图的快速绘制。17)所提供的超级符号库中须至少包括4种符号内容,包括液压气动符号库、电气符号库、机构运动符号、金属结构件。18)须提供系统维护工具,包括样式配置、词句库维护、自定义标题栏、自定义附加栏、自定义参数栏、自定义图样代号栏、自定义更改栏、超级属性块定义、自定义明细表表头、自定义明细表表体、不规则表格提取配置、规则表格提取配置、样式同步工具配置等功能。19)须有链轮和皮带轮设计模块。绘制链轮时可以选择与之匹配的链条标准来生成链轮图形,链条标准须至少包含ISO_606、ISO_606K、GB/T_1243、ASME/ANSI在内的4种国内外标准;绘制皮带轮时可以选择与之匹配的皮带标准来生成皮带轮图形,皮带标准须至少包含ISO_5294、GB在内的2种国内外标准。20)须支持查询图纸中封闭区域的惯性矩、回转半径、截面系数,并且可以把查询内容汇总生成描述数据表。21)须批量提取数据,可以在未打开已完成图纸的情况下,对图纸中的标题栏、明细表数据进行BOM数据提取、输出并可以进行汇总处理。1套6《智能网联汽车仿真与测试》数字化教学资源包一、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仿真与测试》通过初识智能网联汽车仿真与测试、数字虚拟测试场景构建、车辆与环境传感器构建、典型应用场景仿真与测试、XIL仿真技术应用等项目,训练整车厂及一、二级供应商测试工程师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的职业技能。二、产品组成《智能网联汽车仿真与测试》数字化教学资源包由涵盖但不限于≥1份课程标准、≥17个活页式教材、≥17个教学设计、≥17个教学课件、≥17个题库、≥14个实训指导书、≥14个微课和≥8个动画组成。三、教学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能力模块一 初识智能网联汽车仿真与测试任务一 调研分析智能网联汽车任务二 调研分析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任务三 完成仿真软件基础操作能力模块二 数字虚拟测试场景构建任务一 调研分析虚拟场景任务二 完成静态元素仿真建模任务三 动态元素仿真之车辆动力学建模任务四 动态元素仿真之交通流建模能力模块三 车辆环境传感器构建任务一 位姿传感器的仿真构建任务二 摄像头的仿真构建任务三 雷达的仿真构建能力模块四 典型应用场景仿真与测试任务一 AEB系统仿真与测试任务二 ACC系统仿真与测试任务三 APA系统仿真与测试任务四 V2X系统仿真与测试能力模块五 XIL仿真技术应用任务一 SIL软件在环仿真应用任务二 HIL硬件在环仿真应用任务三 其它在环仿真应用四、技术要求1.课程标准:≥1个作为课程的顶层设计,体现产业特色,融入“课程思政”的理念,体现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包含课程简介、课程目标、教学方式、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考核与评价。2.活页式教材:≥17个活页式教材创设真实的工作情景,引入企业岗位真实的工作任务,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历完整的工作过程,并在过程中建构专业知识,训练专业技能,掌握工作和学习方法,学习沟通交流、团结合作,形成质量意识,培养认真敬业、专注、精益、创新的工匠精神。任务活页就是对每一个学习任务的学习情境进行具体描述,主要包括每个任务的学习目标、知识索引、情境导入、任务分组、获取信息、工作计划、进行决策、任务实施、评价反馈等内容。同时插入二维码,辅助进行微课等数字化资源的学习。3.教学设计:≥17个根据课程标准,教材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教学任务为单位,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具体设计和安排。教学目标中体现“三维目标”,融入“课程思政”。教学策略合理,根据需求,合理采取启发、讨论、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手段,鼓励师生间有较好的互动及较强的现场教学感。教案的核心要点包含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任务总结、成果汇报与评价、课堂小结等。4.课件:≥17个按照教学逻辑,配套教材任务,将书中重点难点知识用PPT进行展示,以短小精炼的语句来概括,图文并茂。同时PPT进行精致的美化设计,突出层次,提升视觉效果,课程逻辑严密、扩展性丰富,能与其它配套资源混合使用。5.题库:≥17个每个含“获取信息”模块的任务均匹配一套习题,每套习题含至少25道题目,涵盖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题型全面、紧贴课程主题且具有典型意义。习题包括题干、答案两部分。6.实训指导书:14个实训任务以企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案例,详细描述工作任务的步骤及流程,包含任务描述、实训目标、实训准备、任务实施。7.动画:≥8个采用动画对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中的相关概念进行生动展示,画面生动、色彩鲜明。动画清单如下:(1)【动画】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技术的发展背景.mp4(2)【动画】虚拟场景介绍.mp4(3)【动画】车辆动力学模型介绍.mp4(4)【动画】AEB功能介绍.mp4(5)【动画】ACC功能介绍.mp4(6)【动画】APA功能介绍.mp4(7)【动画】V2X技术介绍.mp4(8)【动画】XIL仿真技术介绍.mp48.微课:≥14个每一堂课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视频可由理论或实操等形式呈现,视频充分体现了企业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所要具备的职业技能和规范的安全、工艺、流程等作业标准。有统一的片头片尾设计,片头中需包含微课名称;画面分辨率≥1920*1080,风格一致;配有同步语音讲解,发音清晰,有字幕。微课清单如下:(1)【微课】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安装及样例运行实验.mp4(2)【微课】基于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场景编辑器的场地创建实验.mp4(3)【微课】基于NETEDIT的路网创建实验.mp4(4)【微课】基于智能驾驶仿真与测试软件的静态场景元素仿真实验.mp4(5)【微课】高速转弯实验.mp4(6)【微课】簧载质量对照实验.mp4(7)【微课】交通流模型修改实验.mp4(8)【微课】位姿传感器的虚拟仿真.mp4(9)【微课】视觉传感器的虚拟仿真.mp4(10)【微课】激光雷达的虚拟仿真.mp4(11)【微课】AEB仿真场景测试.mp4(12)【微课】ACC仿真场景测试.mp4(13)【微课】APA仿真场景测试.mp4(14)【微课】基于V2X车辆的FCW仿真场景测试.mp41套7《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应用技术》教学资源包一、总体要求《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应用技术》需包含智能驾驶及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的基本认知,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环境部署的方法、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与执行器的接入方法、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与传感器的接入方法、视觉传感器目标检测算法的开发方法等知识。二、产品组成《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应用技术》数字化教学资源包由≥1份课程标准、≥15个活页式教材、≥15个教学课件、≥15个教学设计、≥15个题库、≥15个实训指导书、≥19个动画和≥15个微课组成。三、教学项目能力模块一 对智能驾驶及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的基本认知任务一 调研分析智能驾驶技术任务二 调研分析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产品任务三 调研分析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产业能力模块二 掌握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环境部署的方法任务一 完成Linux环境配置任务二 完成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的环境部署能力模块三 掌握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与线控底盘的接入方法任务一 调研分析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的组网结构任务二 完成线控底盘的接入能力模块四 掌握智能驾驶计算平台与传感器的接入方法任务一 调研分析智能驾驶传感器的解决方案任务二 完成激光雷达的接入任务三 完成IMU惯性测量单元传感器的接入任务四 完成毫米波雷达的接入任务五 完成视觉传感器的接入能力模块五 掌握视觉传感器目标检测算法的开发方法任务一 调研分析智能驾驶应用的开发流程任务二 调研分析自动驾驶仿真框架任务三 完成基于自动驾驶仿真框架的视觉目标检测算法的开发四、技术要求1.课程标准:≥1个作为课程的顶层设计,体现产业特色,融入“课程思政”的理念,体现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包含课程简介、课程目的及要求、教学方式、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考核与评价。2.活页式教材:≥15个活页式教材创设真实的工作情景,引入企业岗位真实的工作任务,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历完整的工作过程,并在过程中建构专业知识,训练专业技能,掌握工作和学习方法,学习沟通交流、团结合作,形成质量意识,培养认真敬业、专注、精益、创新的工匠精神。任务活页就是对每一个学习任务的学习情境进行具体描述,主要包括每个任务的任务目标、任务导入、任务分组、获取信息、工作计划、进行决策、任务实施、评价反馈及拓展知识点等内容。同时插入二维码,辅助进行微课等数字化资源的学习。3.教学设计:≥15个根据课程标准,教材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教学任务为单位,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具体设计和安排。教学目标中体现“三维目标”,融入“课程思政”。教学策略合理,根据需求,合理采取启发、讨论、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手段,鼓励师生间有较好的互动及较强的现场教学感。教案的核心要点包含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考核评价等。4.课件:≥15个按照教学逻辑,配套教材任务,将书中重点难点知识用PPT进行展示,以短小精炼的语句来概括,图文并茂。同时PPT进行精致的美化设计,突出层次,提升视觉效果,课程逻辑严密、扩展性丰富,能与其它配套资源混合使用。5.题库:≥15个每个含“获取信息”模块的任务均匹配一套习题,每套习题含至少25道题目,涵盖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等。题型全面、紧贴课程主题且具有典型意义。习题包括题干、答案两部分。6.实训指导书:≥15个实训任务以企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案例,详细描述工作任务的步骤及流程,包含任务描述、实训目标、实训准备、任务实施。7.动画:≥19个采用动画对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的知识进行生动展示,画面生动、色彩鲜明。动画清单如下:(1)【动画】智能网联汽车定义与分级认知.mp4(2)【动画】车载智能驾驶计算中心软件层介绍.mp4(3)【动画】车载网络总线系统分类.mp4(4)【动画】SOA在智能驾驶汽车上的应用.mp4(5)【动画】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应用开发流程.mp4(6)【动画】集成开发环境功能介绍.mp4(7)【动画】智能驾驶计算平台 AI算法移植工程.mp4(8)【动画】MCD Tool功能介绍.mp4(9)【动画】可视化调测工具功能介绍.mp4(10)【动画】智能网联汽车环境感知技术的认识.mp4(11)【动画】camera应用-ACC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mp4(12)【动画】Lidar应用-障碍物识别及响应测试.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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