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GAJTBGGZHD25072322594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16:58:3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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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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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招标公告 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AGAJTBGGZHD250723225946)招标人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条件保障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五年同类业绩( 二 )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施工过程材料质量符合《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 - 2011) 等 验收时聘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测,重点检测沥青混凝土厚度、坡度、平整度等,根据《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3450 - 2019),出具检测报告。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4日16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条件保障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10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孙革 联系人: 罗浩 电话: 15641266821 电话: 0412-6736639 8. 专项治理举报电 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5年07月24日 公章Epoint 附件: 修理修缮合同模板.doc 25维教土-3施工项目表.pdf 25维教土-3招标要求(3).pdf 鞍钢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检修工程施工项目表.xlsx 物料清单附件.pdf 编码:修理修缮合同委托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承揽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修理修缮合同委托方(甲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承揽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为乙方承揽甲方修理修缮项目的通用合同,与其它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预算审批表(3)鞍钢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检修工程施工项目表(4)《招标委托审批表》《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5)《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安全防火协议》、《安全施工方案》等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订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订的为准。第2条修理修缮项目名称、内容2.1项目名称:以下将该修理修缮项目称为“维修项目”或“本次服务”;甲方交由乙方修理的房屋、设施、设备或者现场修复的备品备件、生产工具等统称为“待修设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经修缮的房屋、设施等,以双方约定为准)称为“工作成果”。2.2待修设备基本信息:见《鞍钢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检修工程施工项目表》。维修项目的内容和范围:按照工程缺陷项量表、图纸及招标文件等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单项维修、常规检修和紧急抢修、突发检修。除非双方明确不作为承揽范围,否则双方确定的待修设备缺陷应得到修复。2.3维修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要求以及适用于维修项目的维修保养规程、行业标准和/或技术规范(规定)和国家标准和/或技术规范(规定)完成修理修缮等承揽工作。2.4乙方承揽项目要求乙方为履行本次服务应当提供的资质、人员、材料和设备需达到下述要求:2.4.1资质要求(1)乙方必须熟悉与遵守甲方安全方面的各类相关管理制度,并建立与维修项目相关的安全、质量、环保、消防等管理制度;(2)乙方在承揽维修项目时必须保证具备完整有效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资质条件(含公司资格和人员资质),乙方有义务主动向甲方项目单位、甲方专业管理部门等单位、部门和/或下属公司各提供一份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盖乙方公司印章后方生效),禁止无资质承揽必须具有资质方能实施的维修项目;(3)乙方应确保承揽维修项目期间,其资质(含公司资格和人员资质)的有效性。资质到期一个月前,乙方应主动将新资质提交到甲方,如新资质未及时获取,乙方应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手续复印件及承诺提交到甲方。如乙方不再满足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甲方及其主管部门有权自乙方资质失效后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未实施的业务,甲方将不再支付合同费用(包干费用形式合同,未实施部分,甲方也有权不予支付)。2.4.2人员要求(1)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外省市必须有省级相关部门审证盖章)。乙方委派人员的资格和资质证书,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作业;(2)乙方委派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乙方委派的人员应当满足所从事岗位应具备的身体条件;(3)乙方委派人员必须持有甲方专业管理部门办理的入场证件。乙方委派人员应当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专业管理部门的审查;2.4.3材料及设备要求(1)乙方必须确保维修施工中的乙方提供物料符合安全、质量、环保、消防等要求,负责提供有关物料品质证明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2)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维修项目要求的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提供的设备应当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3)因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存在缺陷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4.4奖惩要求甲方项目单位、甲方专业管理部门等单位、部门和/或下属公司等有权依据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甲方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规范等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相应调整维修费用的具体给付金额。2.5工作地点及区域:鞍钢教培中心。第3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第4条维修费用与结算方式4.1维修费用项目编号工程编号修理修缮名称合同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合同含税总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产权单位:鞍钢教培中心税率:4.1.1合同不含税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投入的人工、加班、材料、设备、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安全和环保等措施以及附加服务等所有费用。如果法律规定的税率发生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税率执行。4.1.2非因甲方原因(如地下隐蔽障碍物)增加乙方工作量而发生的额外费用,需甲方与乙方确认该额外费用数额。4.1.3乙方实际完成修理修缮的工作量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量的,以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实际修理修缮的工作量,甲方有权在扣减相应的修复费用后,将剩余维修费用支付给乙方。4.2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当月挂账次月后付总价款的97%,预留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间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无质量异议,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第5条开工准备5.1乙方应签订与安全和消防等有关的管理协议、施工方案和/或技术协议,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及工作人员等详细信息;乙方应承诺接受和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主管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对所属人员的安全负责。5.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设立并健全待修设备维修作业相关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资质的管理、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维修作业区域生产、质量、技术、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方面的管理。5.3维修项目相关的安全、质量、环保、消防等甲方管理制度、标准见附件,乙方应主动向甲方项目单位、甲方专业管理部门等单位、部门和/或下属公司索取。5.4甲方负责要求并协助乙方按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办理乙方进厂作业人员、车辆和物料的厂区出入证的申领手续,以及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主管部门等的有关规定需要办理的动土证、动火证、特殊区域通行证、绿化拆除和恢复、场地(道路)占用、排污等的申办手续。5.5乙方实施维修作业前,甲方项目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人员资质要求、待修设备范围、维修作业内容、维修作业技术要求、待修设备周围环境等的详细交底,提供维修作业必须的图纸、技术资料,落实维修作业前材料、备件(设施)准备,并协助解决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5.6对不具备开展维修作业所需的基本且必要的条件(由甲乙双方根据维修项目内容结合行业标准协商制定)的工作,乙方有权拒绝实施直至满足基本且必要的条件为止。5.7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维修项目所需的工作现场用水、电等能源。甲方计划暂时停供能源时,应当提前1日通知乙方,乙方按照调整后的工作计划安排维修作业。第6条现场管理6.1根据现场管理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下述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1)要求乙方停止违章作业、不合理使用甲方场所、能源、设备和用具等行为;(2)要求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相关作业记录、资料、工作成果;(3)要求乙方清退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乙方应当自甲方要求之日起予以清退;(4)要求乙方遵守并执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规章制度等文件。6.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下述要求,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1)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目标、指标或工作计划,变更工作量、工作范围、材料或设备;(2)执行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方案、措施、工作时间和工序等;6.3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所在区域的安全教育,作业活动范围限定于区域单位核发的准入证所规定的准入区域且在合同约定的作业范围内,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项目单位的关于现场环境、设备危险源的安全交底及安全检查,并自主开展危险源辨识、控制活动(或危险预知),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如果现场实际情况与交底内容有差异的,应主动与甲方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与协商。6.4乙方应当做好人员和项目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用工混乱或管理无序等情形,不准超合同范围和超合同期限维修作业。6.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厂区出入证和资格资质证书等,甲方有权调整乙方人员的工作岗位,对其实施日常考核管理等。6.6乙方应当根据“维修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以保证维修作业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的质量控制计划应当提交给甲方备案。甲方参加或检查乙方及其供应商的质量检验时,乙方应当及时予以协助及配合。6.7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做好维修作业过程日志,如:甲方供应物料的交接与回收情况、乙方供应物料的验收及使用情况、台班进场离场情况、人员到场情况、工作量进度情况、安装、拆除、修复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并应做好维修作业开始前、维修作业过程中、维修作业结束后的照片记录及文字说明。6.8乙方应当确保乙方委派的人员从事维修作业时,不得触摸、拆卸、关闭与维修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乙方应当按照“谁修理,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维修作业中拆卸的设备、零部件和贵重工器具、金属,防止丢失被盗。乙方应当及时清理现场留下的可燃物品、易燃物品,管理维修用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事故或案件后,乙方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承担相应费用及补足保险承保范围不足部分的费用等。6.9乙方派驻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项目经理作为乙方的授权代表,在乙方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乙方有关的具体事宜。项目经理如有变更,乙方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日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甲方(签乙方公司印章后方生效)。6.10乙方派驻作为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为:。乙方主要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第七条权利限制7.1分包管理7.1.1乙方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项,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后分包给第三人。7.2独立关系7.2.1本合同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或独立主体)。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佣、代理、合伙关系,双方对外不产生连带、补充或类似责任。7.2.2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第三方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第八条工作成果交付乙方应于维修项目完成后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甲方接到工作成果后,应当进行验收。第九条质量、验收与保修9.1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如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适用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或按法律规定要求备案的企业标准。如前述标准之间不一致,执行较为严格的标准。9.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除符合前述标准外,亦应当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约定的验收标准详见附件或甲方项目单位与乙方协商签订的管理协议、施工方案和/或技术协议等。9.3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因修理、重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9.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按一年执行。9.5质量评定部门:鞍钢教培中心。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交付工作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交付一日,违约金按照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含税总金额的1%计算。10.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在乙方纠正完毕前,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维修费用。同时,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纠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有一项违约行为,违约金按照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含税总金额的1‰计算。10.4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该等损失。10.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过错造成另一方或其他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11.1甲方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无合理事由拒不支付维修费用的;(2)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3)违反保密义务的;(4)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11.2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1.3乙方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甲方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不予纠正的;(2)逾期15日仍未按照“维修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交付工作成果的;(3)未按照甲方要求修理、重作验收不合格的工作成果的;(4)资格资质证书等存在失效的情形,未在甲方指定日期前恢复有效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后分包给第三人的;(6)贿赂收买甲方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7)违反保密义务的;第十二条保密12.1保密信息是指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数据、技术知识、产品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管理方法、销售策略、发展规划、客户名单等,未经保密信息的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当将保密信息仅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12.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接收方应当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将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全部返还给披露方,或者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废弃、粉碎保密信息。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军事行动、出现罢工、暴动、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简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对其他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毫不延迟地立即通知另一方,在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该等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文件,解释不能或延迟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其义务。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当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15.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文件,应当发送至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已送达:(1)文件当面交付的,对方工作人员签字时;(2)文件邮寄的,邮寄文件被签收时;(3)文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的,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住所中列明的传真、电子邮箱时;(4)其他可视为送达的情形。15.2一方变更住所中所列信息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若文书被退回,除发件人原因导致无法送达外,信件交邮之日起的第7日视为送达。15.3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适用于仲裁及人民法院诉讼和执行程序各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第十六条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存在贿赂收买甲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七条其他17.1对于本合同中出现的乙方的相关资质、乙方提供的相关物料等需向甲方提交或备案或需经甲方审查的,甲方不因其审查、备案等行为而承担因乙方提供资料、物料不实或存在质量问题等而引起的责任,乙方也不因甲方的审查、备案等行为而减免其所应承担的责任。17.2在乙方提供本次服务的维修作业期间,甲方有新的管理要求或管理要求发生变化的,以甲方正式发放给乙方的相关管理标准、会议纪要、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准,乙方应遵守并执行,如有异议,应在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异议前,乙方仍应遵守并执行旧的甲方管理要求。17.3甲方依约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给予乙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17.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7.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6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7.7备注:无。(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甲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住所: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10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孙革电话:13604122860传真:电子邮件:邮政编码: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政编码:鞍钢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检修工程施工项目表工程所属单位(公章):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工程编号:25维教土-3工程名称: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序号施工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1路面铣刨机铣刨沥青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4cm以内提供沥青混凝土合格证100m2165.022自卸汽车运土方运距≤15km10m379.213黏(粘)层沥青层石油沥青0.36kg/m21000m216.504沥青混凝土路面中粒式人工摊铺厚度7cm100m2165.025沥青混凝土自卸汽车运输运距5km以内100t28.006沥青混凝土自卸汽车运输运距每增1km*10100t28.007碎石基层人工摊铺厚度≤20cm100m23.608大型机械进出场压路机台次1.009大型机械进出场摊铺机台次1.0010检查井、窨井升高台次33.0011检查井盖、座安装铸铁井盖、座重型抗压座0.5012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检测费,重点厚度、平整度、坡度等项1.00总存支价存支刘m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程计划员:注:1.投标单位在每个项目的单价栏填报综合单价,并填报合价与总价(不含税),作为投标文件的报价表。2、表中数量为参考量,投标单位报价时需要以现场核实及图纸、施工说明为准,并可以对此表数量做出修正。第1页,共1页工程招标要求工程名称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工程编号:25维教土-3序号采购要求事项具体要求1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7.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mem.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8.定标前评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材料:拟中标单位在定标前向项目采购委托人提供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资料,项目采购委托人审核合格后,在定标意见中明确审核结果并进入定标审批流程。9.商务报价须提供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造价明细(预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陷量清单)”:“工程造价明细(预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陷量清单)”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检修定额及缺陷工程量内容编制:如不提供“工程造价明细(预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陷量清单)”,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报价进行否决,工程量不明确的总价招标项目除外(不含总承包工程)。10.工期考核: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经招标人审批的网络计划中关键节点实行动态考核。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程关键节点拖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收取违约金,每拖期一天收取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各节点不重复计算。11.材料采购规定: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需提供合格证,并经招标人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如违反上述约定,由此出现的后果均属于投标人违约,并由其承担全责,投标人对采购材料质量负责。12.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安全、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规范。3资质及业绩要求1.资质要求:力;(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2)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5)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企业承揽功能承包项目的,可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6)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2.业绩要求:近五年同类业绩(二)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4财务要求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5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挂账后次月付款3.质保金:工程总价的(3)%,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满且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6质量保证施工过程材料质量符合《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2011)等验收时聘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测,重点检测沥青混凝土厚度、坡度、平整度等,根据《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出具检测报告。 鞍钢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检修工程施工项目表 工程所属单位(公章):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教育培训中心 工程编号: 25维教土-3 工程名称: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 序号 施工项目 施工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 1 路面铣刨机铣刨沥青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 厚度4cm以内 提供沥青混凝土合格证 100m2 165.02 2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5km 10m3 79.2096 3 黏(粘)层 沥青层 石油沥青 0.36kg/m2 1000m2 16.502 4 沥青混凝土路面 中粒式 人工摊铺 厚度7cm 100m2 165.02 5 沥青混凝土 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5km以内 100t 28.000594 6 沥青混凝土 自卸汽车运输 运距 每增1km*10 100t 28.000594 7 碎石基层 人工摊铺 厚度≤20cm 100m2 3.6 8 大型机械进出场 压路机 台次 1 9 大型机械进出场 摊铺机 台次 1 10 检查井、窨井 升高 台次 33 11 检查井盖、座安装 铸铁井盖、座 重型抗压 座 0.5 12 工程质量检测 第三方检测费,重点厚度、平整度、坡度等 项 1 总 价 单位主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工程计划员: 注: 1.投标单位在每个项目的单价栏填报综合单价,并填报合价与总价(不含税),作为投标文件的报价表。 2、表中数量为参考量,投标单位报价时需要以现场核实及图纸、施工说明为准,并可以对此表数量做出修正。 物料清单序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工程详情描述标准规范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图纸号涉及专业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期产权单位工程地点备注125维教土-3校园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详见《鞍钢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检修工程施工项目表行业标准1.0项无无市政工程2025-08-252025-10-1350鞍钢教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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