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林业局公开招标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404252025CGK0004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7 09:58: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平顺县林业局预算金额62.94万元
中标单位山西智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1万元
代理单位山西意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补植补造
联系方式
  • :0355-8922437
  • 秦镜雯:13233390601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1404252025CGK00042 二、项目名称: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智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石城镇黄花村048号 报价:610000(元) 90.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六标段 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 本次项目为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主要内容是虹梯关乡西井山村境内人工造林,共计930亩,预算金额629424元 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025年5月-10月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2026年5月-2026年12月完成第二年补植补造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福虎,张靖惠,史兆庆(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子钰,樊文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顺县林业局 地 址: 平顺县林业局 联系方式:0355-89224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意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街178号唯美诺二期92号楼1层101 联系方式:13233390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镜雯 电 话:13233390601 附件信息: 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doc31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357.6K 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4252025CGK00042采购人:平顺县林业局代理机构:山西意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5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2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 04 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4252025CGK000422.项目名称: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3.预算金额:629424.00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服务范围及内容:本次项目为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主要内容是虹梯关乡西井山村境内人工造林,共计930亩,预算金额629424元;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0月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2026年5月-2026年12月完成第二年补植补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元):0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五、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点30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顺县林业局地址:平顺县兴华西街95号联系方式:0355-89224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意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唯美诺中小企业园92号联系方式:132333906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先生电话:13233390601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平顺县林业局地 址:平顺县兴华西街95号联系方式:0355-8922437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西意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唯美诺中小企业园92号联系人:秦先生电话:132333906013招标项目名称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服务范围及内容本次项目为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主要内容虹梯关乡西井山村境内人工造林,共计930亩,预算金额629424元;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0月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2026年5月-2026年12月完成第二年补植补造;7预算金额629424元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13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供应商还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6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7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无形式:无18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19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修改、澄清、答疑或补遗文件(如有)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形式:通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平台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确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形式:采购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4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平台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确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形式:采购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定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2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9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元(单位: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 款 人:山西意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治云步街支行行 号:104164000757帐 号:1467629170321、采用现金的形式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收据)及其基本户转出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2、采用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是任意一家具有资格出具保函的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3、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形式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投标文件中需附汇款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退还至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全额退还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1404252025CGK00042”,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0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以欺诈、弄虚作假或其它方式骗取中标的。(3)投标人恶意质疑或投诉的。(4)串通投标的。(5)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扣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3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建立履约保证金机制。按年服务费的10%预存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指定帐户中,该资金在双方合同正常履行期间不退还,双方合同终止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确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元√不要求3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 06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 06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正三副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37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38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中标后查原件)39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在规定的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不限于) 。 2.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0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加密4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 04 日09点30分 4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在线递交44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4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 04 日09点30分 开标地点:长治市唯美诺中小企业园92号4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47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是□否,有效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小于7 家时,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49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未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 供应商 必须投报“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 号)的规定,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 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 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 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须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7、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0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51普惠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系统, 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宜。开展“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服务。(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义务。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6.2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4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5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6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6.7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提供肆份纸质版文件。纸质版为电子版的导出打印文件,电子版文件须在线提交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若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报价部分指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提交的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报价、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1)商务部分:*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报价部分:*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技术部分:服务方案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4)政策性文件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如有)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如有)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8.4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投标保函、银行汇票、电汇或支票倒送方式之一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形式缴纳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到达指定账户,同时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原件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1404252025CGK00042”,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的,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由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4)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5)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5投标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总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本项目的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各项人工费、车辆租金、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的一次性报价。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人自行承担。(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1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5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保证纸质版投标文件与投标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严格一致;(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1.7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1.8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13.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自行准备好电脑及CA证书准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操作。1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4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15.5唱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5.6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6.组建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6.2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7.资格性、符合性审核17.1资格性审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17.2符合性审查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质量、要求和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服务的质量、要求和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如有);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号条款)。(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8.投标的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9.详细评审19.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19.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名中标单位。20.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21.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4.中标通知2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规定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中标服务费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超过部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采购。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5违反25.1条、25.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9.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0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未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须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7、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审方法与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商务、报价、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并列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一、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2符合性评审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服务要求和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二、综合评分法中详细评审具体分值如下:(满分10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商务部分(20分)1、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分为15分。(类似项目指绿化项目,不分规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2、本地化服务承诺(3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建立项目部,提供承诺函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有序没有下列情形的得2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0.5分,扣完为止。(2分)(1)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2)投标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3)投标文件内容编排混乱,或多处错别字,或非实质性、非重要性内容缺失,或不必要的繁琐、重复、堆砌;(4)投标文件非关键内容无法辨认,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5)投标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指非实质性或非重要事项);(6)投标文件其他编制质量问题。技术部分(70分)1、服务方案(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②设备、苗木及主要材料供应安排;③工期进度安排、质量控制方案的措施;④现场采取安全、环保、消防、文明等技术措施;⑤季节性(高温或冬季)养护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干旱及防汛等)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 8 分,每项中每有 1 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方案不可行、不科学、不合理;所提供方案内容与项目特色无关或与采购需求不对应存在瑕疵)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2、制度管理(1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岗位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机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管理制度;②项目管理机构工作方法与流程;③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 5 分,每项中每有 1 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制定制度不科学、不合理)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3、应急预案及合理化建议(1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预案及措施;②应急响应程序;③对本服务方案和具体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 5 分,每项中每有 1 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应急预案不完善;处置突发事件不科学合理;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措施简单片面、不科学、不合理等)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1、技术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2、如近年来,投标人企业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相关证件的继承性。4567891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编号:1404252025CGK000422.项目名称: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3.预算金额:629424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0月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2026年5月-2026年12月完成第二年补植补造;6.服务范围及内容:本次项目为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主要内容是虹梯关乡西井山村境内人工造林,共计930亩,预算金额629424元;8.服务地点:平顺县境内的虹梯关乡。二、技术要求造林时间从2025年春雨季进行。栽树以鱼鳞坑整地为主,要求挖0.6*0.5*0.4米大小的栽植穴,严格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标准进行栽植。沿等高线整坑,坑与坑成“品”字形排列,株行距为2*3米,坑内要回填满土,拣净杂草,整成里低外高反坡型,坑内活土层达到25cm以上。11.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投标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被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法(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期限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份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利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部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期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力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通知书5、其它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格式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就项目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技术服务内容。二、技术服务费数额及支付方式。三、验收1、对本项目成果的验收:。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和及时性负责。2、甲方有义务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技术业务服务费。3、乙方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和甲方要求,快速投入工作。4、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业务。5、乙方有权如期收取技术业务服务费。6、若因甲方的资料准备延误乙方工作,乙方有权将完成的工作时间向后顺延。7、若因国家政策变动的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可向后顺延。五、保密义务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成果、技术资料、软件等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负有对本项目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六、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受不可忍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甲、乙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合同受阻,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协议,双方也可以解除合同。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毁约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赔偿金。八、争议的解决凡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适用的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合同分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均以中文书写。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12.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8.2条编排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商务部分投标函(格式)(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投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报价部分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小 写:¥ 大 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投标保证金(元) 元投标文件有效期 日历天备 注注:总报价需包含人工费、车辆租金、日常损耗、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技术部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政策性要求(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并予以标记。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并予以标记。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适用)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平顺县林业局(单位名称)的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智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79.541109万元,资产总额为90.028513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章):山西智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01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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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项目.doc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