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ZJXD-20251151018437308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09:47: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崇州市实业汽修厂中标金额2.49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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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8-82292101
  • :1370823956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SCHT-2025-373526 二、合同名称: 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511510184373084 四、项目名称: 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文井江大同温泉小镇168 联系方式:028-82292101 供应商(乙方):崇州市实业汽修厂 地 址:崇州市崇阳镇早觉中街2号 联系方式:137082395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4989.500000元 合同金额: 2.4989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崇州市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709510101000002征集人: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崇州市实业汽修厂合同名称: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373526甲方:崇州市文井江镇人民政府乙方:崇州市实业汽修厂合同金额(元):24989.50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玖佰捌拾玖元伍角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报价要求基础单价:2438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102.50%报价单价:24989.50元数量:1服务价格:24989.50元服务内容:一、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报价要求: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不得高于材料实际买入价格的30%,且报价不能为0。二、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第1页-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3。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4×60%=30.24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3×60%=28.08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供应商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供应商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供应商响应内容:一、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报价要求: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不得高于材料实际买入价格的30%,且报价不能为0。二、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3。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4×60%=30.24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3×60%=28.08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供应商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供应商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本项目完全响应。-第2页-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文井江大同温泉小镇168。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12.31五、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和/或甲方人员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和/或甲方人员致使乙方和/或第三方人身受到伤害和/或财产受到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包含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一)不按约定程序修车,擅自增加维修项目,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二)未按合同约定给予优惠和优质服务,擅自提高维修价格的。(三)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搭售与车辆维修无关物品或套现,损害乙方利益的。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余麟甲方联系人:余麟联系电话:028-82292101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文井江大同温泉小镇1682025年11月11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杨立新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州市支行银行账号:22866101040002163乙方联系人:杨立新联系电话:13708239566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银行行号:1036510866182025年11月11日-第4页--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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