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513422202600000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5:02: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预算金额164.5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执法执勤车辆警车执勤车工业
联系方式
  • :0834-3768555
  • 刘女士:0834-256209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222026000004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45,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荣林路2号 联系方式:0834-376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风情园路4号民体苑4栋7楼701 联系方式:0834-2562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34-2562092 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执法执勤车辆采购.docx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45,4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45,4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030610 警车执勤车11.00(台)189,8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2A02030610 警车执勤车22.00(台)1,135,600.00工业是否否否是3A02030610 警车执勤车31.00(台)3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执勤车11.00(台)189,800.00总价(1)所述总价为采购人所有用户自投标人处采购货物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裸车)、包装(若涉及)、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利润、售后服务、税费、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所投产品须提供工信部截图佐证所投产品规格及型号。2执勤车22.00(项)1,135,600.00总价(1)所述总价为采购人所有用户自投标人处采购货物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裸车)、包装(若涉及)、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利润、售后服务、税费、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所投产品须提供工信部截图佐证所投产品规格及型号。3执勤车31.00(项)320,000.00总价(1)所述总价为采购人所有用户自投标人处采购货物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裸车)、包装(若涉及)、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利润、售后服务、税费、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所投产品须提供工信部截图佐证所投产品规格及型号。★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030610 警车执勤车2执勤车2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030610 警车执勤车1执勤车12A02030610 警车执勤车2执勤车23A02030610 警车执勤车3执勤车3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执勤车1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环保标准(排放标准):国VI;(2)能源类型:汽油;(3)★发动机:≥2.0T涡轮增压;(4)▲变速箱:≥8档手自一体;(5)▲变速器:8AT;(6)▲发动机最大功率(kW):≥140;(7)发动机最大扭矩(N·m):≥360;(8)车身类型(车身结构):4门5座皮卡;(9)▲长×宽×高(mm):≥5444×1958×高1893;(10)轴距(mm):3230±100;(11)▲货箱尺寸(mm):≥长1520×宽1520×高540;(12)前排侧气囊:有;(13)★驱动形式:四驱;(14)交通标志提醒:有;(15)防抱死系统(ABS):有;(16)巡航系统:自适应巡航;(17)前排座椅加热:有;2技术参数说明注:(1)因系统固化原因,编辑时须选择参数性质,本项目技术参数属性以参数中标记的为准。(2)本项目以上参数标“★”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标“▲”的为重要参数,未标任何符号的为一般参数,若有负偏离按评分要求进行扣分。3★技术服务要求1.投标产品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截图;2.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车辆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要求,且能够在西昌市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若中标后负责对车辆进行公安制式警车涂装,涂装要求至少应符合GA 525-202X《警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GA 522-202X《警车车徽》、GA 923-2011《警车外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要求,并加装警灯警报器。(提供承诺函)标的名称:执勤车2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8)能源类型:油电混合;(19)★环保标准(排放标准):国VI; (20)▲外形尺寸(mm): 长≥4935 ,宽:≥1980,高:≥1935;(21)轴距(mm) :≥2850;(22)排量(ml):≥ 2393;(23)▲发动机最大功率(kW):≥200;(24)发动机最大扭矩(N.m):≥430;(25)最高车速(km/h): ≥170;(26)车身结构:≥5门5座SUV;(27)整备质量(kg):≥2500;(28)巡航系统:全速自适应巡航;(29)油箱容积(L):≥68;(30)▲驱动方式:前置四驱;(31)空调温度控制方式:自动;后排独立空调:有;(32)前轮胎规格:265/60 R20或优于;(33)天窗:可开启全景天窗;(34)驾驶辅助等级:L2级或以上;(35)液晶仪表尺寸:≥12.3英寸;(36)座椅材质:真皮;(37)车内PM2.5过滤装置:有;2技术参数说明注:(1)因系统固化原因,编辑时须选择参数性质,本项目技术参数属性以参数中标记的为准。(2)本项目以上参数标“★”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标“▲”的为重要参数,未标任何符号的为一般参数,若有负偏离按评分要求进行扣分。3★技术服务要求1.投标产品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截图;2.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车辆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要求,且能够在西昌市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提供承诺函)3.关于针对要求具有L2及以上辅助驾驶功能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与响应文件里响应情况不符合的,视作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4.投标人若中标后负责对车辆进行公安制式警车涂装,涂装要求至少应符合GA 525-202X《警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GA 522-202X《警车车徽》、GA 923-2011《警车外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要求,并加装警灯警报器。(提供承诺函)标的名称:执勤车3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38)★环保标准(排放标准):国VI;(39)车身结构:5门5座SUV;(40)★外形尺寸 (mm) :≥长4962×宽1968×高1903;(41)▲综合油耗(L/100km):≤2.3;(42)油箱容积(L):≥69;(43)整备质量(kg):≥2700;(44)排量(ML):≥1998;(45)最高车速(km/h):≥180;(46)▲发动机最大功率(kW):≥185;(47)发动机最大扭矩(N.m):≥385;(48)前后轮胎规格:≥265/65 R18;(49)▲四驱形式:分时四驱;(50)★能源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51)▲4G/5G网络:5G;(52)座椅材质:真皮;(53)后桥差速锁:有;(54)遥控泊车:有;(55)驾驶辅助影像:360度全景影像;(56)内后视镜功能:自动防眩目;(57)驾驶辅助等级:L2级或以上;2技术参数说明注:(1)因系统固化原因,编辑时须选择参数性质,本项目技术参数属性以参数中标记的为准。(2)本项目以上参数标“★”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标“▲”的为重要参数,未标任何符号的为一般参数,若有负偏离按评分要求进行扣分。3★技术服务要求1.投标产品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截图;2.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车辆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要求,且能够在西昌市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提供承诺函)3.关于针对要求具有L2及以上辅助驾驶功能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与响应文件里响应情况不符合的,视作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4.投标人若中标后负责对车辆进行公安制式警车涂装,涂装要求至少应符合GA 525-202X《警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GA 522-202X《警车车徽》、GA 923-2011《警车外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要求,并加装警灯警报器。(提供承诺函)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商务要求1.履约时间(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完成交货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0%。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详细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支付时限以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支付证明材料之日起计算;若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售后服务及后续采购问题:供应商负责处理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5.报价要求:本报价中所述总价为采购人所有用户自投标人处采购货物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裸车)、包装(若涉及)、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利润、售后服务、税费、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6.保险:6.1投标人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将产品运送采购人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2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等,履约期间投标人工作人员因产品的运输、实验等发生意外伤害的,均由投标人负责。7.安全要求:针对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需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8.质量要求:响应文件及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商务要求的内容与本项目其他商务要求的内容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其他商务要求的为准。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302★交货地点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完成交货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详细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支付时限以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支付证明材料之日起计算;若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履约验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指标以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①供货时提供车辆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车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确保车辆上牌所需的应由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文件,确保正常上牌证。②质保期: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质保服务,具体质保期不低于3年或 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③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④明确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救援服务。⑤如货物经中标人对货物同一故障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换货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⑥对所提供的产品实行终身维修,在质保期外,提供产品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收取人工技术费用按市场价给予下浮20%的优惠。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9.1 采购人违约责任: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货款,除及时付足货款外,还须向中标人偿付欠款总额 0.02%/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0 天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若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采购人按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赔偿中标人。 9.2 中标人违约责任: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0.02%/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0 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则按合同总价2%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中标人的货款及其利息。 9.3 中标人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中标人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中标人须在 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中标人应另付合同总价的 2%赔偿金给采购人。 9.4 中标人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中标人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9.5 争议管辖: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9.6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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