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孜区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YX891-F-202300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21:48: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西藏昶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万元
代理单位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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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891-6463330
  • :17313710891
  • 刘先生:18783861214

正文内容

2023年达孜区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YX891-F-2023004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达孜区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编号:GF-2022-0212 二、合同名称:2023年达孜区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YX891-F-2023004 四、项目名称:2023年达孜区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   地 址:拉萨市达孜区镇江路36号 联系方式:0891-6463330 供应商(乙方):西藏昶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三期21-501 联系方式:173137108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1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详见合同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月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       地址:拉萨市达孜区镇江路36号         联系方式:0891-646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纳金东路宝萨翠湖庄园11栋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电话:18783861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87838612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达孜区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房屋/业务用房/审计业务用房 采购单位 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 行政区域 达孜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7: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783861214 采购单位 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拉萨市达孜区镇江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1-646333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纳金东路宝萨翠湖庄园11栋1单元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先生(电话:18783861214) 附件: 附件1 服务合同.pdf GF-2022-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拉薩市达孜区审计局咨询人(全称):西藏昶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3年达孜区住建局污水处理厂项目。0042.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3.工程规模:\4.资金来源:一5.投资金额:\6.建设工期或周期:I7.其他:无。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3.工程规模:\4.资金来源:一5.投资金额:\6.建设工期或周期:I7.其他:无。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止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规范。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印章,并由执业咨询业务的注册工程造价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③经委托人、咨询人、施工单位三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五、酬金和计取方式1.酬金:¥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2计取方式: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23年6月1.订立时间:日。2.订立地点: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壹份。委托人: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咨询人:西藏昶嘉程造价有限(盖章)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字)代理人:珠平措(签字)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540195MAB05FKTX9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月住所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所:一5梧新区海亮三期21-501账号:账号:015800040910016331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50000电话:电话:1848221300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无,其他约定:无。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5个工作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和等额发票。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第一次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40%7.2万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第二次成果报告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60%10.8万元(大写:壹拾万零捌仟元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期限延长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内容增加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与本合同约定的酬金计算方式计算。6.1.2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与本合同约定的酬金计算方式计算。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若咨询人出现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4.2条规定的违约责任。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7.争议解决7.1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30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委托人上级财务和工程管理部门或咨询人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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