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51160120260421GC0142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17:04:0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625.3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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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杨老师:15760640028
  • 李女士:0826-2123198

正文内容

内容: 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 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年版)使用说明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招标编号:51160120260421GC0142001)招标文件招标人: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小玲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唐铭、王琴、罗健、陈杰日期:2026-04-21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定标方案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发改【2025】325号、邻发改〔2025〕4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5】325号、邻发改〔2025〕4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1个标段。2.2建设地点:邻水县丰禾镇。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关口村、凉山村等整治提升村容环境。2.4计划工期:360天。2.5本次招标范围:关口村、凉山村等整治提升村容环境。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22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12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单位名称: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26-63381607、0826-83319708.联系方式招标人: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地址:邻水县丰禾镇关华街93号邮编:638500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5760640028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邮编:638000联系人:李女士项目负责人:李小玲电话:0826-2123198/18188326033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日期:2026-04-21注:(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地址:邻水县丰禾镇关华街93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576064002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26-2123198/181883260331.1.4项目名称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1.1.5建设地点邻水县丰禾镇1.2.1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关口村、凉山村等整治提升村容环境。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1.3.2计划工期360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无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无要求;(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4)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5)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1.4.3限制投标的情形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1.9.1踏勘现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1.11分包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遗书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2026-04-2609:30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自行查询,无需确认。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2.3.1招标文件的修改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自行查询,无需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注: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大写)(¥160000元)。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的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原路径退还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标情形,确定中标人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行为)。(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5)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5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有,具体要求:近3(2022-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有,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本次投标不提供□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1投标文件格式(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3.7.1投标文件格式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6)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GATF格式文件。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过渡期内(指未全面实行电子签章期间),可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盖章的扫描件。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05-1209:30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5.1开标时间和地点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5.2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交易系统。(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织线上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查询公告信息,对处于被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企业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3)投标文件解密。(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5)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有关随机抽取事项(如有)。(6)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5)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全部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评审)□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人。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以下同)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处于同一优先推荐顺序的投标人全部纳入中标候选人。例: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为3人及以上,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次低的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2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次低的投标人为2人及以上,则以上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情形以此类推。7.3.1履约担保投标最高限价16253305.47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7.3.1履约担保(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不需要。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适合(自行招标)。□招标人支付。☑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10.3报价唯一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10.4低于成本报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的“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进行。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10.5中标价“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多个标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则按如下方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定标方案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注:(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第3.3.1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10.8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10.9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10.10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1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10.11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10.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3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定标结果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14计算机辅助评标本次招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投标人应保证其所递交的包含CJZ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的GATF格式数据电文投标文件能够为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正确读取。10.15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以下情形视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2)项的“串通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注(7)”的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可以视情况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a.同一标段的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编号和硬盘信息)均相同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清单的计价软件编号、机器码任一条相同的〕。10.15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b.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发现的以上情形,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10.16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且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须采用A3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正文部分及图表等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10.16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6.在评审暗标部分时,需要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除加盖的电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时,系统不显示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评标报告中的澄清回复包含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盖章。7.暗标部分的页数不得超过页(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设定)。评标委员会“暗标”部分评审结论提交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暗标”部分的评审结果。10.17其他补充事宜1、若招标文件存在前后不一致问题,以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工程量变更:严格按照邻府办发〔2023〕48号、邻府规〔2024〕4号、邻委办〔2025〕16号及邻水县最新文件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_______施工标段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代表:_______,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项目名称)施工_______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接到通知分钟内通过在线形式递交至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约定,若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澄清问题属于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除加盖的电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_______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投标人可另行附页)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分评标委员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你方于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施工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RMB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工期:_______日历天。工程质量:,。项目经理:_______(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__日内到__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和第5.2项要求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项要求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投标要求不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2.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编制合理对本工程的难点,重点,特点作出了认真细的分析,提出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适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措施详尽、合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重要部位控制措施满足工程需要,目标质量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措施详尽、合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有关安全要求的规定(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措施详尽、合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的规定(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计划逻辑性强,工序穿插得当,工程进度保证措施可行(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资源配备计划资源配备计划合理,措施可行(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措施详尽、合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有关要求的规定(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措施详尽、合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有关要求的规定(通过则为“可行”,否则为“不可行”)2.22.2.1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进行评审。2.2.2价格折算量化因素量化标准单价遗漏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进行评审。付款条件响应专用合同条款的付款条件不平衡报价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中相应条款执行2.2.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2)%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4)%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4)%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5)%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19)%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按招标人指定项目的金额方式计取备注1、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按照投标文件相应部分对招标人有利或不利的原则,在其投标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扣减或增加一定金额进行价格折算。2、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但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的设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加或减)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下10%的幅度。对某投标人的报价量化折算备注时,超过10%上下幅度的,以正负10%计算评标价。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2.1价格折算详见本章附件B:评标价计算方法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详见本章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说明条款号3及相应内容,不得与《省进一步要求》相抵触(本条为示范性内容,提倡招标人直接引用,但招标人如果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应引用“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注:(1)招标人应科学合理地设定评标办法,以保证足够的竞争性。(2)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布的目录以外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奖项申报条件的,方可设置相应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设定奖项年限为近3年的,个数不得超过1个,设定奖项年限为近5年及以上的,个数不得超过2个;评标办法中各类奖项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3分。(3)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设定的业绩每类别个数不得超过3个(含资格条件个数)。(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不得设定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信用评价作为加分条件。(5)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也不得将其他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设定为加分条件。(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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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邻水县丰禾镇关口村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和美乡村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下载